公文精選

當前位置 /首頁/公文/公文精選/列表

綜合執法資訊化系統解決方案

綜合執法資訊化系統解決方案

綜合執法資訊化系統解決方案

目 錄

第1章 背景及需求分析 4

1.1 建設背景 4

1.2 現狀分析 5

1.2.1 裝備技術較為落後 5

1.2.2 外場裝置無法滿足交通執法業務 5

1.2.3 實時監控能力不足 5

1.2.4 非現場執法應用落地不足 5

1.2.5 系統資料分散、業務資訊化程度不足 6

1.2.6 系統資料分析研判能力較弱、難以有效提升現場執法效率 6

1.3 設計依據 6

1.4 需求分析 7

1.4.1 功能需求分析 7

1.4.2 效能需求分析 8

1.4.3 安全需求分析 10

第2章 建設目標 12

2.1 建設目的 12

2.2 建設內容 12

第3章 總體設計方案 14

3.1 建設思路 14

3.2 建設原則 14

3.3 總體架構設計 16

3.3.1 技術架構設計 16

3.3.2 網路架構圖 17

第4章 系統詳細設計方案 18

4.1 智慧執法資料分中心 18

4.1.1 概述 18

4.1.2 設計思路 19

4.1.3 技術架構 19

4.2 執行監測與分析預警系統 20

4.2.1 系統概述 20

4.2.2 系統功能 21

4.3 監控指揮系統 30

4.3.1 系統概述 30

4.3.2 系統功能 30

4.4 移動執法系統 34

4.4.1 系統概述 34

4.4.2 系統功能 36

4.5 協同辦案系統 38

4.5.1 系統概述 38

4.5.2 系統功能 39

背景及需求分析

建設背景

“十二五”期間,城市快速發展造成非法營運、超限超載、佔用及破壞交通公共基礎設施等交通違法行為大幅增多,傳統交通執法監管方式面臨著巡查範圍大、執法人員少、執法門類多等問題,無法滿足行業發展和執法管理的需求,各地陸續建設了智慧交通工程(交運通)、智慧違法行為識別系統、非現場執法試點工程等智慧化資訊化執法系統,極大地提升了交通執法的效率和執法服務能力。但系統建設時受限於不同階段技術發展程度,未能進行全面總體規劃,各系統之間資料相對獨立、未協同共享,系統資料探勘分析能力不足,亟需進行全面提升完善,提高綜合執法效率和水平。

建成以省級資料中心和資訊交換平臺為核心,覆蓋省市縣三級的道路運政、公路路政、水路運政、港口行政、航道行政等執法門類的協同執法與聯網監管體系,形成互聯互通、資訊共享、業務協同、智慧便捷的全省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資訊化體系,全面提升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能力、執法質量、執法效率和執法公信力;建設內容為“一中心、一平臺、五應用、多終端”,即一個數據中心,一個共享交換平臺,一個執法協同辦案系統,一個執法監督與評議考核系統,一個執法大資料分析研判系統,一個執法資訊公示和服務系統,一個移動執法綜合服務系統和多種執法智慧終端設施建設。

現狀分析

裝備技術較為落後

現有執法裝備包含對講機、執法記錄儀、攝像機、交運通等裝置,裝置型別多、購置早,功能單一、不整合、不便攜帶,受執法體量增多的影響,裝備效能(如待機使用時長、儲存容量、網路傳輸等)逐漸不滿足使用需求。

另外原有車輛缺乏視覺化智慧指揮排程、應急聯動等硬體條件。

外場裝置無法滿足交通執法業務

現有外場裝置點位不足,如果引入交警的卡口裝置資源則基於以下原因,無法滿足交通執法業務需要:

1、交警的資料屬於機密,存放在涉密網路中,許可權管理和網路打通均存在諸多困難;

2、交通執法業務處理涉及大量的現場執法場景,對外場裝置的資料實時性要求很高,需要及時組織執法人員基於外場裝置傳遞和分析的情報及時進行處置。

3、在部、省大力推廣的非現場執法業務上,需要增加交通執法特有的卡口GPS標定資訊,同時需要捕獲和提取違法行為的視訊資訊(通常達到16秒)。

實時監控能力不足

針對當今交通安全形勢較為嚴峻,安全事件多發的現狀,交通管理部門佈設了大量的路面、車載的資訊監控和採集裝置,但是未能通過實時的執行監測分析研判資料,及時進行預警提醒,進而快速介入處置。

