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委託代理合同多篇新版
委託招標代理合同是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招標人實施招標採購的法律依據。委託招標代理合同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 招標委託代理合同,感謝您的閱讀。
招標委託代理合同1
委託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就委託人委託代理人代理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其它)招標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於200年 月 日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人委託代理人為以下工程專案提供招標代理業務服務: 工程建設專案概況
1、專案名稱:
2、建設地點:
3、工程規模:
4、單項合同估算價:
5、招標範圍:
施工圖所示範圍內全部內容6、招標方式:□公開招標/□邀請招標
二、委託範圍(在□中打√)
提供招標前期諮詢,擬定工程建設專案招標方案 □辦理招標申請 □起草招標公告/邀請書 □編制資格預審檔案 □編制招標檔案
審查投標人資格 □ 編制工程量清單 □ 編制標底
組織踏勘現場和答疑會,並草擬答疑紀要 □組織/□協助招標人開標、評標;□協助定標 □編制評標報告
辦理招標投標全過程的備案手續(含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協助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其它事項
三、委託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1、委託人的權利
(1) 對委託專案的招標程式有知情權;
(2) 對擬發出的招標檔案有審閱權;
(3) 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全部招標檔案,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應為原始資料;
(4) 收回在實施委託業務過程中借給代理人的全部資料;
(5) 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按法律、法規及規章和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其職責的代理從業人員。
2、委託人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2)向代理人提供實施委託業務的全部真實、可靠的有關資料;
(3)參與委託業務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協調、審查、監督工作;
(4)完成本合同第二條中未委託代理人完成的工作;
(5)按合同支付招標代理費/標底、工程量清單編制費;
(6)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指導。 四、代理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1、代理人的權利
(1) 有權要求招標人對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2) 在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範圍內,依據本合同代理內容,開展代理服務工作;
(3) 按合同收取招標代理費和標底、工程量清單編制費。
2、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 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保證代理及招標全過程的真實、合法、規範、有效;
(2) 招標活動中形成的有關檔案,應在發出前告知委託人;
(3) 完成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招標代理工作;
(4) 遵守職業道德規範,對代理事項保守祕密;
(5) 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和指導;
(6) 向委託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經辦的全部招標工作資料,由委託人存檔(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應為原始資料);
(7) 不得將本合同代理服務工作轉讓第三方;
(8) 在實施委託業務過程中借用委託人的資料應全部歸還委託人;
(9) 依法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五、報酬及支付方式
1、收費標準:
2、支付方法:
(1)招標人代理費:全款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後五日內一次性付清;
(2)標底或工程量清單編制費:本合同簽定後五日內(且在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預付標底或工程量清單編制費的70%,餘款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五日內一次性付清。
六、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檔案的解釋由招標代理機構負責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託業務;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後需要變更約定事項的,須經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變更;
4、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約違約金元整。
代理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全額退還委託方。委託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支付已開展專案的全額代理費給代理人;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範圍等行為,經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認定,委託人有權解除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七、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簽訂後,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本協議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標通知書發出並結清款項後自動失效;
4、本協議書一式五份,委託人兩份,代理人兩份,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標委託代理合同2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建設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名稱:
2、招標範圍:
3、建設地點:
4、工程規模:
5、工程投資額:
二、建設工程實施條件:
1、工程批准文號及時間:
2、圖紙設計單位及交付時間:
三、招標、計價及評標定標方式:委託招標代理合同
1、招標方式:
2、計價方式:
3、評標辦法:
四、代理業務範圍:
擬定招標方案;
擬定招標分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派員組織申請人報名登記;
審查報名申請人投標資格;
編制招標檔案;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編制標底;
組織開標、評標;
參與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五、代理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託書的受權範圍內為委託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內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
5、對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資料引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6、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委託方的經濟損失。
六、代理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內辦理委託專案的招標工作;
3、有權要求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託方人員;
4、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委託方的經濟損失。
七、委託方的義務:
1、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無償、真實、及時、詳細地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範圍內所需的檔案和資料(包括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工程規劃許可證、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及稽核通知書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的聯絡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對代理方提出的書面要求在
日內做出書面的回答;4、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代理方的經濟損失;
5、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招投標相關問題的保密;
6、在規定的有效期內簽訂完工程施工合同,並在簽定合同後7日內提交通州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備案;
7、委託代理資質專案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應書面提前一週通知乙方,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
八、委託方的權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有權參加委託代理工程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有權瞭解招投標活動的計劃安排,並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標階段(保密事項除外)和全過程書面報告;
3、有權要求代理方更換代理招標過程中不稱職或應迴避的人員;
4、有權參與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和考察工作;
5、有權參與開標、評標以及評標委員會評標、定標的全過程工作。
九、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收取辦法:
1、受託方向委託方收取中標價的
%或人民幣(大寫)代理諮詢服務費;上述費用中:
含甲方繳納的釋出媒體資訊服務費;
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不含甲方繳納的釋出媒體資訊服務費
不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2、此代理諮詢服務費於:
本協議簽訂後,委託人先預付 %餘款在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後一次性付清;
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後一次性付清;
委託人與中標人簽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後一週內付清:
十、委託方指定聯絡代表人:
姓名: 職務:
十一、違約、爭議: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由於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由於違約造成第三方(中標人)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託方與受託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管部門調解。
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解決爭議: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份數及分送責任:
1、本諮詢合同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招標中心建設工程科壹份;2、通州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建設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標委託代理合同3
委託保證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參加_________專案的投標,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同意為甲方以保證方式向_________(以下簡稱“招標人”)提供投標擔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本合同所稱投標擔保是指乙方向招標人保證,當甲方未按照招標檔案的規定履行投標人義務時,由乙方代為承擔保證責任的行為。
第二條 保證的範圍及保證金額2.1 乙方保證的範圍是甲方未按照招標檔案的規定履行投標人義務,給招標人造成的實際損失。
乙方在甲方發生以下情形時承擔保證責任:
(1)在招標檔案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後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內未經招標人許可撤回投標檔案。
(2)中標後因中標人原因未在招標檔案規定的時間內與招標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3)中標後不能按照招標檔案的規定提供履約保證。
(4)招標檔案規定的投標人應支付投標保證金的其他情形。
2.2 乙方保證的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保證的方式及保證期間3.1 乙方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3.2 乙方保證的期間為:自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標檔案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屆滿後______日,即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3 投標 有效期延長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後,保函的保證期間做相應調整。
第四條 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4.1 乙方根據招標人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擔保證責任:
(1)代甲方支付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元。
(2)如果招標人選擇重新招標,乙方支付重新招標的費用,但支付金額不超過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保證金額。
第五條 擔保費及支付方式5.1 擔保費率根據擔保額、擔保期限、風險等因素確定。
5.2 雙方確定的擔保費率為:______.5.3 本合同生效後______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擔保費共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第六條 反擔保甲方必須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由雙方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
第七條 乙方的追償權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保證責任後,即有權要求甲方立即歸還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甲方另外應支付乙方代償之日起企業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罰息,並按上述代償款項的______%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8.1 乙方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並收到甲方支付的擔保費之日起______日內,向招標人出具《投標保函》。
8.2 甲方如需變更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金、註冊地、主要營業機構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發生合併、分立、重組等重大經營舉措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發生虧損、訴訟等事項應立即通知乙方。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甲乙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第______款約定的方式解決:
9.1 向____________法院起訴;
9.2 向____________提起仲裁。(寫明仲裁機構名稱)
第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1.1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後生效。
11.2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有關本合同 的補充、修改、變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 附則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