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校園十佳歌手”大賽活動方案
一、活動主題:
“青春旋律--放飛夢想”—“校園十佳歌手”大賽
二、活動宗旨:
讓歌聲展示才藝,讓掌聲肯定自己
三、具體要求: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每班推薦3--4名同學參加預賽,有音樂專長的同學以自願為原則報名參加比賽。比賽曲目可選擇健康、積極向上的歌曲,形式不限,(可是獨唱、二人合唱、小組合唱或者歌伴舞個人均可)。參賽選手應根據歌曲風格,充分展示演唱特點和氣質。要求選手展示自己的風格,增加表演的成分,表演有創意者可酌情加分。學生自備伴奏音樂或碟帶(必須是伴奏的)。
四、比賽形式:
“校園十佳歌手”大賽將通過各年級進行初賽選拔,年級前二名者為優秀歌手,再進行復賽,複賽後不分年級,取前十二名歌手參加決賽,根據決賽成績,取前十名授予“校園十佳歌手”榮譽稱號。
五、評價標準:
音樂基礎 40﹪:音準、音色、音質、節奏。
藝術表現 40﹪:音樂的表現力以及颱風臺紀等。
綜合印象 20﹪:評委的總體評價。
六、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各年級各班填好參賽表格於第周星期二前上交級組長長,並送交政教處。(各項參賽表格見附件)
2、比賽時間:
複賽:12月28日(星期三)上午3:30—5:00 地點:三樓會議室(評委:)
決賽:12月5日(星期三)下午5:10—6:45地點:紅儒動廳
七、活動程式過程:
1、由主持人介紹比賽規則及評分標準。
2、選手按照抽籤順序進行出場比賽,(颱風,唱功,感染力等方面進行評分)
3、由主持人宣佈“青春旋律--放飛夢想”校園歌手大賽正式開始
4、由主持人介紹評委。
5、比賽最後宣佈歌手大賽的成績且舉行頒獎儀式。
6、由主持人敘述結束詞
注:人員分工
(組員及評委: )
音響攝影:、王
本次活動將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複賽和決賽都由校領導老師擔當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