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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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職校招生活動方案

2022職校招生活動方案

2022職校招生活動方案1

為深入貫徹國家及省市職業教育工作會議精神,把中職招生工作擺在改善民生、促進公平和推動跨越的突出地位,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細化目標任務,注重實效,進一步把中職招生工作抓早、抓好、抓落實。為確保今年中職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完成中職招生任務,經學校行政研究,特擬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組建我校中職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相關職責。

組長:_職責:統籌規劃和安排此項工作,對此項工作負總則。 副組長:_職責:在組長的安排下,根據相關檔案的要求,具體落實此項工作。

成員:班主任及科任教師。

職責:配合學校做好學校安排的各項工作。

二、指導思想及原則

1、以學生的利益為出發點,為學生的前途作想,給學生推薦滿意的學校,不誘騙學生,不謀私利,不受賭。

2、以相關檔案精神為指導,結合學校的工作方案,求真務實,紮實工作。

3、學校統籌,畢業班教師全員參與、嚴禁私自操作,謀取私利、違者後果自負。

4、宣傳統一口徑,按規操作,團結協作,嚴禁拆臺。

三、工作目標

真抓實幹,能普則普,能職則職,保證畢業學生百分之百升入高中或職高,力爭完成上級下達的中職任務:37人,確保我校今年9+3工作順利完成。

四、具體工作措施

(一)做好前期鋪墊工作

中職動員工作的核心要素是感情基礎,也就是說動員教師和家長、學生的感情基礎是否牢固,學生和家長是否信任動員教師是中職動員工作成敗的關鍵。中職物件往往是班上的後進生,這部分學生平時很少得到老師的關注,這部分學生的家長也很少和教師溝通。這就導致這部分學生以及他們的家長和老師之間的關係淡漠,感情薄弱。因此,今年畢業班一開學,學校就發動九年級的班科教師做好後進生的關愛工作,要求每一位教師都要從學習和生活上去關愛每一位後進生,多和這些後進生家長溝通,讓學生和家長感受到老師的這份關愛,相互之間建立起情感的橋樑。

(二)開好兩個會,做好宣傳動員工作

1、組織開好畢業班中職工作專題會,明確相關職責。

計劃在3月16日組織全體畢業班教師召開中職招生專題會議,會上組織全體教師認真學習相關檔案和學校制定的方案。

2、開好家長會,作好家長的思想工作。

近年來,由於在中職招生宣傳過程中,涉及到社會人員宣傳方式不當,加上有些辦學實力差且不正規中職學校的影響,使得有些家長對中職招生持有偏見,導致宣傳效果受到了一定的影響。因此,要開展中職招生工作,首先要作通家長的思想工作,這是成功的關鍵。學校計劃在3月26日組織召開全校畢業班家長會。會上有領導為他們宣講今年的中職招生政策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有職高教師為他們介紹中職學校的基本情況以及畢業後的就業情況;有學校領導給他們宣傳我校對中職春招學生的獎勵措施。會後安排九年級班科教師與家長們傾心相談,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想方設法讓他們轉變觀念,切實領悟讀中職的好處,從而主動支援學校的中職招生工作。

(三)上好中職動員課。

三月份開學的第一週,學校要求每一位畢業班的班主任必須上好一節中職動員課,這節課的內容可以從就讀中職的優勢和好處方面,可以從人生選擇方面,可以從當今社會的形式方面等。要通過學科教師的思想動員,讓學生認識到就讀職業學校的目的和意義,從而讓學生自願、積極就讀職業學校。

(四)搞好家訪

針對學生願意就讀職業學校而家長不同意就讀的,學校要組織班科教師家訪,瞭解家長的想法和顧慮,做好家長的思想動員工作。

(五)切實做好資料建檔工作,力求做到資料真實,佐證材料齊全。

(六)嚴格兌現獎懲制度,獎懲分明

1、在中職招生工作過程中凡是成績顯著,嚴潔無私的教師,學校對他們實行榮譽獎勵,二是優先享有優評先的權利。

2、對在招生工作中不盡力,弄虛作假的教師,學校根據相關制度實行懲罰,針對謀取私利的教師,學校將上報上級進行處理。

精誠所至,金石為開,只要我校教師團結一致,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不謀私利,顧全大局,再難的困難都能克服,我們堅信今年的中職招生工作定會取得圓滿的成績。

