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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新版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條 為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秩序,保障幼兒園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確保幼兒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保衛

第二條 堅持門衛值班制度,建立與學校保衛處的聯絡卡;要求來訪者必須登記並得到受訪者的允許後方可入園。

第三條 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物、事交接準確無誤,並做好交接記錄。

第四條 節假日值班人員要加強巡視,發現盜警、火警等情況要及地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五條 總務後勤處組織定期檢查房舍、裝置、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時維修損壞的設施並採取保護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第六條 嚴禁幼兒觸控各種電器開關、電熱裝置。加強對幼兒進行安全用電常識的教育。

第七條 教育幼兒要遵守紀律,培養幼兒增強自我防護意識;幼兒離開班級時,必須得到老師的允許後方可離開。

第八條 對幼兒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嚴格遵守接送制度;大門上鎖,防止幼兒私自跑出園外或錯接幼兒等事故的發生。

第九條 對幼兒進行互助友愛教育,幼兒出入教室、上下樓梯時要有老師看護,做到不擁擠、不打鬧,互相幫助,井然有序。

第十條 教育幼兒不做危險的事情,不採食花、草、種子,不把小物件銜在口中或把玩具放在口裡吮吃。

第十一條 工作人員下班要注意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盜工作。

二、飲食安全

第十二條 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規和有關部門制度,培養良好的衛生意識。

第十三條 嚴禁採購腐爛變質的食物,購進原材料要求無毒、無害,採購成品、成型食物應向廠家索取衛生許可證或有關部門證件,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營養要求。

第十四條 庫存食品要生熟分開,防止交叉感染;包裝食品要離地存放,散裝食品應用容器加蓋存放,並貼有生產日期、保質期、使用量說明書,注意保質、保鮮。不與非食品混放並採取“三防措施”。(防蟲、防溼、防黴)

第十五條 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須遵守“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的烹飪程式,飯菜煮熟、煮透,符合衛生要求,保證不受汙染,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第十六條 加工用器、容器、餐器應嚴格遵守消毒、保潔規程,嚴防二次汙染事故的發生。

第十七條 嚴禁閒雜人員進入工作間,工作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工作時穿戴工作衣、帽,要保持室內外環境的衛生。

三、藥品管理

第十八條 內服、外用藥品要註明標識並分格存放,同時要放置在幼兒不能隨便拿到的位置。

第十九條 給幼兒服藥時應仔細核對姓名、藥名、藥量,避免誤服或過量。(必須要有醫院證明)

第二十條 未經醫務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給幼兒服藥,以防醫療事故的發生。

第二十一條 醫務人員應提高醫療保健知識,同時提高應變能力。幼兒出現緊急病情時應迅速送醫務所或醫院救治。

四、活動安全

第二十二條 組織幼兒外出活動要清點人數並注意交通安全,醫務人員應備藥箱隨隊。

第二十三條 活動內容要符合幼兒年齡階段的實際能力,切忌組織幼兒參加有危險的活動,確保活動過程中的安全。

第二十四條 交接班要清點人數,規定接送時間,建立家長接送制度;特殊情況出現時要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絡。

第二十五條 加強紀律教育、防火防水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做到防患於未然。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一、建立健全安全設施、裝置安全管理臺帳和檔案

對於在用的安全設施、裝置應建立臺帳和檔案,其內容包括安全設施裝置的主要效能引數、投用時間和地點、歷次檢修記錄、檢測記錄和裝置更新情況等。

二、定期檢查安全設施裝置

定期對安全設施裝置進行維護和檢修,對於安全設施裝置要定期檢查,安全科應每月檢查一次,車間每週檢查一次,班組每班檢查,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對於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並做好記錄;定期對安全設施、裝置進行維護保養和檢修並做好維護和檢修記錄。

三、安全設施、裝置問題的處理原則和程式

存在的安全設施、裝置問題應根據“三定一不推”原則限期處理。發現安全設施裝置問題應制定整改方案及時處理。不能處理時應制定出相應的防範措施並做記錄,同時上報有關部門。

四 、強檢(定檢)設施、裝置的檢測維護要求

強檢、密不可分的設施、裝置,應按要求定期檢測,並出具檢測報告。對於其中的不合格專案,要制定整改方案及時整改,要定期對強檢、定檢設施、裝置進行維護,保證其效能安全合格,達到安全使用的目的。

五、重點安全設施、裝置的安全管理

重點安全設施、裝置的維護和檢查應由專人負責,建立完善專門的安全檢查和執行維護臺帳。對於重點安全設施、裝置要縮短檢查週期,檢查記錄要詳盡詳實。重點安全設施、裝置問題應優先予以處理。

六 、安全設施、裝置的報廢要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報廢或更換:

1、超過使用年限,主要結構和零部件磨損嚴重,裝置效能達不到安全要求;

2、意外災害和重大事故而嚴重損壞無法修復的;

3、國家明令淘汰的或由於技改等原因淘汰的;

4、維修後經檢測達不到安全使用要求等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一、檢查要求:

1、各項活動均以孩子為中心,工作人員注視幼兒各項活動。

2、注意園舍、活動場地、活動器具、玩具、用具的使用安全,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傷等事故的發生。

