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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領導離任經濟責任審計需要哪些材料(通用多篇)

公司領導離任經濟責任審計需要哪些材料(通用多篇)

經濟責任審計報告 篇一

集團董事會:

根據集團部署,我們於xxxx年x月x日起對集團財務總監xx自xxxx年x月至xxx年x月任期內的經濟責任,依據相關單位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了就地審計。我們查閱了有關的財務報表和賬冊憑證,與集團部分高管進行了交流,對財務管理部和資金計劃部部分人員進行了書面詢問調查,採用詢問和抽樣調查相結合的必要的審計程式,並就本報告與xx交換了意見,現將審計情況報告如下:

一、概況

xx自xxxx年x月起任ABC集團財務總監,併兼任集團財務管理部和資金計劃部經理,全面負責集團財務和資金的規劃、籌集、運作和管理。

本次離任審計時間跨度為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其間集團下達財務總監的主要考核指標:專案xxxx年合計財務填報,完成情況說明融資部門預算,執行海外資本運作完成海外上市任務,確定全部海外上市程式通過了盡職調查,擬上市資產整合,對在美反向收購上市進行了有益的探討,xx公司已轉為外商獨資企業。

財務管理制度

x月x日前建立財務管理制度體系框架,x月x日前完成制度健全和完善,建立內控系統,完成財務資訊化集團財務制度按計劃完成了根更新和完善,統一的集團會計核算制度自xxxx年1月起全面執行,總部實現電算化,異地公司年內同步執行至甩賬。

全面預算管理

提出預算控制指標,並實施考核方案,全面實行預算管理。

預算管理已初見成效,按月向預算單位提供預算執行反饋,及時修正預算,正式開始編制工程預算。半年內部往來清理進行了兩次大的往來清查核對,大大減少內部隨意掛賬。部門建設員工滿意率>55%,培養1-2個骨幹,優秀人才流失≤1人,優秀人才服務期2年以上基本上完成

二、考核指標完成情況

1、根據財務管理部和資金計劃部的工作總結和我們收集的其他資料,集團融資目標經調整後為:xx萬元。

實際完成xx萬元,其中xxxx年xx萬元,xxxx年xx萬元,與計劃相比完成情況不是很令人滿意;由於部分貸款歸還後未能再獲續貸,期間貸款規模縮減了萬元。主要原因是巨集觀調控對全行業的巨大影響、xx公司專案融資條件不成熟以及集團可抵押資產規模。

2、預算執行情況,xx所負責的財務管理和資金計劃兩部門的年度預算均沒有突破,預算外支出xx萬元,也事前經過審批。經對這兩部門的費用報支情況抽查,未見越權和違規審批情況。

3、海外上市計劃,目前已進行了擬上市企業的資產剝離、重組工作,並通過了合作方的盡職調查,實施擬上市企業股權調整,已完成xx字公司的改制工作。

4、集團預算管理已搭建了初步的框架,今年又開始將工程、營運費用等全面納入預算體系,在預算管理方面已初見成效,並在對一些存在問題進行修訂、完善。

5、制度建設,集團於xxx年x月試行的制度、流程已涵蓋了相關財務管理制度,集團會計核算制度也已從xxxx年x月x日起全面推行,集團上海、北京、南京、成都、深圳等已全面實行會計電算化,這將全面提升集團財務資訊質量。

6、財務分析,我們注意到財務分析還是以零星建議、報告方式分散提交,目前尚未制度化、定期化地提交集團系統財務分析,對集團往來賬的清理還有好多工作要做,目前仍存在較多子公司間往來不平現象。

7、xxxx年x月至x月,集團財務管理部為員工先後提供了用友軟體操作培訓、稅務籌劃培訓等提高財務人員素質的學習安排,財務人員隊伍相對保持了數量穩定,但財務人員進出比較頻繁:有新進財務、融資人員10人,離職7人,05年1-4月,新進2人,離職1人。

三、任期內主要工作業績

xx在任期內工作認真負責,帶領財務管理部、資金計劃部員工為集團財務目標的完成付出了辛勤的勞動,主要管理業績如下:

1、開拓融資渠道,新闢融資主體。在全行業面臨金融、財稅等巨集觀調控措施多管齊下的時候,集團融資工作難度加大,在xx總監的努力下,集團仍融資萬元,除了銀行貸款外、銀行承兌匯票融資也初次引入;行業融資受限制,集團將AA、BB、CC等非巨集觀調控重點公司作為融資平臺,爭取到萬元的融資,較好地滿足資金需求。