2022職校招生活動方案2

根據《安徽省職業院校升學考試改革試點方案(試行)》,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試點目標

通過開展高職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擴大試點範圍,進一步探索建立符合安徽省情的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等職業院校考試招生制度,加強校際、校企合作和市級統籌,構建高等職業教育招生、培養、就業聯動機制和中高職協調發展的現代職教體系,推動職教大省和高教強省建設,提升職業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

二、試點內容

(一)分類招生。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物件為應歷屆普通高中畢業生、應歷屆中職(含技工學校、職業高中)畢業生,包括具有高中階段學歷的農民工、退役士兵、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失業人員等。參加試點的高等職業院校可以結合考生意願和學校自身情況,採取多種招生形式,招收各類生源。國家示範(骨幹)高等職業院校、市屬高等職業院校、行業企業和民辦高等職業院校根據辦學特色和定位,可分別側重招收學有所長或有技能特長的考生、中職學生、在職職工和退役士兵等。

(二)多元評價。省教育廳指導各試點院校根據不同招生物件,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和考試(測試)辦法。對中職學生可參考《20_年安徽省高等學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綱要》,實行知識加技能的考試(測試)辦法;對普通高中畢業生可實行以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為基礎的考試(測試)辦法;對其他各類報考人員,可結合其自身實際和學校辦學特點,合理確定考試(測試)方法。參加自主招生改革試點的各類考生須進行大學聯考(含對口招生考試)報名。考生憑考生號選擇一所試點高校參加招生考試(測試),具體時間另行公佈。試點高校於20_年5月15日前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並辦理相關錄取手續。被錄取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錄取。

(三)聯合培養。實施校企聯合培養,試點院校與企業緊密合作,合作辦學、合作育人、合作就業、合作發展;鼓勵試點院校與企業聯合開設“訂單式”培養班。推進中高職銜接,對中職學校完成二年級學業的學生實行預報名,預報名後的中職三年級學生由中高職聯合培養。中職三年級學生畢業後,通過考試(測試)進入高等職業院校學習。加強市級統籌,市屬高等職業院校牽頭、中職學校參與,共同制定人才培養方案,共同實施人才培養。

三、試點範圍

(一)試點院校

今年我省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實行申報制。國家、省示範高職院校必須參加試點工作申報,全省其他高等職業院校均可自願申請參加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試點院校由省教育廳嚴格按有關標準和規定稽核確定。

(二)招生計劃

20_年度全省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招生總計劃數控制在當年全省高職招生計劃總數的20%左右。面向中職招生計劃單列並確保完成,未完成的單列計劃不得轉入普通大學聯考招生。

試點院校可根據報考人數等適當調劑分專業計劃。院校對報考學生較多且計劃已經完成的專業,經考生同意,可調劑到相近專業。鼓勵高校間建立學生報考資訊互通和調劑機制。

(三)招生專業

申報自主招生的高職院校面向中職招生專業儘可能覆蓋中等職業教育18個專業大類。

(四)申報程式和申報材料

已參加試點的42所高等職業院校可直接向省教育廳申報招生章程、招生專業和計劃。試點院校要科學制定招生方案和人才培養方案。

其他高等職業院校根據辦學實際和側重招生物件,經主管廳局或舉辦者同意,向省教育廳申報。申報材料包括招生章程、招生方案、人才培養方案。市屬高等職業院校須有所在市政府意見,行業企業和民辦高等職業院校須有主管廳局或舉辦者意見,開展“訂單式”人才培養的試點高等職業院校須有訂單培養協議。

以上申報材料一式3份,同時報送電子版1份(包含以上所有材料)。報送截止日期為20_年2月10日。報送地點:省教育廳高教處(合肥市金寨路321號省教育廳教科大樓906室)。聯絡電話:0551-62831868。

四、試點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認識。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工作對促進中高職教育協調發展,系統培養技能型人才,提升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具有重要意義。各地、各高等職業院校要提高認識、統籌安排,先易後難、突出重點,積極穩妥地做好改革試點工作。

二是科學制定方案。各試點高等職業院校要在充分調研、多方論證,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突出重點,抓住關鍵環節,精心制定方案。各試點高等職業院校要根據辦學定位,選擇本校有特色的專業,合理確定招生計劃數,科學制定招生方案、人才培養方案和招生章程。省教育廳經過遴選確定後,向社會公佈試點院校及其招生專業、招生計劃。