非現場執法應用落地不足

一是非現場執法裝置佈設規模較小,非現場執法案件數僅佔執法總案件數的30%;二是非現場執法應用試點領域較窄,僅用於治超、營運車輛監測。

系統資料分散、業務資訊化程度不足

執法相關係統功能聯動不足,一是外場終端與案件處理系統(省執法系統)沒有聯動,無法全面實現執法資訊現場核查、案件錄入、案件預警實時推送、執勤狀況動態監測等功能;二是案件處理系統(省執法系統)與其他相關係統不能橫向對接和聯動,執法員辦案過程中需要跨多部門、跨多系統查詢資訊(如企業工商資訊、法院強制執行資訊、路政紅線資訊等)。

另外案件處理系統(省執法系統)缺乏案件分析研判功能,積累的案件資料未對執法科學決策提供支援。

系統資料分析研判能力較弱、難以有效提升現場執法效率

系統採集到的大量車輛、人員、事件資料呈碎片化分佈,未能利用大資料分析研判能力,找出資料之間的關聯關係,進而輔助現場執法,精準打擊違法物件,提升現場執法的效率和實戰成果。

設計依據

1. 《“十三五”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綜合管理資訊系統工程建設實施方案》(交辦法〔2016〕118號)

2. 《交通運輸電子政務網路及業務應用系統建設技術指南》

3.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推行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稽核制度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交辦法〔2017〕96號)

4. 《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程式規定(試行)》(2017年12月)

5. 《交通運輸部公安部關於治理車輛超限超載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交公路發〔2017〕173號)

6.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印發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綜合管理資訊系統工程建設指南的通知》(交辦法〔2017〕82號)

7. 《國家電子政務網路技術和執行管理規範》(GB/T21061-2007)

8. GB/T 34678-2017 智慧城市技術參考模型

9. GB-T 50760-2012 數字叢集通訊工程技術規範

10. GB 8566-88 計算機軟體開發規範

11. GA/T367-2001 視訊安防監控系統技術要求

12. GB 15629.11-2003 資訊科技系統間遠端通訊和資訊交換區域網和都會網路

13. GB/T 20839-2007 智慧運輸系統通用術語

14. 其它相關的國家標準及規劃、設計規範

需求分析

功能需求分析

結合執法資訊化現狀存在問題和執法業務需求,智慧交通執法管理平臺的主要功能板塊集中在六個方面,即移動執法、執行監測與分析預警、案件辦理、勤務管理、指揮排程和資訊服務。

詳細需求說明如下:

表 2-10 需求分析表

序號

功能板塊

具體功能需求

1

移動執法

n 移動終端裝置可以利用影象識別技術自動識別車牌號、證件號,提升錄入效率

n 移動終端裝置可與後臺案件處理系統聯動,實現一線執法人員在現場錄入案件資訊和上傳證據

n 一線執法人員可以接收指揮中心的排程指令

n 一線執法人員可以通過執法終端查詢辦案所需核對的資訊

2

執行監測與分析預警

 

n 按照上級部門非現場執法規劃的要求,可以接入前端點位視訊,實現超限超載違法、貨車揚撒違法、班車不按規定站點停靠違法、班車不按規定線路行駛違法、計程車故意繞路行駛分析預警、包車不按規定範圍營運、不按規定實時傳輸GPS定位、非法營運等場景的自動分析預警

3

案件辦理

n 滿足我市案件處理工作規定的功能

n 滿足與省執法系統案件資訊對接的需求

4

勤務管理

n 裝備、服裝統一發放和配備需求管理

n 執法人員排班與考勤情況

n 資訊釋出管理

n 績效統計

n 固定資產管理

5

指揮排程

n 一張圖實時掌握全域性資源的分佈情況、檢視現場情況

n 執法人員執勤動態和統計報表分析

n 案件特徵分析研判、輔助決策功能

n 遠端指揮排程一線執法人員

6

資訊服務

n 滿足網頁公示、微信公眾號、觸控式螢幕等多渠道服務需求

n 滿足相對人和社會公眾案件資訊查詢、投訴舉報、法律法規查詢等需求

效能需求分析

系統的效能從易用性、相容性、系統可靠性、系統響應速度、主機及儲存容量需求、支撐軟體需求六方面進行效能需求的分析。

(1)易用性需求

要求系統能夠提供良好的使用者介面,易用的人機互動介面。要實現該效能,要求系統應該儘可能使用使用者熟悉的術語和提示訊息,針對使用者可能出現的使用問題,要提供足夠的線上幫助,縮短使用者對系統熟悉的過程。

Ø 易理解性:程式的問題、訊息和結果應是易理解的,出錯訊息應提供解釋相應出錯產生的原因和糾正措施的詳細資訊。

Ø 易瀏覽性:程式使用時,宜能夠辨別正在被執行的功能,並且宜以易觀察易讀的形式向用戶提供資訊,符合程式訊息的設計規範,符合螢幕輸入格式、報表和其他輸出的設計規範。

