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安全飲水管護合同
村級安全飲水管護合同
發包方:蘭池村民委員會
承包方:
為了加強我村飲水安全工程執行管理,保障村民群眾飲水安全。根據《蒼溪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執行管理辦法》,結合我村實際,經村民委員會通過村民代表“一事一議”會議決定將村安全飲水執行管護工作交由承包方管護,雙方管護協議如下。
管護工程名稱:
管護範圍:
管護責任:
一、負責水利工程的維修管護工作,做到取水源,蓄水池,機房衛生整潔,無雜亂,管網無外露。
二、對機械裝置經常維修保養,確保裝置正常執行。
三、對管網進行定期巡查,發現損壞及時更換。
四、按時收取水費,價格: 元/m3。並做好收支帳目,接受用水戶的監督和村民委員會的領導。
五、新增使用者需申請,經村民委員會同意後方可進行安裝。否則將視作私拉亂接處理。
六、使用者維修更換裝置時按成本價加工時費進行收取,嚴禁亂收費,高收費。
七、每季度對出廠水和管網末梢水進行送樣檢測。(檢測單位:縣疾控中心)
八、做好飲水安全的防護工作,確保飲用水安全。
九、管護補助: 元/月。
(十)、村民委員會組織村組幹部、用水戶代表對承包方定期進行檢查驗收評比,每季度一次,實行百分制並與管護工資掛鉤。
六、本合同時間: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發包方和承包方雙方各執一份。
發包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承包方(簽字):
2020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