三是積極宣傳引導。各地要加強對廣大人民群眾的宣傳工作,加強政策解讀,合理引導社會預期,使全社會理解和支援改革。要大力開展對師生和其他招生物件的宣傳動員工作,讓其瞭解試點的重要意義、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調動廣大師生和其他招生物件參與試點的積極性、主動性,為試點營造良好的環境。

四是嚴格考試招生紀律。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關係著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試點院校要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切實完善自我約束機制和監督機制,嚴肅考試招生紀律,特別要加強試題保密和考場考務管理,切實履行承諾。試點院校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及時發現和查處違反考試招生紀律的行為。要按照“陽光工程”的要求,加強資訊公開,及時公佈招生章程、招生計劃和人才培養方案,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2022職校招生活動方案3

一、指導思想和招生原則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_〕35號)、《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_]3號)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吉林特色現代職業教育的實施意見》(吉發20_第22號)精神,深化高職院校招生考試製度改革,促進中高職有效銜接,突出高等職業教育特色,選拔綜合素質高,創新、實踐能力強的優秀學生和特殊人才,為吉林省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

(二)招生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

2、堅持自主、自律原則;

3、堅持院校負責、省招生辦監督原則。

二、組織機構

在省招生委員會領導下,單獨招生院校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和相應工作機構,明確責任,落實分工,制定相應工作方案,為單獨招生的組織與實施做好安排。

三、招生物件及招生人數

(一)招生物件

1、高中畢業生;

2、中職(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畢業生。

(二)招生人數

單獨招生院校20_年招生計劃如下:

序號 學校名稱 計劃總數 備註

1、長春職業技術學院

1_0 含中職升學150

2、長春汽車工業高等專科學校

900

3、吉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1060 含中職升學100

4、吉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450

5、吉林電子資訊職業技術學院

900 含中職升學100

6、四平職業大學

1050 含中職升學200

7、吉林工程職業學院

1050 含中職升學700

8、松原職業技術學校

520 含中職升學100

9、遼源職業技術學院

500 含中職升學200

10、長春金融高等專科學校

200

11、長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200

12、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

200

13、白城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200

14、白城職業技術學院

300 含中職升學60

15、延邊職業技術學院

130 含中職升學100

16、長春東方職業學院

270 含中職升學100

17、長春資訊科技職業學院

490 含中職升學100

18、吉林科技職業技術學院

290

19、吉林城市職業技術學院

160

合計 9950 1910

四、招生工作程式

(一)報名條件

1、符合吉林省20_年全國統一考試報名資格(並已參加吉林省20_年普通大學聯考報名)和專業報考條件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及同等學力考生均可報名。

2、符合吉林省20_年高等職業教育對口招生考試報名資格(並參加20_年對口升學考試報名)和專業報考條件的中職學校中職畢業生(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應、往屆畢業生均可報名。

3、高中及中職考生均需參加吉林省大學聯考統一體檢,身體健康,並符合教育部規定相關專業的身體要求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二)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_年3月2日—9日。

2、報名形式:網上報名。

考生可登入各單獨招生高職高專院校網站報名。

3、每個考生限報一所學校志願,不可兼報其他學校志願。

(三)現場確認

1、確認時間:詳見招生院校簡章。

2、確認地點:各單獨招生高職院校。

3、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到單獨招生院校進行現場確認和資格稽核,領取《准考證》。

單獨招生院校依據吉林省招生辦的考生大學聯考報名資訊對單獨招生報名考生進行比對,資格稽核合格者方可參加單獨招生考試。

(四)繳費

考生報名後按規定要求繳納報名考試費

(五)考試

1、考試內容:考試分文化基礎水平測試和綜合素質測試兩類(詳見各招生院校招生網站)。

文化基礎水平測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三科合卷),滿分各為150分,總分450分。

綜合素質測試科目根據各專業的培養目標確定,滿分為300分。

2、考試形式:筆試。

3、命題範圍:高中畢業生文化基礎水平測試考試大綱以20_年普通大學聯考相關檔案為基準,綜合素質測試考試大綱由招生院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專業大類制定;