Ø 可操作性:具有嚴重後果的功能執行應是可逆的,或者程式應明確給出該後果的明顯警告並且在執行命令前要求確認。

(2)相容性需求

系統可以部署在windows、UNIX、Linux等主流平臺上,支援多種主流關係型資料庫,並能有效支援各種主流的瀏覽器。

系統具有良好的可擴充套件性,支援各種應用的介面協議,使系統具有靈活性和擴充套件性,並能跟其它的系統有效的進行資料交換和共享。

支援多種硬體裝置和網路系統的接入或輸出,適應將來的系統容量擴充套件,支援統一標準的軟硬體介面,適應監控、預警等技術和管理髮展的需要。

(3)系統可靠性需求

系統建設應採用成熟的技術架構,以保證系統的高質量和穩定性;對應用系統、資料庫設計應考慮詳盡的故障處理方案,在系統出現故障時,能夠快速恢復應用系統以及相應的業務資料。

Ø 可靠性要滿足系統7×24小時不間斷服務的要求。

Ø 系統在連續一年的執行中軟體故障導致停機的次數不得超過5次,單次系統修復時間不得超過5小時。

Ø 系統不出現大的程式錯誤,沒有資料錯誤。

Ø 系統在癱瘓後能夠在短時間內迅速恢復,系統有相應的檢修和自動恢復功能。

Ø 系統在使用者出現錯誤操作時能進行提示,並自動停止該操作。

(4)系統響應速度需求

主要體現在系統的響應時間、併發使用者數及資料處理能力方面,需要具有較高的併發能力和資料處理能力。

Ø 系統需要具有高穩定性:100個併發使用者訪問系統,首頁請求的平均響應時間小於0.6秒,web頁面請求的響應時間小於1秒;

Ø 系統需要具有高流暢的地圖應用能力:100個併發使用者訪問系統,車輛在GIS頁面定位及詳細資訊展示的響應時間小於0.4秒;

Ø 系統需要具有高效能的業務統計能力:單使用者訪問系統,月統計業務的平均響應時間小於0.3秒;

Ø 系統需要具有高可靠性的資料對接能力:資料對接超過每秒1000條時,應用伺服器記憶體平均利用率不超過50%,資料庫伺服器記憶體平均利用率不超過60%,記憶體利用率超過80%的時間不超過10秒;

Ø 系統需要具有高併發大容量處理能力和定位資料處理能力:大容量處理能力峰值大於15000條/秒,支援大於35000個動態目標的顯示跟蹤。

安全需求分析

按照一般政府政務服務系統建設的相關要求,本系統按照等保二級進行設計和管理,主要從資訊保安、訪問安全、物理安全、制度保障、傳輸安全五個方面進行安全需求的分析。

(1)資訊保安

針對系統中所要保護的敏感資訊內容,根據“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等級劃分準則(GB17859-1999)”,確定其資訊系統的安全等級。然後,根據“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等級保護網路技術要求(GA/T 387-2002)”,即網路安全等級、安全要素與各層的相互關係,採取相應的安全體系結構和技術措施,設計和實現具有所需要的安全等級的網路安全系統。

(2)訪問安全

對於登入本系統的系統內使用者,必須經過嚴格安全認證和資源訪問許可權的授權,才能進行查詢與操作,保證訪問安全。

(3)物理安全

在物理安全方面,確保系統不會因自然災害、環境事故、裝置老化以及人為操作失誤或錯誤及各種計算機犯罪行為導致崩潰或資料錯誤。

(4)制度保障

制定完善合理的安全管理制度,如系統維護、資料備份制度,機房管理制度等。

(5)傳輸安全

與委其他系統的資料交換要設定合理的安全策略以保證安全。

建設目標

建設目的

建立一個數據高度關聯、集協同辦案、監控指揮、移動執法、非現場執法、綜合查詢展示於一體的全流程資料化執法管理平臺。

該平臺通過匯聚、統一交通運輸執法資料資源,整合完善移動執法、協同辦案、指揮排程等功能,擴大非現場執法範圍和領域,加強資料共享,深化資料分析,全面提升執法資訊化、智慧化水平,實現由“大海撈針”式的“粗放型”執法模式向“定點清除”式“精準化”執法模式的轉型,實現執法效能“質”和“量”的雙提升。

建設內容

綜合執法管理平臺建設:

包括建設執法資料中心、執行監測與分析預警、監控指揮、移動執法、協同辦案、資訊公示與服務。

(1)執法資料中心:

通過建設執法資料中心,將分散在各應用系統的資料進行統一採集,獲取視訊監控、營運車輛GPS、從業人員、營運車輛等資料,通過管控平臺數據中樞共享服務獲取省建系統、企業系統、外單位系統等資料,通過對獲取的資料進行抽取、對映、轉換、清洗、合併、整合、歸檔等各個處理步驟,完成資料的處理,最終建立執法資料中心的基礎庫、主題庫和專題庫,為交通執法部門的應用提供大資料分析和資料支撐能力。

