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主持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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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知識講座主持稿精品多篇

交通安全知識講座主持稿精品多篇

交通安全知識講座主持稿 篇一

道路交通安全

一、步行安全

1.步行時,走人行道,靠右側行走。

2.橫穿馬路,要走人行橫道。行走時,先看左側車輛,後看右側車輛。

3.設有交通訊號燈的人行橫道,綠燈亮時,可通行。紅燈亮時,禁止通行。

4.設有自助式交通訊號燈的人行橫道,要先按人行橫道使用開關,等綠燈亮、機動車停駛後,再通過。紅燈亮或顯示“等待”訊號時,禁止通過。

5.設有過街天橋或地下通道的區域,不橫穿馬路。

6.無人行橫道與通過設施的區域,橫穿馬路時,要在確認安全後,再通過。

7.不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上打鬧、猛跑。

8.不跨越各種交通護欄、護網與隔離帶。

9.路面有雪或結冰時,防止滑倒,造成摔傷。

10.上學路上、校園內禁止穿暴走鞋與飛輪鞋。

二、乘車安全

1.所乘車輛靠站停止前,不要向車門方向湧動。車輛停穩後,先下後上,按順序上下車。

2.上車後,扶好或坐好,不故意擁擠。

3.乘車過程中,不把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向車外。不向車外拋灑物品。

4.乘車過程中,保管好自己的財物。

5.不在機動車道上等候車輛或者招呼營運汽車;在機動車道上不得從機動車左側上下車。

6.不攜帶易燃、易爆、強腐蝕性等違禁物品乘車。

7.所乘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要聽從司售人員指揮。

四、交通事故逃生常識

1.發生交通事故自己被困在所乘車輛中時,可擊碎車窗玻璃逃生。

2.從所乘車輛中逃出後,要遠離事故發生地點,防止因車輛著火、爆炸而造成的傷害。

3.逃生後要迅速報警或攔截車輛救助其他未逃生人員。

4.所乘車輛著火時,應先防止吸入煙氣窒息,再設法逃生。

學會報警

一、學會報警

1.要熟記並正確使用各種求助與報警電話號碼。

2.遇到意外事故、突發事件時,可撥打電話求助或報警。

3.撥打電話求助或報警時,要根據所報警種要求,講清楚所求助或報警的內容。

4.報警時,要報出自己的姓名、住址或所在學校及所使用的電話號碼。

5.使用普通電話、投幣電話、磁卡電話撥打110、119、120、122(均為免費服務號碼)時,直接拿起話筒即可撥通。使用手機報警時,也可直接撥打相應的號碼。

6.空氣中含有大量可燃性氣體或粉塵時,禁止使用電話報警,防止引發爆炸或爆燃。

二、撥打110求助或報警

1.遇到緊急情況,需要公安機關幫助時,可撥打110求助。

2.遇到盜竊、搶劫,自身安全受到威脅及發生車禍時,可撥打110報警求救。

3.正在發生或發現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時,可撥打110報警。

三、撥打119報火警

1.自己所在場所及周邊發生火災時,要儘快撥打119報警。

2.發現草場、山林著火時,可撥打119報警。

3.撥打119報警時,要講清楚什麼材料著火、著火地點及火勢大小。

4.報火警後可在路口等候消防車,為消防車指引去火場的道路。

5.火勢危及自己的生命時,要先逃離火場,再報警。

6.沒有電話或消防隊的地方,發現火情時,要及時報告有關人員或部門。

四、撥打122交通事故臺

1.發生交通事故時,可撥打122報警或向旁人求助報警。

2.發現所在或路過地點,發生交通事故時,可撥打122報警。

3.撥打122報警時,要講清楚發生交通事故的準確地點、肇事車輛及傷害情況。

4.如肇事車輛逃逸,報警時要講清楚車牌號碼、車型、車的顏色及逃逸方向。

5.不在發生交通事故的現場圍觀,防止自己受到傷害。

6.發生交通事故需要求助時,也可撥打110。

五、撥打120與999急救

1.自己、家人或他人發生疾病及各類傷害事故需要醫療救助時,可撥打120。

2.撥打120時,要講清病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所在地點及目前所處危急狀況(如骨折、嚴重外傷、大量出血、呼吸困難等)。

交通安全知識講座主持稿 篇二

現在科技發達,可謂車水馬龍,然而,隨著人們的生活得到改善,隱患也越來越大。交通事故猛於虎!我們武陟一年有1485起交通事故,87人死於交通事故,266人受傷,損失了996萬元。有時一天甚至50多起。中國小生交通事故,有16起,1死11傷。這是多麼可怕,多麼殘酷的數字啊!這是多麼令人悲哀的現實啊!

大家都知道交通安全法規,張口就來,可為什麼還有那麼多的交通事故呢?一個詞,僥倖心理,就是這個可惡的僥倖心理,讓明知道法律的人故犯,讓我們的交通不再安全,處處危機四伏。所以我們要杜絕這種心理,不要讓悲劇再次降臨。

為了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我們中國小生應做到以下幾點:

1.多學習交通安全知識。

2.服從交通訊號燈。

3.正確,過馬路在,沒有訊號燈的情況下,過馬路時要四處檢視,確定沒有車輛後過馬路。過馬路時,取直線距離過馬路,因為這樣距離最近,而用的時間最短。

4.不要佔道。

5.不能在公路上嬉戲打鬧。

6.學會報警,保護自己。

交通事故猛於虎,我們要牢記於心。

交通安全知識講座主持稿 篇三

交通與我們夕夕相關,交通安全重於泰山!為了豐富泛博同學們的交通安全知識,提高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識,做到交通安全的警鐘常座。所以同學們今天我班開展了這一次班會課,涉及步行、騎車、乘車、乘船,橫穿馬路、過斑馬線和在各種天氣變化下等方面同學們每個人都參與其中,做個講解。

交通安全小知識

一、行走須知

1、行人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要靠路邊行走;

2、行人不準在車行道 上追逐、猛跑,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猛拐橫穿;

三、不準在道 路上扒車、追車,不準強制進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4、不準在馬路上頑耍、嬉鬧;

五、學齡前兒童在街道或馬路上行走,須有成年人帶領

二、乘車須知

1、不準在門路中心招呼車輛;

2、機動車在行駛中不準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三、乘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在車內吃工具;

4、不強制進行上下車,做到先下後上,候車要排隊,按秩序上車;下車後要等車輛開走後再行走,如要穿越馬路,一定要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穿過;

五、不乘坐超載車輛,不乘坐無載客許可證、運動證的車輛;

三、騎車須知

1、未滿十二週歲的兒童不準在門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腳踏車;

2、拐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後瞭望,伸手示意,不準突然拐彎;

三、不準雙手離把,不準攀扶其他車輛或手中持物;

4、不準車輛並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五、要經常檢查車子機能,響鈴、剎車或其他部件有需要別人解答的題目時不克不及騎車,應及時修理;

6、不準撐傘騎車,不準騎車帶人;

7、不準在門路上學騎車;

8、不準在車行道上停車或與機動車爭道搶行

相信有了這次精彩的交通安全班會課,同學們一定會更加自覺地遵守交通法規,“紅燈停,綠燈行”做一個文明的大學生,給泛博城市居民樹立良好的文明交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