2、強化基礎管理,推進制度建設。集團財務、融資相關制度和流程地制定和完善緊跟集團管理規程和流程建設的步伐,如期完成擬稿、審議和定稿工作,並制定集團統一的會計核算辦法,同一集團會計政策,明確集團會計資訊質量要求。

3、積極探索海外資本運作之路。圍繞集團海外資本運作計劃,財務部和資金計劃部對納入此計劃地子公司進行了資產清查重組,在xxxx年x月通過盡職調查,並開始著手有關公司股權結構調整工作,已完成xx字公司的轉制手續。

4、稅務籌劃得到高度重視。xxxx年增設專人負責稅務事務,先後安排多次培訓,並實施了多項稅務籌劃方案,有效地降低集團稅負。如新公司註冊地的選定、如關於業務招待費、廣告費、人員工資等稅前扣除事項採取了一些籌劃措施、如對關聯交易的運用等。

5、預算管理作用得到進一步發揮,擬推行工程費用估算和投資控制管理體系。

四、主要工作不足

1、作為高管,財務總監首先要建立起一個有效地財務體系,能有效和迅速的生產會計資訊。集團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制度的下發,正推動構建這一體系的努力,但財務人員的頻繁變動,財務總監對會計資訊質量缺乏更多的關注,目前提供的會計資訊及其質量,還不能很好地服務於集團的決策。

2、集團財務會計和融資工作機構設定和人員配備還需進一步科學化,財務總監在這一方面需有更大的決定權,對財務人員工作、培訓、考核需投入更大的精力。任期內財務人員業務指導、培訓交流較少,流動頻繁,財務組織體系不穩定。

3、融資平臺建設未能滿足集團發展需要,資金排程仍需更加科學、有效,對外協調工作存在差距。

由於巨集觀調控等形勢變化,使融資工作難度加大,任期內集團融資目標經調減,完成情況仍不理想,銀企關係還需要進一步加強和改善。

五、xx對集團財務工作的建議

經與xx交換意見,xx對任期內擬解決或正在進行但仍未完成的財務事項提出如下建議:

1、加強財務基礎工作,建立財務基礎工作考評體系,建立會計問題解答制度,不斷提高會計資訊相關性、及時性,更好地為集團戰略決策服務。

2、推進稅務籌劃工作,目前也有些思路和操作,包括設立貿易公司和銷售公司的做法,包括擬收購一家建築公司的思路,通過與主營行業相關的產業延伸,搭建稅收籌劃的平臺,充分利用稅法留給我們的操作空間,減少和降低稅收成本,創造稅收價值。

3、破解融資難題,拓展融資渠道。各地區融資環境不同,在專案投資決策時,要評估投資環境,並將融資環境納入重要評估指標。海外上市的探索需繼續深入,要充分評估需要與可能,從集團發展的實際情況出發,尋求海外融資的切實可行的最佳路線。

4、完善預算管理體系,目前的預算僅佔小部分,銷售收入、營銷費用、工程預算和投資控制都要納入到預算管理體系,預算執行情況表要包含集團全部收支,準確監測集團現金流,切實發揮預算的作用。

5、加強財務團隊建設,以前會計人員偏緊,相互之間溝通和交流不充分,今後要建設有凝聚力、戰鬥力、相對穩定的財務人員隊伍,確保集團財務目標的實現。如多與財務人員交心、增加業務培訓、增進財務人員交流、關心財務人員工作和生活、落實財務人員崗位責任制等。

為更好地做好集團高管(地區公司主要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建議集團完善高管定期述職制度,其述職報告應提供書面材料,並作為重要檔案存檔,審計時可供查詢。由於執行審計師曾經是財務管理部總經理,離開該部門尚不滿一年,提請報告使用人注意本報告的獨立性。

經濟責任審計報告 篇二

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是為加強任期領導幹部的管理和監督,強化任期責任,促進黨風廉政建設,提高經濟效益的一種審計制度。

一、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界定

審計署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實施細則》中明確了領導幹部的直接責任,但在審計實際操作過程中,仍然很難嚴格區別直接責任和主管責任。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界定。