(2)執行監測與分析預警:

通過資料中心匯聚的資料,進行分析研判,對存在的違法行為進行預警並提取出相應的違法證據推送給移動執法系統和協同辦案系統。

通過接入前端視訊監控裝置實現超限超載違法執行監測、兩客一危車執行監測,完善非現場執法的相關業務,減輕一線執法人員工作強度,提高執法效率。

(3)監控指揮:

通過建設監控指揮應用,建立“執法支隊-各執法大隊-一線執法人員”的三級指揮排程模式,實現監控指揮一張圖、現場視覺化、音視訊通話指揮排程等功能。

(4)移動執法:

通過建設移動執法終端應用程式,建立巡查助手、預警資訊實時報送、音視訊通話等路面巡查功能,建立證據採集、證據上傳等案件辦理功能,提供一線執法人員更高效的移動執法體驗;建立案件審批、統計報表檢視、預警資訊實時推送、執法一張圖檢視、移動現場視覺化、音視訊通話指揮排程等功能,滿足管理人員隨時隨地瞭解執法動態,進行應急排程。

(5)協同辦案:

通過建設執法協同辦案應用,建立監管物件資訊查驗監管、證據材料電子化採集和管理、案件建立、案件預處理、案件審批、案件文書辦理、通知、繳納罰款、案件歸檔等功能模組,實現各種型別案件全過程網上辦理及流轉,為辦案人員提供一個完善的案件資訊管理平臺,讓案件的處理流程更簡潔,提高辦案效率。同時對接執行監測分析與分析預警應用,直接接收和處理非現場執法案件,進一步提升辦案效率,統一現場、非現場辦案流程。

總體設計方案

建設思路

(1)匯聚執法資料,統一規範標準

通過建設執法大資料中心,匯聚各業務領域執法資料,加強非現場執法資料的採集,增強執法大資料分析研判;同時按照部省確定的統一技術標準規範,開發資料介面,共享各業務領域的執法資料,避免重複建設。

(2)優化執法流程,提高執法效能

支援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機構的日常執法及內部管理工作,規範文書使用,優化執法流程,實現對執法過程的有效監控,提高綜合執法效率和水平。

(3)強化執法監管,規範執法行為

增強網上預警、網上督辦、網上監控、網上抽查等執法監督功能,實現執法辦案全過程資訊化記錄、流程化管理、全方位監督,切實做到規範執法、文明執法。

(4)監管全面覆蓋,執法統籌指揮

構建各級交通運輸系統各執法門類執法資料共享與交換平臺,確保執法資訊縱向貫通、橫向整合、全面共享,實現跨區域、跨部門協同執法、聯防聯控,切實形成執法監管和統籌指揮合力。

建設原則

一、技術領先

以先進適用的資訊科技為龍頭,以智慧識別、高階裝備、管理控制為支撐,實現多種技術融合應用,深化應用和服務,推動交通運輸執法管控能力的全面提升。按照“世界先進”、“全國一流”的標準,應用、創新、引領先進技術,確保各級交通運輸執法科技優勢領域保持國內領先水平。

二、標準統一

遵循交通運輸部、省交通運輸廳統一的工程建設指南和技術標準規範,包括網路資料傳輸、業務應用系統建設、工程建設標準、裝置技術標準、資料交換標準,結合本地實際,升級完善應用軟體和新增執法裝置。

三、互聯共享

各級部門共建互聯互通、資訊共享、業務協同、智慧便捷的全面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資訊化體系,建立執法資訊與許可准入、行業管理、信用監管等資訊資料共享機制,實現行政許可和行政執法資訊聯網查驗、違法行為自動甄別,實現跨區域、跨部門、跨執法門類執法資訊縱向貫通、橫向整合、全面共享、協同執法、聯網監管。

四、友好實用

平臺涉及的裝置選型應遵循“安全可控、按需選擇、滿足實用、開放相容、注重性價、國產優先”的原則,提高資訊系統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做到便捷高效,進一步提升一線執法人員、後臺管理人員以及決策分析人員的工作效率。

系統詳細設計方案

智慧執法資料分中心

概述

智慧執法資料分中心是將分散的執法關聯資料進行統一採集,通過對計程車智慧服務系統、公交智慧排程系統、兩客一危動態監管系統、交通綜合執法系統、城市道路交通執行分析系統等相關業務系統涉及到的GPS、視訊、客流、事件、車流等資料進行抽取、對映、轉換、清洗、合併、整合、歸檔等各個處理步驟,完成資料的處理,最終建立運輸行政執法支隊資料分中心,為交通管理部門大資料分析提供資料支撐。

