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管理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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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關於“微信、QQ群”等網路媒介的管理制度

學校關於“微信、QQ群”等網路媒介的管理制度

學校關於“微信、QQ群”等網路媒介的管理制度

1、學校對微信、QQ群等網路媒介的管理,實行“誰建誰負責”,幹部承包監督和學校備案的管理方式。

2、凡涉及教職工、學生及家長的群,都要進行登記備案。負責部門:學校黨總支。

3、學校及部門工作群,由部門主任或相關負責人擔任群主,學校班子成員根據分工,加入並進行監督;年級工作群由年級組長擔任群主,教務主任加入並進行監督;教研組工作群由教研組長擔任群主,學科聯絡人加入並進行監督;班級群由班主任擔任群主,年級組長加入並進行監督。其他群由群主負全責。

4、群主及監督人員對群成員的不當言論要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處置,並嚴肅追查當事人責任,積極營造健康向上的輿論氛圍。

5、所有人員要提高政治站位,不得通過個人微信、QQ、QQ空間、朋友圈、微博等釋出不當言論,如發現並造成不良後果,將嚴肅追究當事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