(一)依據領導決策的方式進行界定

領導的決策大致可以分為三種方式,一是採取民主集中制的方法,按照科學的決策程式,選擇和決定未來的行動目標和方案;二是主要依據領導者或其參謀者的個人經驗、知識、智慧和能力等,對行動目標做出決定性的選擇;三是領導者獨斷專行,靠主觀臆斷盲目決策。對盲目決策和不具備民主性和科學性的個人決策,領導人應負直接責任;對科學性的決策,由於重大的決策往往伴隨著重大風險,對其後果領導人一般承擔主管責任。對重大決策失誤專案,一定要依據決策的民主性和科學性,全面分析失誤的主觀原因及領導人可控與不可控因素來具體確定領導人的直接責任或主管責任。

(二)依據內部控制設定情況進行界定

一個單位設定了健全而有效的內部控制,則可依據內部職責分工和崗位責任制來區分領導人的直接責任和主管責任。由領導人直接負責的工作、直接經辦的業務和直接承攬的專案,領導人對其行為和後果承擔直接責任;對其他崗位及其他人員負責的事項,領導人負主管責任。如果一個單位沒有內部控制或內部控制嚴重失效,則領導人應對整個單位的重大過錯負直接責任。

(三)依據相關法規進行界定

如依照《會計法》規定,單位負責人對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等行為應該負直接責任而不是負主管責任。

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審計重點

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既要評定業績,又要劃分責任;既要“審事”,又要“審人”;既要確定單位的責任,又要分清領導人的責任。這是區別於其他型別審計的主要特徵。在實際工作中,一些經濟責任審計專案,財務收支審計味道體現過濃而缺乏經濟責任審計特色,其原因主要是財務收支審計輕車熟路、便於操作,而其他方面問題,比如:廉政情況、民主決策、重大損失浪費等問題,由於受多方因素所限,審計、評價起來較為困難,因而在審計中得不到更深入透徹的審查。因此造成最後審計結果成了財務收支審計的翻版,經濟責任審計重點不突出。經濟責任審計的最終目標是評價領導者的責任,因而,審計必須在全面審計的基礎上,自始自終著眼於“人”,抓住經濟責任這個重點,凡是與領導幹部直接相關的經濟事項就應該是審計的重點。對與領導幹部本人密切相關的經濟事項、領導幹部負直接責任的經濟事項應詳查;對領導幹部無直接聯絡的經濟事項,領導幹部負主管責任的經濟事項應抽查。以黨政幹部為例,財政財務收支工作目標完成情況,遵守國家財經法規情況,以及領導幹部個人在財政財務收支中有無侵佔國家資產,違反領導幹部廉政規定和其他違法違紀的問題等,應作為審計的重點。而由於財務人員自身原因造成的會計處理上的問題或單位財務收支中情節輕微的違規問題,則不必花費過多精力去追究。只有這樣,審計時才能集中精力把重點問題查深查透。

三、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原則

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是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至關重要的環節,它既關係到審計工作的質量和風險,也是被審計人和委託機關十分關注的焦點。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核心是被審計個人應承擔什麼樣的責任,這就要求審計人員能夠正確區分:是直接責任,還是間接責任;是主觀責任,還是客觀責任;是前任責任,還是現任責任;是集體責任,還是個人責任;是故意責任,還是過失責任等。為此,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時,應依據下列原則:

(一)客觀性原則

指在審計評價中,要求審計人員以高度的責任感和認真、負責的態度切實站在第三者立場上,以審計事實為依據,不受外界的任何影響,不附加任何主觀成份,按照客觀事物的本來面貌以寫實的手法來描述事實。

(二)準確性原則

指審計評價用語準確,措詞恰當,直接闡述事實,少用修飾性語言。審計評價用語切忌模稜兩可,似是而非,或漫無邊際,任意發揮。

(三)全面性原則

指審計評價在充分尊重客觀事實的基礎上,全面分析審計查出的問題,避免以偏概全。尤其要注意的是,不能用單個的事實或幾個指標來評價領導人履行經濟責任的整體情況。

(四)謹慎性原則

一是堅持是什麼就評價什麼,審計什麼就評價什麼,審計多少就評價多少。評價力求謹慎穩重,對事實既不誇大,也不縮小。二是對所評價的事項要取得充足的審計證據或證明材料、資料,防止言過其實。三是對一些審計過程中未涉及的具體事項、未經過審計的事項以及法律法規未明確規定的審計事項均不作評價,以規避審計風險。四是對因被審計單位和個人的原因或受審計手段的限制不能實施的審計程式,審計組應當在審計結果報告中做出必要的說明,並對審計過程進行客觀公正的描述。