在資料資源整合上,將裝置與資料分離,資料與系統分離,通過統一的標準、格式規範各類資料接入方式,架構上從資料採集層、資料交換共享層、資料清洗層、資料儲存管理層、資料探勘交換層、綜合運維管理層進行優化設計,具備資料採集、資料交換、資料清洗、資料標準統一、資料庫儲存和管理等功能。

大資料設計採用先進技術,如:構架/構件技術、高層中介軟體技術、海量空間資料及資料管理、GPS/GIS/MIS等的一體化技術、Web/GIS及多媒體的使用者通訊技術、多種資料引擎及資料庫SDE技術、資料標準及規範化技術、物件導向的資料倉庫和聯機分析、軟體開發和整合平臺技術、選擇先進的開發工具和環境等,確保資料架構的先進性、開放性、可擴充套件性、易維護性。

平臺的核心資料資源是GPS資料,交管資料聯網後,還將融合卡口、線圈、地磁、RFID、手機信令等資訊,以及政府相關部門停車場、運管綜合違法資訊、執法車船定位資料等。其中,GPS資料量最為龐大,大城市一天達到億級別,特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廣州等地甚至超過10億,針對此類超大資料量,平臺採用雲端計算的架構,採用Spark的分散式計算框架,基於Spark架構的記憶體運算速度比傳統的Hadoop快10~100倍,同時通過分散式叢集處理,不但適合對時間要求的流式計算需求,也適合資料量達到PB級的大規模資料計算。

設計思路

智慧執法資料分中心負責執法資料以及關聯資料的儲存,維護資料的完整性與一致性。資料中心通過對交通內、外部,跨行業、跨部門的基礎和業務資料採用統一的資料清理轉換工具進行整合處理,建立全域性統一的資料資源檢視,為交通應用建設提供一個高質量、可靠的資料基礎。同時將交通業務資料按照面向分析應用的方式進行組織和重構,提供靈活的查詢分析手段,為各業務系統(出行服務、監管等)和各部門、各級人員提供全面、及時、準確的資料查詢、分析和資訊釋出服務。

本方案構建以雲端計算為基礎,結合多廠商、多種類的演算法倉庫,實現交通豐富業務場景下的大資料分析研判應用,具體包括視覺化大屏、大資料資源平臺、綜合應用平臺、雲中心管理平臺、運維服務平臺。

平臺採用開放、靈動的架構設計,將運輸行政執法支隊GPS、視訊資料統一匯聚到雲端儲存中,未來可擴充套件接入微波、卡口、線圈、地磁等感測器資料型別,很好的解決資料共享的問題,各個應用系統在有許可權的情況下都能夠方便的使用交通運輸各行業所採集的資料,不存在資料煙囪的問題,可以方便的開展大資料研判分析業務,如獲取道路交通通行狀態,預測交通流變化態勢,客流變化趨勢等。

平臺架構中規則引擎模組設計將各種場景業務模型共性提取出來,使用者可以根據實戰需要可以很好的自己根據業務共性的邏輯規則開展業務組裝,根據業務邏輯自動生成其他衍生業務的功能,真正實現領先的靈動效果。

技術架構

智慧執法資料分中心的主要業務包括如下:

(1)資料匯聚:不同物聯資料來源、網際網路資料和業務資料統一匯聚到資料池,便於使用者進行資料治理和資料探勘分析;

(2)資料儲存:對匯聚的結構化和非結構化資料進行有效儲存;

(3)資料治理:對匯聚的資料進行各類資料治理,包括資料目錄管理、資料規則定義、資料清洗、資料維護、資料安全等;

(4)資料分析:對整合的資料,按照資源的更新頻度、資料結構、訪問特點、資料位置等對資料資源進行頂層規劃,按照資料用途、功能定位把整個交通資料平臺的資料劃分成三個交通資料庫群;

(5)資料服務:對治理後的資料可根據使用者需要提供各類資料查詢和資料訂閱等服務。

系統概述

執行監測與分析預警系統,包含監測和預警兩大模組,實現交通運輸非現場綜合行政執法所需各類違法相關資料的統一接入管理,實現對非現場執法實時執行情況的監測及預警,為後續違法發現和執法提供資料支撐。

執行監測與分析預警系統架構圖

 

系統功能

執行監測與分析預警

超載超限違法執行監測

1、固定站資訊接入

按照相關介面標準,系統實現固定治超站、源頭站的稱重裝置資料實時接入,實現稱重檢測資料在省級層面的匯聚。接入的具體資訊內容包括車牌號、檢測時間、軸數、軸重、車貨長寬高、超限量等。

