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總結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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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違辦2018年工作總結

查違辦2018年工作總結

查違辦2018年工作總結

2018年,區查違辦在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和市查違辦的精心指導下,堅持“控制源頭、快速處置、協同配合、齊抓共管、綜合治理、依法追責”的工作思路,創新工作方法、提升隊伍形象、加大查處力度,查違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現將我辦的查違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一、2018年取得工作成效。

(一)查違控違案件處置情況

今年受理市長熱線、市數字城管、市作風辦、區作風辦等各類投訴件 482起,全部按時回覆並進行了有效處置。通過定期巡查、整改、自拆與集中強制拆除等方式,我辦累計拆除各類違法建構(築)物324處,面積約115861.5平方米。新增違法建184處,面積約20027.5平方米,

(二)存量違法建設清理整治四年行動計劃工作情況

按照市查違辦《關於城區存量違法建設清理整治四年行動計劃》,2016年對城區105平方里存量違法建設調查摸底,存量違法建設5108處,面積754906平方米。根據郴州市查違的實際情況,2018年重新對城區59.6平方里記憶體量違法建設調查摸底分類認定共1640處,面積217683.6平方米,其中:立即拆除248處,面積46601平方米;暫緩拆除898處,面積100798平方米;處罰後補辦手續494處,面積70284.6平方米。目前已經拆除76處,面積3356平方米。市城區主次幹道專項整治任務168處,已經拆除整改109處,面積13448平方米。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責任到位

重視查違網路建設,層層落實責任,實行定人員、定責任、定管理範圍,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逐步形成了上下聯動、齊心協力的查違工作格局,基本實現了鎮、街道辦事處、社群(村)查違控違工作全覆蓋。明確了責任領導,明確了專門班子,對轄區內的違法建設進行了巡查上報,形成了社群(村)→鎮(街道)→區查違辦→市查違辦一條自下而上的資訊反饋鏈。

(二)多措並舉,控拆到位

一是加大巡查防控力度,堅持日常巡查不放鬆,採取劃片分割槽,責任到人等方式,堅持每天上午、下午各巡查一次,不給違法建房戶留有任何時間空檔。

二是加大行政強拆力度。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程式,積極穩妥做好行政強制拆除工作,對不聽勸阻,頂風搶建行為,組織力量強制拆除。對商業小區開展30次專項拆違整治行動,在保利蘇仙林語、碧桂園等小區組織12次違建業主集中座談會宣傳違建法律法規。

三是加大重點專案拆違清障力度。為順利推進重點專案建設,我辦積極加強重點專案的協調服務工作,積極介入、主動作為,對東關隧道、城東新區開發建設以及棚戶區改造專案,加大拆違工作力度,做到拆建結合,美化環境,確保重點工程順利推進。

今年以來,共巡查600多次,控違覆蓋率達100%,巡查發現新增違法建設 184 處,現場處置 184 起,按照“零增長”目標做好控違工作。

(三)營造氛圍,宣傳到位

加強宣傳教育,利用執法巡邏車廣播宣傳《城鄉規劃法》,在各小區內懸掛查違宣傳標語橫幅67條,今年還印製了1萬份《違法建設法律法規宣傳單》,對違建戶細緻地宣講違法建設的法律法規政策,禁止違法建設行為。

針對違法建設行為,一是堅持疏導先行,攻心為上。改變一味強拆的做法,拆違行動前,鎮、街道人員提前上門做好法律政策宣講,向違建戶主發放自行拆除通知書,預留充足時間清理財物,取得違建戶主的理解和支援,使不少違建戶能夠自行拆除違法建設;充分發揮黨員幹部的模範帶頭作用,帶頭自拆,配合強拆,形成強大的自拆強拆氛圍,以點帶面,開啟工作局面。二是堅持一個標準,保持公正執法。所有違法建設一律採取零容忍的態度,做到即查即拆,不搞任何特殊照顧,不搞變相執法,做到以人為本,人性執法。