加強人事管理 篇三

縣水利局人員超編是歷史遺留問題,2012年以來我局加強人事管理,積極爭取編制,截至2012年底水利局核定編制數由151人增加到的156人,並提前退休一批工作人員,實有人數由174人減少到159人,人員超編造成財政支出增加情況得到緩解了,同時我局考錄工作人員都是嚴格按照縣人力社保局核定的。缺編名額內進行考錄。

通過審計部門這次對我們水利局原局長陳先夏同志任期經濟責任的審計,我們認識到了財務管理方面還不夠嚴謹。針對存在的問題,今後我們在財務方面要進一步加強管理,完善各項財務制度,認真採納審計部門提出的審計建議,並逐項予以整改。

切實加強四公經費管理 篇四

20**年我局切實加強“四公”經費監督管理,減少“四公”消費支出,2013年縣節支辦核定我局“四公”經費61.10萬元,截至3月底我局“四公”支出13.65萬元,與去年同期相比減少69%。

審計報告的用途 篇五

審計報告是註冊會計師對財務報表合法性和公允性發表審計意見的書面文書,因此,註冊會計師應當將已審計的財務報表附於審計報告之後,以便於財務報表使用者正確理解和使用審計報告,並防止被審計單位替換、更改已審計的財務報表。

經濟責任審計報告 篇六

一、審計報告的撰寫必須強化風險意識

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與其他常規審計相比最明顯的特點是審計物件的特殊性,審計內容的一體性,審計程式的規範性等特點。相應地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所受各種因素的影響也較多,審計質量難以全面保證,審計潛在的風險比較大。因此審計人員必須強化風險意識,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從審計的實踐看,這種潛在風險的考慮應該在審計報告中有所表述,即是要表述審計機關對審計結果承擔責任的前提條件或需要說明的情況。由於各個審計專案不同,對審計結果所承擔責任的前提條件或需要說明的情況也不一樣,歸納起來主要有如下幾種:

(一)被審計單位承諾情況。按照廣東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要求,被審計單位要向審計部門提供承諾書,主要對所提供會計資料的真實性進行保證。因此審計報告應對被審計單位的有關承諾情況進行說明,以避免因被審計單位的會計資料不真實而承擔審計風險。

(二)重點審計範圍。按照兩個暫行規定的要求,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是要對被審計者整個任期的財政財務收支等有關情況進行審計,而實際工作中往往難以做到。一方面有的被審計者的任期較長;另一方面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臨時性強,時間要求緊。因此在具體的操作中,審計人員有時不可能對整個任期進行審計;可能重點選擇被審計者任期的後幾年或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幾個重點年度進行審計;而對其他的年度採取抽查或針對有關問題進行追溯審計的方式。這種情況下審計報告不可能全面對所有的經濟責任及經營業績進行認定或評價,因此審計人員在撰寫審計報告時就要將這種重點範圍加以說明。

(三)重點審計內容。根據兩個暫行規定的要求,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應當通過對被審計者所在部門、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情況審計或通過對被審計者所在企業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合法、效益情況審計來實現。但這裡所說的真實、合法、效益涉及的審計內容非常多,也較複雜,審計不可能面面俱到。如企業存貨是否需要盤點,應收賬款是否需要函證、下屬企業是否要全面審計等,都是要根據實際的情況來確定是否進行,或者運用統計抽樣的辦法查實。這種情況下審計人員要對被審計單位資產、負債的真實性認定就存在一定風險,因此審計報告對審計的重點內容應該加以說明。

(四)利用其他部門的審計結果情況。考慮到任期經濟審計的效率問題,審計人員在撰寫審計報告時往往會利用其他部門的審計結果。如利用紀檢監察部門、社會中介組織、主管部門、內審等對被審計單位的審計結果,對此審計報告也應加以說明。