中職畢業生文化基礎水平測試考試大綱和綜合素質測試考試大綱均以吉林省教育廳頒發的普通高校對口招生考試綱要為基準。

4、命題方式:招生院校單獨或聯合命題。

5、具體考試形式、考試內容詳見各招生院校《招生簡章》,考生可登入招生院校網站查詢。

(六)考試時間及地點

1、考試時間:20_年3月21日—22日(具體時間以《准考證》公佈時間為準)。

2、考試地點:原則上在學校所在地區招生辦安排指定的標準化考場進行,具體以《准考證》公佈地點為準。

(七)錄取原則及說明

以“綜合評價、注重素質、擇優錄取”為原則,統一錄取標準,體現單獨招生院校人才培養特點。

長春職業技術學院、吉林電子資訊職業技術學院實行專業大類招生試點。

1、單獨招生院校根據本校單獨招生計劃數和考生成績綜合劃定錄取控制線,考生成績由文化基礎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組成。

錄取名單經公示後,上報吉林省招生辦,辦理錄取審批手續後,發放錄取通知書。

2、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在學籍註冊、收費、學生管理、畢業待遇等方面與參加全國統一大學聯考錄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3、中職畢業生近三年來獲得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國家級、省級專業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名次考生,依據有關檔案規定給予照顧。

4、按教育部規定,參加單獨招生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20_年全國統一大學聯考(和對口升學考試),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全國統一大學聯考(和對口升學考試),正常填報志願。

5、新生入學後,單獨招生院校將對其進行資格複查,資格複查不合格者,根據相關要求和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五、招生監督與違規處理

(一)招生錄取工作在省招生辦統一領導下進行,由招生院校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二)各招生考試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考務規定要求組織考試,做好評卷、錄取工作。文化基礎水平測試要在標準化考點進行。要加強試題保密和考場管理工作,著力規範辦學招生行為,自覺接受考生和社會輿論的監督。

(三)招生院校要主動接受省教育廳、省招生辦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招生院校的紀檢監察部門,要全程介入,切實加強對初審、審查、考試、測評、公示、錄取等各個環節的監督,嚴厲查處和及時糾正違紀違規行為,真正使高職高專院校單獨招生工作成為人民群眾滿意的“陽光工程”。

(四)各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舉辦與單獨招生掛鉤的輔導班、補習班。對在單獨招生工作中發生考場組織混亂、擅自突破規定招生比例、存在徇私舞弊等行為的院校,一經查實,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對情節嚴重並造成惡劣影響的院校,將取消其單獨招生資格或示範校資格。對在單獨招生中存在違規行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在單獨招生考試中違反招生紀律和規定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022職校招生活動方案4

一、工作目標

(一)職業學校招生目標:市教育局下達區區屬職業學校招生目標1100人,全區國中畢業生升入市、區屬職業學校2000人。

(二)各國中學校送培目標:根據市教育局下達我局目標及各國中學校實際分解送培目標(具體見附件2)。

二、招生學校

(一)招生學校

1、區屬職業學校。

市第一職業技術學校(下稱第一職校)與市職業高階中學校(以下簡稱市職高)開展聯合招生、合作辦學。第一職校保留藝術類專業,所招學生在第一職校校區就讀,其餘專業與市職高聯合辦學,所招學生在市職高校區就讀。兩校聯合招生所招學生計區區屬職業學校招生指標。

2、市屬職業學校。

市轄區內20_年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稽核公佈的具有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所有公、民辦中等職業學校。

(二):20_年應(往)屆國中畢業學生,高中應(往)屆畢業生,退役士兵、農村青年、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等其他群體。

三、招生工作階段安排

20_年中職招生工作,分為三個階段實施。

(一)宣傳階段(20_年3月至4月)

3月:各中職學校按國家有關規定製作招生宣傳資料(招生簡章),合法真實準確向社會公佈招生學校、辦學地址、招生專業、學制年限、實習時間、資助政策、收費專案、收費標準等關鍵資訊。其招生和宣傳必須與公佈資訊一致。中職學校招生宣傳資料(招生簡章)須報區教育局審查(市屬其它職業學校須報市教育局審查),市教育局備案,並在招生宣傳資料(招生簡章)上註明“已經市教育局審查備案”後才能向社會公佈。凡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備案的學校和招生資料一律不得宣傳、公佈。

