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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破崙戰爭後歐洲國際秩序的重建

拿破崙戰爭後歐洲國際秩序的重建

拿破崙戰爭後歐洲國際秩序的重建

關鍵詞:國際秩序、歐洲、維也納體系、協調

一. 背景

自1789法國大革命以後,歐洲以奧地利為代表的封建君主國和以英國為代表的資產階級國家出於對革命和民族主義的恐懼,以及對法國勢力擴張的擔憂,前後組織了七次反法同盟。法國在前期和中期的戰爭中取得了勝利,捍衛了國家和民族的獨立,但也漸漸地將自衛戰爭一步步轉化為侵略和爭霸戰爭,正是在這一過程中,法國通過與其他歐洲國家的戰爭、和談、簽訂條約等一系列互動,改變了威斯特伐利亞體系下的均勢格局。這一點有以下兩點表現:1.除法國外歐洲國家之間的爭鬥暫時平息,共同建立軍事聯盟以抵抗法國,即七次反法聯盟;2.法國勢力獨大,多次擊敗反法聯盟,建立自己的勢力範圍;如通過1805年的《普萊斯堡和約》徹底滅亡神聖羅馬帝國並建立萊茵同盟作為自己與普奧間的緩衝帶。這實際上已經打破了威斯特伐利亞體系確立的國際秩序。

在之後的第六次和第七次反法同盟戰爭當中法國接連戰敗,最終拿破崙退位,歐洲各國再無共同的抗爭目標,在威斯特伐利亞體系下隱藏的舊矛盾和關於如何處理法蘭西第一帝國遺產的新矛盾一齊浮出水面,怎樣建立一個新的穩定的國際秩序這一難題,擺在了英普奧俄等強國面前。

二.國際秩序

     閻學通教授曾提到,對於“國際秩序”這一名詞,不僅學術界爭議紛紛,且各國政界對此認識也有分歧。例如以中美英為代表的國家在第70屆聯合國大會上,多使用“國際秩序”這一詞;而德國挪威等國則使用“世界秩序”來替代“國際秩序”。因此,在就本文主題進行進一步的討論之前,有必要明確文章中“國際秩序”的具體內涵。

需要指出的是,國際秩序既不等於國際體系,也不等於國際格局。國際體系在肯尼思.沃爾茲的定義中包含以下三個要素:單元間實力分配、單元功能區分、單元排列原則。國際秩序首先是作為一種“秩序”存在,就像人們無法用交通秩序來指代交通體系一樣。而且它無法反映國家實力分配這一變數,因此便與國際體系這一概念區分開來。而國際格局則指大國間相對穩定的 實力對比關係和戰略關係(盟友、非敵非友、敵人)所構成的一種相對穩定的實力結構。

在將國際秩序與其他易於混淆的概念區分開後,就要給國際秩序下一個明確的定義。我們已經提到,國際秩序應作為一種秩序存在,而秩序一定是較為穩定、平和、有序的,以和混亂區分。形成國際秩序應該滿足以下三個條件:1.世界或地區存在穩定的政治經濟發展趨勢;2.國家間存在除戰爭外化解矛盾的有效固定機制;3.國家間交往遵守一定的原則。以當代中東地區和歐洲為例,歐洲自二戰後早有經濟政治一體化趨勢,並且歐盟內部各類機構也是各國之間矛盾的緩衝器,國家外交也遵守通用的世界外交準則;而中東各國儘管大體上滿足第三點,卻沒有一個跨國機構來協調矛盾,使得戰爭頻發,僅有類似阿拉伯國家聯盟或海灣阿拉伯國家合作委員會這類涵蓋面不全、地緣政治色彩濃厚的組織,且被區域性大國把持。因此,我們認為歐洲是存在國際秩序的,而中東則不存在國際秩序或者說國際秩序存在感很低。綜上本文將國際秩序定義為各個國家間有序和平穩定

三、影響國際秩序的因素

影響國際秩序的因素有很多,對這些因素的一一分析將使文章的主題得到深化。舉一個例子,國際秩序就像是物理學中的合力,是作用於同一物體上多個力加在一起的向量和。而國際秩序就是一系列因素組合在一起產生的一種狀態。國際秩序在本文的定義下受到以下兩個主要因素的影響:

(1)大國間的力量對比

儘管我們之前認為國際秩序無法反映國家的具體的物質實力,但國際秩序卻深受大國實力對比的影響。國際秩序反映的更多是實力的相對值而不是絕對值,就像在維也納體系確立國際秩序前後的英普俄法奧五強中,奧地利與其他四國實力有一定差距,而英國綜合國力又在其他四國之上,但是這五強間的差距遠小於五強與其它維也納體系下其他小國間的差距。


英國

法國

奧地利

普魯士

俄國

軍隊人數

250000(1809年)

850000

300000

270000

500000

1813年各國軍隊數量,引自約翰.米爾斯海默《大國政治的悲劇》

這種差距是必然的,所謂的“均勢” 並不意味著秩序主導國家之間國力毫無差別,而是差別控制在可控區間內,而且這之中必然有一個擁有較大優勢的國家。如美蘇爭霸中,儘管美國和蘇聯都被稱為“兩級” ,主導著國際秩序,但是美國的經濟實力明顯高於蘇聯。

此外,大國實力對國際秩序的影響可以比喻為一條單行道:大國實力的此消彼長可以塑造國際秩序的具體模式,但僅憑國際秩序的特點(有序和平與穩定等)無法推斷出大國實力對比的具體情況。

(2)各國國內秩序的穩定程度

由於國家是國際秩序的建設者,當國內秩序動盪時,政府便會專注於國內事務,將更多的資源用於維護穩定,因而參與建立或維持國際秩序的意願便會降低,其重要性在本國日程上便退居其次。但是如果只是一個實力中等或弱小的國家發生這種情況,即使其退出國際秩序的建設也並無大礙,因為在此時大國間力量的對比發揮著更加重要的作用。

因此認為國內秩序穩定對國際秩序存在一定影響前應該設立一個前提:就是這裡的國內秩序應該是多個國家的秩序或者至少是一個大國的國家秩序。例如2011年阿拉伯世界發生的“阿拉伯之春”一系列革命,極大地衝擊了北非和西亞國家的政治秩序,並間接造成了歐洲難民問題和恐怖主義的進一步氾濫,對國際秩序的影響不可忽視。

四、拿破崙戰爭後歐洲國家重建國際秩序的開端

上文已經提到,經歷多年反法戰爭洗禮的歐洲國際秩序千瘡百孔,各大國亟待建立一個新的國際秩序。而在這裡有一個前提,就是國際秩序形成的第一個條件:存在穩定的政治經濟發展趨勢有這樣一種趨勢不一定形成穩定的國際秩序,但是國際秩序的維持卻一定要依賴於此。

早在威斯特伐利亞體系促使主權國家誕生後,歐洲各國便紛紛進行改革,著手加強中央集權,這不僅僅是出於對外爭霸的需求,也是對促進經濟增長的渴望。英國內閣在18世紀的演變中逐漸掌握了立法提案權和財政權,內閣首相作為執政黨領袖對議會的控制也不斷加強;法國自路易十四以來專制王權不斷加強,而到了拿破崙帝國時期又對保王派舊貴族、雅各賓派、宗教勢力進行殘酷鎮壓,進一步加強了中央集權;普魯士則更是以專制於強權聞名歐洲。

19世紀是歐洲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黃金時期,拿破崙戰爭結束之時英國工業革命正在熱火朝天地進行之中,資本主義經濟蒸蒸日上;拿破崙儘管在法國稱帝,卻採取了一系列手段促進本國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包括頒佈確認人民財產私有制的《拿破崙法典》;普魯士也於1834建立德意志關稅同盟,把德國境內大部分邦國結成了一個緊密的貿易和經濟區域,為資本主義經濟發展提供了統一的市場。

在政治、經濟有一個大體的發展趨勢的背景下,各大國便開始了重建秩序的努力:建立維也納體系。這裡還要區分一下,維也納體系本身不是一種國際秩序,而是它規定的諸多原則和約定造就了國際秩序。所以,對維也納體系的討論是分析拿破崙戰爭後歐洲重建國際秩序的前提。