(五)對未涉及的事項及對其他有需要發表保留意見的事項要有說明。

只有對上述的有關情況在審計報告中加以說明,審計報告所反映的審計結果才會更加真實,其他部門或領導對審計結果的利用就會更加客觀科學。

二、審計發現問題的表述要屬性化

由於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一個重點是要對被審計者應負的經濟責任進行認定,而這種認定必須要有理有據。因此在審計報告中對發現問題的表述一定要突出問題所具有屬性,即對該問題的表述要突出是具有主管責任或是直接責任的特點。在具體操作上要根據《廣東省黨政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試行》和《廣東省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試行)》中對直接責任、主管責任的界定進行。但在實際工作中,我們常發現一些審計報告對問題的表述往往是“某年某月你單位發生什麼經濟事項,違反了財經法規那一些”,然後認定被審計者對該問題應負什麼經濟責任。顯然這種表述對直接責任或主管責任的認定缺乏科學的依據。

三、高度重視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

審計評價是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一個重要內容。評價的質量如何直接關係到黨和政府對幹部的監督和管理,影響到黨和政府對幹部使用的導向問題;也關係到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作用的最終實現,因此必須高度重視。由於兩個暫行規定沒有制定具體的評價指標體系及標準,在審計實踐中對被審計者經濟責任的評價出現了一些偏差,主要表現為:

(一)審計評價及事不及人。由於任期經濟責任的風險較大,一些審計人員害怕承擔風險,只對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狀況進行評價而沒對被審計者在任期內的工作狀況,遵紀守法的情況進行評價或者只反映被審計者任期內所存在的問題,而沒有對所存在的問題的性質、嚴重程度、後果及被審計者對這些問題所負經濟責任進行評價,造成評價主次不分,背離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

(二)審計評價超出審計範圍。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是加強對領導幹部監督管理的一種重要手段,而不是全部手段。因此,審計對被審計者的評價,不可能面面俱到;只能從經濟責任的有關內容進行。但在實踐中有的審計報告總想全面評價被審計者的功過是非,從而超越被審計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有效及相關的經濟活動範圍,把不屬於經濟責任的評價的內容加入其中,過多涉及其政治思想和工作事務。比如:“在任職期間,工作勤懇,充分發揚民主精神,為單位的發展壯大做了大量工作”或“在任職期間,被評為先進文明單位”等等,使審計評價脫離了“經濟責任”的範疇,增加了審計的風險,事實上也是不科學的。

經濟責任審計報告 篇七

一、被審計單位概況:

簡要介紹被審計單位及被審計人的背景概況,包括被審計人員任職期間和分管職責,被審計單位的業務性質與特點、規模及組織機構、內部管理及考核方式、主要管理人員、員工數量等。

此處涉及的問題是是否需闡述被審計單位主要財務資料,以及是使用未審資料(賬面資料)還是本次審定資料:不闡述可能不便於報告使用人瞭解被審計單位財務資料概況,使用未審資料可能誤導報告使用人,而使用審定資料放在這裡介紹被審計單位背景處似又與下面“審計發現/審計結果”分開了。

解決建議:根據被審計單位平時是否另行報出財務報表,本次報告使用人是否知悉這些報表資料,以及本次審計的重點之一是否是審計財務報表而定:

(1)如被審計單位平時另報報表,且本次審計報告使用人知悉這些報表,則此處僅需簡要陳述經本次審計審定的被審計單位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及收入、成本費用、利潤的總額等概況,而無需進一步分項闡述報表各主要專案的最近一期的金額及構成內容等詳情,可另附附表具體反映。

對於本次已審定報表專案仍存在的質量方面的問題(如呆壞賬、物資積壓、大量收入為新增應收帳款等),此處也不必詳述,應列在“審計發現/審計結果”部分具體反映。

(2)如被審計單位平時不另報報表,或本次審計報告使用人不知悉這些報表,或本次審計的重點內容之一為財務報表時,則宜另單列為一大項“被審計單位的主要財務資料”專門反映,並進一步分項闡述報表各主要專案的最近一期的金額及構成內容等詳情。

同時,將本次審計所做的主要調整情況,以及本次已審定報表專案仍存在的質量方面的問題,也歸入該大項一併分析闡述。

無論列在此處概略反映、還是另列為一大項“經審定的主要財務資料”專門反映,闡述時應儘可能包括本次審計涵蓋期間的各會計期,最少應包括被審計人任期初及最早一期、任期末及最後一期的資料,以便對比。

二、審計結果、發現的問題以及審計意見:

對審計得出的具體結論及發現的問題逐項給予揭示和評價,包括問題的事實現狀,該問題所應遵循的政策、程式和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已經或可能造成的影響或後果,產生的原因(包括內在原因與環境原因)等。

(一)分析及評價被審計單位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及收入、成本費用、利潤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及效益性:

1、重點說明本次審計對被審計單位賬面資料(即未審報表)或已報出報表的重大調整,必要時列表對比說明;

2、分項闡述經本次審定的報表主要專案仍存在的質量方面的問題(潛在風險或遺留問題,如呆壞賬、物資積壓、大量收入為新增應收帳款等);

3、分析評價被審計人任期初、末的財務狀況變化(指資產、負債情況,特別是資產質量、潛虧掛帳、潛在風險和表外資產、負債情況),任職期間的經營業績趨勢(環比+關鍵經濟技術指標對比);

4、分析評價被審計單位及被審計人對上級考核指標的實際完成情況,尤其需結合資產及績效質量、潛在風險及遺留問題等進行綜合分析評價。

如本次審計的重點內容之一為財務資料審計,則此部分應另單列為一大項“被審計單位的主要財務資料”專門反映,不要與審計發現的“問題”混在一起。

(二)分析及評價被審計人做出重大經營決策(含固定資產、技術改造、對外投資等)和管理變革(如用人和薪酬機制、流程和控制體系等)的決策過程的科學性、實際結果的效益性及對後任的主要/潛在影響:

鑑於審計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所限,此處評價決策過程時應注重程式性、以組織已有的程式性規定為依據,評價決策結果時應根據客觀指標、以可對比的參照標準為依據。——也就是說,更應由被審計單位及被審計人的上級主管領導對此作出評價,審計人員配合核實上級領導評價所依據的財務資料及資訊的可信賴程度。盲目擴大審計責任範圍往往導致審計深度及結論可靠性受到質疑。

(三)揭示被審計單位在財務、資產、業務運作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並據此分析和評價被審計單位和被審計人在管理、內控方面的合規性、科學性及效益性:應特別注意職工考核、晉升和薪酬機制,以及企業文化等配套機制(控制環境)對內控制度實際執行效果的影響,並考慮控制本身的成本效益,以免被審計單位及被審計人理解為審計人員“找茬”或書呆子氣。

(四)被審計單位及被審計人面臨或潛在面臨的重大風險,如重大的合同糾紛、未決訴訟、或有負債及職工意見較大的問題等。

忽略此點往往導致彙報審計結果時被動,故內部審計不應僅侷限於財務資料審計。如因外界因素影響而無法實施諸如審計入場公告、接受職工舉報及職工走訪座談等程式,應作為重大審計範圍/程式受限予以明確說明。

(五)被審計人及被審計單位其他重要領導人員遵守財經紀律和廉政情況:指審計有無發現其個人侵佔或挪用企業資產、違反財經紀律和廉政規定,以及其他違法違紀問題。

鑑於審計的固有侷限性,審計報告對此一般採用消極保證措辭。

三、被審計單位及被審計人接受歷次監督檢查所存在的問題及其整改情況,以及被審計者前任遺留的需要披露的問題。

四、審計綜合評價

1、根據審計結果,綜合評價被審計者任職期間的主要業績、存在的重要問題、消化前任遺留問題情況,以及對被審計單位後續的重大影響;

2、根據審計結果,指出被審計人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應當負有的責任,包括直接責任和主管責任(管理責任和領導責任)。

3、如果必要,還應包括對出色業績的肯定。

五、審計建議

1、針對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潛在傾向,提出可供選擇的具體建議及配套措施。也可以是對顯著經濟效益和有效內部控制提出的表彰和獎勵的建議。

提出建議時,須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或傾向;但闡述建議時不必與前面審計發現部分的問題逐條對應,而應重新梳理歸類,並注意重要次序。

審計報告的建設性就體現在,審計不僅應當發現問題和評價過去,而且還應能解決問題和指導未來。

2、可進一步說明被審計單位及被審計人對上述建議的態度及已開始採取的實際行動。

六、重要事項說明

1、重大審計範圍/程式受限情況的說明,應明確陳述具體情況、受限原因(注意區分被審計單位原因、審計組原因和外部客觀原因),以及由此可能導致的對審計結論和整個審計專案質量的影響;

2、審計報告理解、分發及使用方面的宣告,特別是涉及違反外部法律法規或涉及保密時。

附件:

1、分欄對比式的財務報表及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2、審計發現的重大或敏感事項的詳細說明及關鍵證據;

3、被審計單位及被審計責任人對審計報告的反饋意見;

4、需要另行專門解釋和說明的其它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