對於由於裝置故障無法自動採集稱重資訊、裝置無法自動採集車輛尺寸資訊等情況,由治超管理人員手工錄入車輛重量、車貨尺寸等資訊,並統一上傳。

2、計重收費資訊接入

系統與高速公路收費系統對接,按照《治理超限超載數字和影象取證技術要求》(部正在制定),接入高速公路計重收費資料,將計重收費資料作為治超非現場執法和執行監管的資料來源。

3、非現場執法裝置資訊接入

按照《治理超限超載數字和影象取證技術要求》(部正在制定),接入非現場執法裝置監測資訊,作為治超非現場執法和執行監管的資料來源。

4、資訊查詢統計

基於接入的固定站、源頭站、非現場裝置等資訊,實現對實時資訊的查詢,以及歷史資訊的統計等功能。

營運客車執行監測

1、資訊接入

接入具備客車違停自動抓拍功能終端採集的違停資訊,包括圖片、錄影、相關記錄資訊等。具體接入資訊內容包括車牌號、車牌顏色、車型、現場圖片、違停過程錄影、檢測時間等。

2、資訊查詢統計

基於接入的客車違停自動抓拍終端資訊,實現對實時資訊的查詢,以及歷史資訊的統計等功能。

執行監測查詢展示

在GIS地圖上,可將執行監測中設計的超載超限違法執行、貨車道路遺撒執行、營運客車執行、計程車執行、卡口過車異常執行等監測資訊分圖層進行展示,可通過點選監測事件直接定位事件發生地點、車輛實時位置資訊等。

支援按照事件型別、時間段、區域等查詢條件,實現執行監測事件的查詢。

監控指揮系統

系統概述

監控指揮是智慧交通執法管理的中樞,是各類資訊化系統的綜合應用。依託交通行業內部和外部的各類資料資源,縱向貫通支隊、大隊,橫向聯通行業內部多部門、以及跨行業的交警、工商、保險等多個領域,打造集指揮、情報、勤務於一體的監控指揮作戰平臺。

系統功能

監控指揮查詢展示

監控指揮一張圖,可以對所轄區域的執法人員、執法車輛進行統一管理,實時瞭解執法人員、車輛的分佈,當發生緊急案件,可把案件推送附件執法人員,由執法人員快速行動;並當執法人員身上的執法裝置因故掉線、不在執法區域時或離開相應崗位,可實時進行告警提醒。

除此之外,可對固定經營場所如:客運站、維修廠等經營場所進行實景地圖標註,對轄區經營場所的資訊可通過視訊實時掌握。

人員、車輛定位與分佈

人員、車輛定位是將攜帶GPS定位裝置的執法人員、執法車輛在地圖上面實時顯示,方便進行執法資源的部署和指揮排程。

執勤人員定位與分佈(執勤人員一張圖):

基於地圖提供執勤人員一張圖,展示和查詢人員定位、軌跡、狀態、執法記錄儀監控畫面等資訊。

非現場裝置定位與分佈

基於地圖提供治超裝置、視訊監控裝置、卡口裝置、營運車輛GPS裝置分佈一張圖,展示和查詢裝置定位、狀態、監控畫面等資訊。

疑似案件推送預警

包括預警規則設定、預警許可權管理、預警資訊完整性稽核篩查、預警列表、預警資訊查詢統計功能。

執法人員掉線提醒

對現場執法人員進行位置資訊跟蹤,實時掌握執法力量所在位置,對執法人員的移動終端裝置的當前狀態進行實時監控,包括是否登入、是否線上、是否掉線等,當正在執勤的執法人員的移動終端裝置出現異常掉線時,可通過指揮中心大屏進行告警提醒。

可根據實際的執勤路線,在地圖上繪製相應的執勤範圍。

可同時對執勤路線周邊的資源進行關聯。

當出現執勤中的執法人員或執法車輛超出執勤範圍時,可通過指揮中心大屏進行報警提醒。

報警資訊可通過移動執法APP同步傳遞給超出執勤範圍的執法人員和執法車輛,便於相應人員或車輛及時調整執勤路線。

現場視覺化

利用領先的增強現實、3D定位、人工智慧(模式識別、事件檢測、車輛跟蹤等)等技術,通過高點全景攝像機獲取監控點全景視訊,與視場內低點攝像機聯動,可以輕而易舉地實現既關注整體又兼顧區域性的大範圍立體監控與視訊聯動,能夠以畫中畫展示低點攝像機視訊,做到可查詢、可搜尋、可定位、可描述、可報警、可聯動,大大改善監控系統的應用模式,提高監管效率。

通過在全景畫面中新增虛擬標籤的方式進行相關資料的關聯。按照型別標籤可分為定點標籤、向量標籤、區域標籤,定點標籤主要針對關注的點進行標註,比如全景視訊場景中的監控點、卡口抓拍點、人臉抓拍點、建築物資訊等;向量標籤主要應用於帶有明顯方向特徵的場景,比如國省道每個方向,進出城卡口等;區域標籤則主要關注重點管控區域、重點關注區域,如客運站、貨運站等。