(四)長效管理,保障到位

一是落實屬地監管機制。區查違辦與鎮、街道各簽訂了查違控違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並把查違、控違、拆違工作列入到年度重點工作績效考核。二是健全制度落實責任。完善《大隊長、中隊長工作職責》、《巡查制度》、《工作考核制度》、《請銷假制度》、《獎懲制度》、《考勤制度》等規範隊伍建設的措施,進一步提高了隊伍的綜合素質和行政執法能力。

三、存在的問題

(一)巡查網路沒能有效運轉。主要是基層幹部思想認識由差距,鎮、村、組各級幹部對查違工作的重要性不夠深刻,查違積極性不高,查違責任落實不到位,查違網路聯絡不暢。

(二)私房違建有反彈趨勢。責任主體單位對轄區內私房搶建違建監管不到位,控制不力。主要體現在城區私房違法加建、搶建、搭棚及重點專案徵遷區域範圍內的村民個人建房、宅基地拆舊建新等現象任然存在。

(三)商業小區違規裝修、改建、擴建情況突出。一是小區別墅違規裝修改建行為普遍存在,主要表現在擴建、挖掘地下室、封閉露臺加層,搭建陽光房。二是小區高層電梯房違規裝修,佔用消防通道,破壞消防門,樓頂住戶利用樓頂造型框架違規封閉公共平臺、加建、擴建、搭建陽光棚等情況非常嚴重,責任主體單位對小區違建行為巡查控管不到位,現場處置不力。

(四)查違工作經費保障不到位中心城區存量違法建設數量大、涉及面廣加上成因複雜,拆除時間緊、任務重、需要大量經費保障;由於查違辦工作經費未納入財政預算,各辦事處查違經費也未納入財政預算,無法保障查違拆違工作正常執行,影響了查違辦和各責任主體單位的工作積極性。

(五)執法程式不規範。各鎮、街道普遍存在執法文書填寫不規範的現象,如:文書內容填寫不準確,表達不規範,與法律依據條款不相符。各鎮、街道要加強同執法支隊、區法制辦對接,進一步規範執法文書。

(六)部門聯動配合力度不足。相關責任部門之間缺乏積極、有效的溝通、配合、協作機制。執法主體單位主動性不強,工作合力未見成效,各部門要打破部門界限,積極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查違拆違,杜絕違建行為。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強巡查控新增。加大日常巡查和現場處置力度,嚴控私房和商業小區新增違法建設,繼續鞏固查違成果,在依法拆除存量違法建設的同時,圍繞城市建設查違,圍繞重點專案建設查違,圍繞群眾來電、來訪問題查違,圍繞各級領導督查督辦案件查違,繼續保持對各類違法建設的高壓勢態,堅決遏制新增違法建設。

(二)加強存量違法建設拆除力度。我區存量違法建設定性為拆除的1146處(立即拆除248處),目前拆除76處,剩餘處1070處未完成,其中蘇仙嶺街道拆除任務596處,已完成56處;南塔街道拆除任務139處,已完成18處;觀山洞街道拆除任務108處,已完成2處。白鹿洞街道拆除任務294處,卜裡坪街道拆除任務13處。2019年我辦將督促各責任主體單位對照任務按照計劃加快存量違法建設拆除工作進度。

(三)加強宣傳教育工作。一年來,我辦雖然做了較多的宣傳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還沒有把宣傳工作做好做實。2019年我辦會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制定一個具體有整體性、前瞻性的宣傳工作方案,多層面、多方位、多渠道開展查違控違執法宣傳工作,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作重點宣傳,並且督促鎮、街道開展查違控違宣傳工作,讓政策法規宣傳普及到鄉鎮、街道、社群(村、組),深入到群眾心中。提高公眾對違法建設查處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和理解,為有效防範和控制違法建設行為的發生營造強大的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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