3月—4月:各中職學校、各國中學校要大力宣傳國家發展職業教育的方針政策和職業教育發展的前景,廣泛宣傳國家職業教育惠民政策,加強辦學特色、招生和就業優惠政策等宣傳,吸引廣大學生和適齡青年報考中等職業學校,積極引導鼓勵國中畢業生選擇填報中職學校。

4月20日—26日:廣一職校及市職高集中開展進校宣傳,向學生髮放由市、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備案的中職學校印製的招生宣傳資料。

4月27日—30日:其它市屬中職學校開展進校宣傳。

各中職學校到國中學校進行集中宣傳時不得影響國中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到每個國中學校集中宣傳時間原則上不超過兩小時。

(二)志願填報階段(20_年4月至5月)

1、各國中學校要確保送培計劃落實,堅持學生和家長自願、普職不兼報、市區職業學校統籌安排的原則,指導學生填報志願,鼓勵支援學生就讀區屬職業學校和市直屬職業學校,努力確保全區國中畢業生升學就讀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的比例不低於45:55。

2、對於希望就讀職業學校較早開始職業教育的.九年級學生,在完成義務教育全部教學計劃和教學內容的前提下(原則上不得早於5月1日),可統一組織到中職學校學習和參加會考,也可由國中學校分層施教,提前滲透職業技術教育。

提前到中職學校學習的,須由學生本人填寫好“中等職業學校志願填報表”(附件4),並由生源學校和招生學校共同簽章備案。各生源學校將彙總名單經生源學校和招生學校共同簽章後報區教育局備案,作為學生管理移交的依據。

3、中職學校在彙總名單簽章後即表示已接收學生,接收學生後要做好課程銜接、教師協作、資源共享等方面的組織協調工作,安排精幹教師授課,讓學生以良好的成績通過國中學業水平考試。

(三)錄取報到階段(20_年6月至10月)

1、根據學生志願填報情況,統一組織錄取。

各生源學校要把引導推薦畢業生到中職學校就讀作為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主動配合和協助職業學校做好招生宣傳工作,引導學生就讀中職學校,督促學生到中職學校及時報到,防止會考後學生外流,千方百計完成送培任務。

2、各中職學校要主動及時與生源學校和學生家長聯絡溝通,做好迎接新生的準備工作,切實加強管理,選派工作負責的教師擔任班主任工作,對學生開展耐心細緻的教育工作,積極落實國家惠民政策,及時對困難家庭的學生給予幫助,確保新生“進得來,留得住,學得好”。

3、各中職學校在10月上旬前完成生源學校送培統計工作,及時溝通反饋資訊,銜接落實相關工作。

四、有關要求

(一)嚴格招生紀律。認真組織學習《市教育局關於建立職業學校招生考評獎懲機制促進兩類高中協調發展的實施意見》(廣教發〔20_〕4號)精神,嚴禁未經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學校或個人進校宣傳招生;嚴禁招生學校委託中介機構或他人招生;嚴禁向個人支付生源組織費。所有進入區內國中生源學校進行招生宣傳的學校,必須持有區教育局批准並加蓋公章的書面手續,否則視為私自買賣生源,從嚴追究校長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落實獎懲制度。根據《市教育局關於建立職業學校招生考評獎懲機制促進兩類高中協調發展的實施意見》(廣教發〔20_〕4號)精神,對完成目標較好的國中學校予以獎勵,所需資金由相應職業學校提供。完成較差的學校在目標考核中降低一個等級。

(三)堅持學生自願。在引導學生填報自願過程中,凡未堅持學生自願,採取強制手段藉機“砍尾巴”,造成信訪舉報或造成學生流失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同時在質量考核中加大鞏固率、參考率考核權重。

2022職校招生活動方案5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和鄭州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_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要求,為確保順利完成我市本年度中等職業學校招生任務,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如下方案:

一、原則

(一)招生範圍:中等職業學校招收應、往屆國中畢業生、同等學力者、高中畢業生及其他城鄉青年。

(二)招生辦法:報考職業學校的學生可以參加中招考試,也可以免試註冊入學。中等職業學校招收的高中畢業生實行1-1.5年學制,原則上單獨編班,可免修文化基礎課,學生修滿規定的專業課程准予畢業。各學校可以多次招生。