現場視覺化系統支援接入移動端裝置(車載、單兵、執法記錄儀等),移動端裝置上報GPS資訊,系統會自動進行GPS資訊與視訊座標資訊的轉換。從而將移動裝置在全景視訊畫面中以標籤的形式展示出來。而且標籤會隨著移動裝置的移動而移動,點選移動標籤,可以開啟對應移動裝置關聯的視訊以及相關資訊。

指揮排程

指揮排程手段最常用的就是語音排程,通過中心與現場執法人員移動終端進行語音通話,完成排程工作。即時通訊功能是基於傳統的語音對講進行功能升級,通過整合圖片傳輸、文字傳輸、群組對講、單點對講以及視訊調閱等功能,豐富指揮排程語音對講模式,構成完整的即時通訊資訊傳輸模組。

移動執法系統

系統概述

移動執法的主要使用者包括一線執法人員和管理人員兩類。通過建設移動執法終端應用程式,建立巡查助手、預警資訊實時報送、音視訊通話、個人績效統計等路面巡查功能,建立證據採集、證據上傳等案件辦理功能,提供一線執法人員更高效的移動執法體驗;建立案件審批、統計報表檢視、預警資訊實時推送、執法一張圖檢視、現場視覺化、音視訊通話指揮排程等功能,滿足管理人員隨時隨地瞭解執法動態,進行應急排程。

(1)面向一線執法人員終端應用功能

面向一線執法人員功能主要為提供巡查助手、違法行為自動預警、音視訊通話、個人績效統計等路面巡查功能和證據採集、案件現場錄入等案件辦理功能,旨在為一線執法人員提供更高效的移動執法體驗。

面向一線執法人員終端應用功能

n 巡查助手:提供位置打卡、值班表檢視、巡查日誌登記彙總、維修廠登記等功能

n 違法行為自動預警:通過非現場執法和監控指揮功能模組實時報送預警資訊

n 訊通助手:提供視訊通話、簡訊通話、群組通話、錄影和拍照功能

n 證據採集:提供證件資訊自動識別和核對、拍照錄影、被查處人員和車輛違法記錄查詢、法律法規查詢等功能

n 案件現場錄入:提供拍照上傳處罰通知書並自動登記案件關鍵資訊、案件證據(圖片、視訊、處罰文書照片)實時上傳功能

(2)面向管理人員終端應用功能

面向管理人員功能主要為提供案件審批、統計報表檢視等協同辦案功能和預警資訊推送、執法一張圖檢視、現場視覺化、指揮排程等應急排程功能,旨在方便管理人員隨時隨地瞭解執法動態,進行應急排程。

 面向管理人員終端應用功能

n 案件審批:提供管理人員案件審批功能

n 預警資訊推送:提供非現場執法分析預警資訊、報警資訊等

n 執法一張圖檢視:提供人員、車輛、案件等一張圖檢視

n 現場視覺化:提供隨時調取客運站、貨運站、國省道出入口、高清卡口、重要路段、執法記錄儀、執法車輛監控視訊功能

n 指揮排程:提供語音通話、視訊通話、簡訊通話、群組通話功能

提供巡查助手、違法行為自動預警、融合通訊和錄影拍照功能。

巡查助手可提供位置打卡、值班表檢視、巡查日誌登記彙總、維修廠巡查登記等日常勤務功能;

違法行為自動預警可通過執行監測與分析預警應用和指揮排程應用對接,實時接收預警資訊。

融合通訊可提供語音通話、視訊通話、簡訊通話、群組通話功能。

錄影和拍照功能可實時通過移動端採集資訊並推送給指揮排程應用平臺。

移動案件辦理

通過移動執法終端,實現對監管物件的資訊採集、資訊查驗比對;法律法規規章和自由裁量基準查詢使用;立案登記、現場取證、製作筆錄、製作處罰通知書、即時通訊、遠端傳輸、文書推送列印。

1、證據採集

呼叫移動執法終端音視訊採集功能介面,實現對監管物件違法行為的快速錄入、拍照、錄音、錄影等。

    2、資訊查驗對比

通過移動終端手動輸入或識別提取監管物件的名稱、證件號碼等關鍵資訊,自動查驗經營業戶、營運車輛(船舶)、從業人員等監管物件資訊。

3、法律法規查詢

實現對法律法規、違法行為程式碼的瀏覽檢索,可根據違法行為

名稱、法規名稱等實現模糊查詢與調閱。

4、立案登記

對在現場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違法線索進行甄別稽核,對審

核確認構成違法行為的,登記錄入執法機構、執法人員、案件來源、

當事人、違法事實、違法車(船)等資訊。

5、製作筆錄

在執法現場採集視訊、照片、音訊等證據材料資訊並對採集的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等證據材料進行分類登記和記錄。

