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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應急管理局網路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

市應急管理局網路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

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在網路傳播中進一步落實黨管意識形態原則,明確網路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根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和省市相關精神,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網際網路已經成為意識形態鬥爭的主戰場、主陣地、最前沿。加強和改進網路意識形態工作,必須堅持正能量是總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充分發揮制度體制優勢,統籌網上網下兩條戰線,把握網路輿論宣傳引導實效,堅持管用防並舉,牢牢掌握網路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管理權、話語權,讓黨的聲音成為網路空間最強音,構建更加清朗的網路空間,確保網路意識形態安全,防範網路輿論引發社會風險,維護經濟社會穩定大局。

第三條 各黨支部要從事關黨的執政地位、事關國家長治久安的高度,深刻理解網路意識形態工作的極端重要性,把網路意識形態工作作為意識形態工作的重中之重,擺在重要位置,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及時部署推進,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第二章 工作責任

第四條 網路意識形態工作堅持分口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黨支部領導班子對網路意識形態工作負主體責任。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要帶頭抓好網路意識形態工作,帶頭管陣地把導向強隊伍,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問題親自過問,重大事件親自處置;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員承擔直接責任,協助班子主要負責人抓好統籌協調工作,應當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部門和單位網路意識形態工作。

第五條 各黨支部承擔的網路意識形態工作責任主要是:

(一)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關於網路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確的政治導向,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守組織紀律和宣傳紀律,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把網路意識形態工作納入各黨支部專題研究,深入分析研判網路輿情態勢,掌握網路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研究加強改進工作的方法方式,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重大情況並提出建設性意見。每年至少在本單位本支部通報一次網路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統一思想認識,明確努力方向。

(三)統籌協調本單位網路意識形態工作,在行政管理、行業管理、社會管理中體現網路意識形態工作要求,形成黨委統一領導、分工負責、通力合作、共同參與的網路意識形態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網路意識形態工作問責機制。加強局機關領導幹部網路意識形態工作的教育培訓、監督管理,提高網路意識形態素養。

(四)切實維護網路意識形態安全,牢牢掌握網路意識形態主導權。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加強網上正面宣傳和內容建設,發展積極向上的網路文化,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加強網路評論工作,提高網上議題設定能力和輿論引導水平。推動依法治網、辦網、上網,規範網上資訊傳播秩序,明確網路行為底線、網路違法違規高壓線。加強對各類網路輿論陣地的管理,重點管好具有新聞輿論和社會動員功能的新媒體。嚴密防範網上意識形態滲透,旗幟鮮明地開展網上輿論鬥爭。做好重大政策、重大專案的輿情風險評估,及時蒐集、研判、處置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和社會動盪的輿情,做好輿論管控工作。領導、組織對網路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的處置,嚴肅查處網上錯誤思潮和負面言論。

第六條 局網路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人祕股,具體統籌協調組織網路宣傳管理和輿論引導工作。

健全網路意識形態工作機制,建立網上重要情況通報制度、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每半年向局黨委報告網路意識形態領域重要情況,提出建議,並報上級相關領導部門。

第七條 局黨委設網路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的網路意識形態工作責任主要是:

(一)組織開展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網路傳播,加強網上宣傳思想文化陣地建設,唱響主旋律,提振精氣神。

(二)組織落實上級的重要決策部署、重大主題、重大活動、重大任務的網路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開展差異化、個性化傳播。

(三)加強網路評論工作,指導推動網路評論隊伍建設,重點組織開展重要政策、重大主題、重大活動網上評論引導工作。對重大事件、重要情況以及重要網路輿情中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及時開展有針對性地網上評論引導。做好網路評論員的選拔、培訓、管理和使用等工作。

(四)建立健全網路應急指揮體系,制定應急預案,開展網路輿情風險評估,加大重要行業、重點領域輿情管控力度。堅決查處網路上資訊和違法違規網站,堅決防範境內外敵對勢力利用網路傳播政治類有害資訊和實施滲透破壞活動。

(五)完善網路輿情工作機制,加強網路輿情資訊蒐集、分析、研判、報送工作,及時全面準確掌握網路輿情動態。做好單位重大突發事件和社會熱點敏感問題網路輿情監測、預警、報告和處置,做好應急響應的組織實施。

第三章 檢查考核

第八條 每年對全域性各黨支部貫徹落實網路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採取隨機抽查、重點問題督查、不定期專項檢查、定期全面檢查等方式進行,督促內容對照本細則的第五條進行。

第九條 各黨支部應對網路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自查,並把自查情況作為每半年向局黨委專題彙報工作的重要內容。

第十條 局網路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年至少對網路意識形態工作進行一次專項督查,督查結果向局黨委報告,並報上級相關領導部門。

第十一條 局黨委結合實際,將網路意識形態工作納入年度績效考核範圍。

第四章 責任追究

第十二條 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問責。

(一)對上級黨委安排部署的網上重大宣傳任務、重大思想輿論鬥爭、重要輿論引導工作、重大專項行動等組織開展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

(二)處置應對本局網路意識形態領域問題,不帶頭、不站前,未與錯誤觀點、錯誤傾向開展有力鬥爭的,或者領導不力,出現重大失誤、產生惡劣影響的。

(三)未按照規定及時採取防範和處置措施,導致分管領域內發生由網路意識形態領域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的。

(四)維護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失職,對所管轄的黨員、幹部在網上公開發表違背憲法、黨章、黨的決定決議和政策言的論放任不管、處置不力,產生惡劣影響的。

(五)分管領域內的網路平臺出現嚴重錯誤導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

(六)對分管領域內網路意識形態陣地領導不力,或者對從事網路新聞資訊服務、具有網路傳播和社會動員功能的網路平臺監管不力,產生惡劣影響的。

(七)分管領域內網路平臺發表否定黨的領導和黨的基本路線、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等言論,傳播淫穢色情等有害資訊,造成嚴重影響的。

(八)對分管領域內重大網路意識形態問題領導和處置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

(九)其他應當問責的失職失責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