戰後召開的維也納會議確立了以下四個原則:正統原則,補償原則,勢力均衡原則,圍堵法國原則。第一個原則是反法同盟中大多數國家的利益共同點,普魯士、俄國、奧地利的君主無法容忍大革命發展到自己的國家裡,因此儘管這一原則是在逆歷史之潮流,卻在歐洲君主國家林立這一現實面前維繫了長達30年的國際秩序。後三個原則其實是一個原則,即削弱法國,讓國家力量對比不至於太過懸殊。拿破崙治下的法國在軍隊實力上大大超過了其他列強,因此這時法國絕不甘心處於原有的國際秩序之下。而現在如果能把法國削弱到拿破崙統治前的水平,國際秩序自然就有重新建立的希望了。

五、戰後國際秩序的鞏固

(1) 神聖同盟和四國同盟

神聖同盟是1815年9月,在俄羅斯帝國皇帝亞歷山大一世的倡議下,俄羅斯帝國皇帝亞歷山大一世、奧地利帝國皇帝弗朗茨二世和普魯士王國國王腓特烈·威廉三世三國君主在打敗法蘭西第一帝國皇帝拿破崙一世後締結的同盟,目的是維護君主政體,反對法國大革命在歐洲所傳播的革命理想。

拋去其維護封建統治的性質不談,神聖同盟有一個對於維護國際秩序極其重要的目的,即維持現狀。更重要的是,這是“歐洲列強首次賦予本身一個共同的使命”。儘管這個使命是專制的,反動的,至少除了以往遵守的外交禮儀外,歐洲列強交往開始遵守某一個共同的原則了。

四國同盟同樣是這麼一個維持國際秩序的組織,而且英國的加入以及後來五國同盟的形成,使得這個同盟更有代表性,更具有權威。其中四國同盟條約中對法國駐軍的詳細規定,對於維護法國國內秩序和消弭反抗有重要作用,顧及到了國內秩序穩定因素,因而使得國際秩序得到進一步鞏固。

(2)歐洲協調體制的確立

     國際秩序形成的兩個條件現在已經滿足,目前歐洲各國恢復國際秩序的最後一步就是建立一個用和平手段調解化解矛盾的機制,這個機制就是“歐洲協調”在維也納體系形成之前,威斯特伐利亞體系下的會議多是戰爭過後的“和約”,“分贓”較多而“協調”較少,如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過後簽訂的《烏德勒支和約》,這一時期會議仍是服務於戰爭的。但在維也納體系建立後,歐洲列強開始產生出用會議來解決爭端的傾向。亞琛會議、特洛波會議、萊巴赫會議、維羅納會議便是歐洲列強針對歐洲革命問題召開的一系列會議,有效的協調了各國之間的衝突,漸漸使歐洲國家認識到戰爭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途徑。

六、隱患

      儘管戰後國際秩序已經建立起來,這之中卻仍然存在著許多隱患。其中最嚴重的就是所謂的“東方問題”,對土耳其的處置沒有一個國家拿出了令人滿意的方案,更為糟糕的是,作為一個佔有歐洲廣大土地的鄂圖曼帝國根本沒有被納入到新的國際秩序中,這注定了日後歐洲列強為了攫取鄂圖曼帝國的遺產而爆發劇烈的衝突。

如果說第一個隱患是因為歐洲強國無力解決問題誕生的,那麼第二個隱患便是完全因為各國統治階級的短視引發的。那便是歐洲人民民族意識的興起和無產階級的反抗,當資本主義和民族主義在歐洲興起的時候,各國君主依舊抱著上個世紀的政治制度死死不放。在經濟基礎發生深刻變革之時,上層建築是不可能穩如磐石的。1848年歐洲革命對國際秩序的衝擊就已經證明了這一點。

七、總結

拿破崙戰爭後國際秩序的重建不僅僅是某一次會議,某一個和約決定的,而是在歐洲各國長期互動中漸漸形成的。儘管忽略了許多問題且帶有一定的封建性質,卻不失為建立國際秩序的一次有效嘗試,給後來國際秩序的建設與維護帶來了啟發與教訓,如用和平手段解決問題,國際秩序的建設一定要爭取最大數量國家支援等。這對於當今中國當好國際秩序的維護者和建立者的角色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