6、製作處罰通知書

根據執法現場採集的證據和筆錄,現場製作處罰通知書。

7、案件現場錄入

將立案資訊、處罰通知書等資訊,會同現場採集到的證據材料等資訊通過移動執法終端直接錄入到協同辦案應用中。

8、線上即時通訊

實現執法人員的線上即時通訊、案件討論和溝通交流。

移動案件管理

通過移動終端實現執法機構管理人員對執法案件的辦案督導、過程審批、案件抽查、統計分析、資訊推送與提醒。

1、辦案督導

通過自定義條件篩查案件資訊,對重大執法案件進行重點關注和備案登記,並對案件辦理進行督導,適時提出督辦意見。

2、過程審批

調閱執法案件的辦理資訊,對需要審批的資訊進行檢視,實現移動線上審批。

3、案件抽查

隨機抽查或定製抽查各地、各門類行政執法案件,根據案件目錄調閱執法文書等資訊。對於案件情況異常的,進行督導並提出督辦意見案。

4、統計分析

實現各地、各門類行政執法案件的簡明統計彙總,生成反映執法人員、執法案件的規模總量、分類構成等統計分析報表。

5、資訊推送與提醒

接收推送的通知通告、提醒與預警等資訊。

移動執法查詢展示

基於移動端GIS支援,實現在移動端基於地圖的資訊展示和查詢,查詢的內容包括相關人員位置、目標車輛位置等。

移動現場視覺化

針對執法支隊和各大隊監控人員,提供客運站、貨運站、國省道出入口、高清卡口、重要路段、執法記錄儀、執法車輛等監控視訊,可以通過單個視訊檢視現場情況,也可以同時開啟多個視訊從不同角度觀察現場情況。移動培訓

通過移動終端,實現執法人員線上培訓和線上考試。

協同辦案系統 

系統概述

對交通執法辦案系統按部要求進行整合優化,並有效對接共享運政、路政、水路運政、地方海事等領域的執法辦案資訊資源。

系統功能

1、監管物件資訊查驗

通過資料共享、服務介面呼叫等方式,自動查驗經營業戶、營運車輛(船舶)、從業人員等監管物件資訊,並對重點監管物件違法行為實現線上可回溯監管。

2、證據材料電子化採集和管理

通過各類智慧化執法終端,實現對證據材料的電子化採集和快速錄入;通過系統介面對電子化證據材料實現調取、傳輸和共享;接收執行監測與分析預警應用推送的非現場違法行為資訊;對電子化證據材料實現備份儲存和分類管理。

3、違法線索稽核與處理

執法人員對違法線索資訊進行稽核與調查,對稽核確認構成違法行為的,轉入立案登記,按照執法程式規範通知違法當事人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對經核實不構成違法事實的違法線索資訊進行記錄備查。

4、執法案件辦理

按照部制定的執法程式規範,實現案件立案登記、案件稽核、調查取證、行政強制措施、聽證、迴避、處罰決定、送達、執行、案件終結等執法環節全過程記錄和電子化辦理。

5、執法文書製作和管理

按照部規定的執法文書式樣和製作規範,自動抓取文書要素生成執法文書和案件卷宗。實現執法文書製作、核驗、列印、歸檔等功能。部分執法文書實現電子送達。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電子公文傳輸管理辦法》(國辦函〔2003〕65 號)和《電子檔案歸檔與管理規範》(GB/T 18894)的要求,實現電子卷宗的形成、積累、歸檔、保管、利用、統計等全過程管理。

6、涉案財物管理

對依法扣押、查封、抽樣取證的財物以及由執法機構負責保管的先行登記儲存的財物建立電子臺賬,實現涉案財物的接收、登記、保管、移交、處置等環節的電子化管理。

7、執法案件協同辦理

實現跨地區、跨部門執法案件的電子化移送和執法文書的遠端調閱。在聯合、協作執法過程中,實現案件相關資訊的自動抄告和共享轉化。實現與刑事司法機關的相關案件資訊電子化對接。

8、執法風險預警

在系統中設定辦案流轉環節、法律依據、自由裁量基準、法定辦結時限等執法風險的預警提示功能,實時提示辦案人員依法辦理,防範執法風險。

9、法律法規和自由裁量基準查詢和管理

實現辦案人員及相關監督人員對辦案過程中涉及的法律法規和自由裁量基準的線上查詢、選取適用、更新管理等功能。

10、執法案件查詢展示

基於地圖提供分型別、分大隊、分割槽域、分階段或分案件來源展示和查詢案件位置和狀態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