二、考生報名及考試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同普通高中報名時間和地點。

(二)考試科目及時間:同中招統一考試。

(三)報名辦法:

1、參加考試的應屆國中畢業生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其報名辦法、程式、條件、考場編排等工作與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一致,由教體局統一安排,各鄉(鎮、辦事處)中心校、市直國中組織報名。

2、參加考試第一志願報考職業學校的考生,應填寫《20_年新密市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報名登記表》,交近期同版免冠2寸照片3張、體育測試成績通知單。

3、不參加考試的往屆國中畢業生、高中畢業生及其他城鄉青年可直接到本人所選擇的職業學校登記註冊。

(四)填報志願:

1、第一志願報考中等職業學校的考生,二、三志願必須是同類學校。

2、第一志願報考普通高中、普通中專的考生,二、三志願可報職業中專、職業高中。

(五)新生錄取

1、職業學校招生由教體局統一組織錄取。

對未被中專、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各職業學校根據考生報考的第二、三志願可實行二次錄取,儘可能吸收未升入普通高中學習的國中畢業生入學。市職教中心和雕塑藝術學校要發揮輻射作用,在完成我市招生任務的前提下,儘量吸收外地初、高中畢業生入學。

2、切實按計劃招生,保證生源質量。

第一志願沒有完成招生計劃的,可在第二志願中錄取。各學校應根據本校招生計劃,本著“德智體全面考核、先錄統考生、後錄免試生”的原則,擇優錄取新生。

3、報名註冊學生多於招生計劃或所設專業對於文化課成績要求較高的學校,經批准可通過考試擇優錄取;

根據專業特點需要進行面試和專業加試的學校,可優先錄取成績優秀者(面試或專業加試的具體時間由招生學校確定)。

4、未被中專、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可持中招考試成績通知單直接到本人所選擇的職業學校登記註冊。

三、有關事項及要求

(一)加大宣傳力度,切實做好國中後分流工作。做好職業教育宣傳和國中畢業生的分流工作是保證中招工作順利進行的重要環節。各鄉(鎮、辦事處)中心校、國中要高度重視這項工作,採取得力措施,加大職業教育宣傳力度,宣傳職業教育的廣闊前景,宣傳國家助學金資助中等職業學校所有全日制一、二年級學生每生每年1500元生活補貼的優惠政策等。要指導廣大國中畢業生合理填報志願,鼓勵畢業生積極報考職業學校,使職業學校的生源數量有保證、質量有提高。對教體局下達給各鄉(鎮、辦事處)中心校、國中的職業學校升學任務,教體局要進行目標完成情況考核,並根據相關方案進行獎懲。各單位要層層分解任務,責任到人,抓好落實,確保任務完成。各單位完成任務數以到職業學校報到入學實有人數為準。

(二)各職業學校要樹立“以就業為導向”的觀念,遵循人才市場變化趨勢,緊密結合產業結構調整需求,穩中求變,積極創造條件,增設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新專業;改變陳舊過時的傳統教學模式,加強實踐教學環節,注重提高學生的專業技能水平,培養和發展學生的職業意識和職業能力,使學生能夠順利就業。同時落實“升學和就業並重”的指導思想,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為有願參加對口升學、進入高等院校深造的學生搭建成材橋樑。

(三)各職業學校要積極與城市和發達地區的名優職業學校或企業聯合招生、合作辦學,拓寬辦學渠道;應探索1+1+1、1+2學制的分段培養模式,建立新的人才培養機制,推動我市中等職業學校辦學思路和辦學體制的改革與創新。

(四)創造有利於民辦中等職業學校招生的條件和環境,使民辦學校能夠順利完成招生任務。各民辦學校要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宣傳,同時不斷改善辦學條件和教學環境,加強師資隊伍建設,以過硬的教學質量贏得學生和社會的信任。

(五)各職業學校要嚴格執行物價、財政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嚴格落實國家對全日制一、二年級在校生每年資助1500元的政策,並安排一定數量的專項資金建立助學金、獎學金;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新入校學生適當減免學雜費,可以允許學生緩期或分期繳納學雜費,確保家庭困難的學生能順利入學。

(六)各鄉(鎮、辦事處)中心校、國中、各職業學校嚴格按照教體局下達的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計劃,以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規範、合法的行為進行招生。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實行陽光招生,以樹立教育部門的良好社會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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