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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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應急預案

為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和正常工作生活秩序,按照《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國務院關於特大生產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的要求,結合本次施工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安全施工應急預案

1、適用範圍

該預案適用於“辛米爾-理想”合同專案,現場施工過程中所遇到的安全問題。

2、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為在突發安全事故時,能夠及時、快速、有效的進行救援,由合同雙方組建應急小組,共同負責應急救援工作。決定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中隊伍、人員、裝備等問題;部署和總結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及時如實上報安全事故;決定啟動本預案,並具體實施;組織救援演練,研究決定搶救方案,監督檢查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工作,緊急調集救護和醫療救治隊伍。呼叫各類物資、人員、裝置;必須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公佈事故救援情況。

3、響應啟動

在發生事故時由現場人員立即組織力量施救,及時救援並保障生命財產安全。過程中迅速組織力量對事故災難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保護現場和財產安全,保障搶險救援工作正常開展,保障社會秩序穩定。組織事故災難技術專家組研究事故現場情況提出建議和意見,提供現場搶救技術方案,提供搶險救援所需各種資料、搶險器材和物資,調集專業搶險隊伍,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4、處置措施

一旦發生突發安全事故,由接到警情的當值人員詳細詢問事件發生的地點、事件和基本情況及報告人的資訊並做好記錄,根據是否有人員受傷選擇撥打120急救電話;當值人員需立即將事件具體情況迅速報告突發事件主管領導,並立即通知相關人員到達現場,採取應急措施,聯絡相關部門處理加強對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防範,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後的求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

編制人員簽字:

稽核人員簽字:

批准人員簽字: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2023年 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