避免觸電:檢查線路、插座、接線板的擺放。

避免砸傷:檢查各類物品的擺放。

避免摔傷:檢查教師組織幼兒活動時的情況。

避免燙傷:檢查飲用水溫、飯菜的溫度,以及這些物品的擺放是否規範。發現問題及時指出、糾正,並作好記錄。

3、藥物必須妥善保管,吃藥時仔細核對,有毒物品專人管理,並嚴禁放在幼兒易,接觸部位。各種消毒藥品、幼兒藥物保管和服用由保健老師負責。

4、建立健全兒童接送制度,不丟失幼兒。

(1)安排好早值班、晚值班人員,做好值班記錄。

(2)接送時間:來園7:30~8:30時

離園16:00~17:00時

(3)要求家長按接送時間接送幼兒。

(4)接送幼兒,原則上由幼兒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負責,總之接送人員必須穩定,接送人員必須是幼兒認識的。如有特殊情況請人代領,必須事先請幼兒帶條或與本班老師聯絡。

二、安全檢查工作落實到定人、定時、定期,並有專人負責檢查。

1、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向昌秀

分管組長:馬海燕

組員:陳愛華、魏海枚、姚澤娟、向蘭芳、習靜、習文學

2、檢查時間:每週一次小檢查,每月一次大檢查。

3、專人負責:值周老師

日常配合操作:值日老師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⒈保證園(班)房屋、場地、傢俱、玩具、生活用品以及體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專人檢修,避免摔傷、燙傷、走失、觸電、中毒等事故的發生。

⒉定期向家長及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定期檢查園(班)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經常化,要將安全教育滲透到教育活動中去。

⒊認真貫徹有關食品衛生規定,嚴防食物中毒。要建立幼兒就餐管理制度,並由經辦人每餐予以鑑字備案。

⒋藥物必須妥善保管,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吃藥時必須認真核對,劇毒藥品要專人管理,並放置在幼兒不易接觸的地方。藥物一定要專箱專人負責。

⒌稀粥、菜湯、開水等要放在安全的地方進行降溫處理後方能給幼兒飲用。

⒍幼兒廁所、盥洗間地面保持清潔乾燥,洗手水或洗滌水用前先放冷水,再放熱水,防止出現燙傷。

⒎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並且要放在成人知道的地方。滅火器要定期檢查、更換。

⒏靜園後應有專人檢查門窗、水管、電燈、錄音機,拉電閘。要滅爐火、鎖門,防止意外事故。

⒐取暖裝置要定期進行檢查,操作人員及裝置,取得有關部門考核和鑑定,取暖前檢查煙道,煙筒,爐子的安全,避免煤氣中毒。取暖用爐應有戀檔,地板應有爐盤,爐子周圍不可嗾易燃物,下班要滅火。

⒑不準私自帶幼兒去鍋爐房,伙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⒒要建立健全幼兒接送制度。傳達室門衛人員、帶班教師要把好大門,工作時間不能脫崗或幹其它事務。傳達室內應設有電話、時鐘,並有值班記錄。

⒓外人不得隨意來園,不得進班,有事可在傳達室等候接待。

⒔對園(班)內出現的事故,要進行分析研究,做好記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根據情節大小進行相應處罰。

⒕工作人員要保證幼兒的行為安全,出現情況應及時彙報,不得延誤。

⒖電源插座應放在1.7米以上地方,電門開關最好是拉繩。門鎖,插銷應安裝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

⒗如果出現重大責任事故,當事人及其單位三年內不準評優、工資晉級、職稱晉級,提職。

值班巡邏制度 篇五

為確保幼兒園財產和職工的人身安全,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制訂本制度:

1、實行學校值班巡邏制度,凡值班者,必須對學校教育、治安保衛工作全面負責。

2、值班巡邏根據季節特點進行,加強對教學區的值班巡邏,對各要害部位加強防盜、防火巡邏。

3、遇有節假日,由學校出面安排值班人員,負責值班巡邏,並對全校治安保衛工作負全面責任。

4、值班巡邏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要有應付突發事件的能力,發現問題及時處置,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5、值班人員必須忠於職守,在值班巡邏期間擅自外出、玩忽職守,發生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造成國家財產、集體財產、人身安全損害者,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處罰。

安全巡查檢查制度 篇六

1、對重點部位要建立每日巡查制度,巡查內容要建檔登記,發現隱患立即採取措施。

2、安全檢查工作要做到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重點部位的檢查每週不少於一次,其他部位的檢查每季度一次,年終進行全面檢查。

3、安全檢查要認真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要在記錄上簽名,並建立檔案。

4、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能及時改正的及時改正,一時難以改正的,應書面報告有關部門,並落實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安全檢查的內容應包括:

(1)各種安全防範措施、制度的落實情況,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

(2)安全設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是否暢通。

(3)值班室、消防控制室設施執行、記錄情況。

(4)體育教學設施、學校建築、運動場地、供水用電裝置、食品衛生、重大危險源等安全情況。

(5)安全責任人、主管人、安全員的工作情況。

(6)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篇七

為加強我園的消防用電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用電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用電安全制度:

1、加強防火安全教育,做到人人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做到人人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的技能。

2、保障幼兒園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綜合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燈照明完好。

4、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5、幼兒園內所有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並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6、嚴格要求教師不要用溼手接觸帶電裝置,不用溼布擦帶有電的電器,如:電視機、VCD、電扇、計算機等。

7、在使用電器時,應先插電源插頭,後開電器開關,用完後應關掉電器開關後拔電源插頭,拔插頭時要用手握住插頭絕緣體,不要拉住導線使勁拔。

8、不要用溼手觸控照明燈具開關、插頭,不要超負荷用電。

9、禁止食堂人員私拉、私接各種電器和各種開關與插座。

10、禁止用水管直接沖洗電餅鐺、合面機、蒸車等。

幼兒園的安全管理制度 篇八

⒈保證園房屋、場地、傢俱、玩具、生活用品以及體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專人檢修。

⒉定期向家長及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定期檢查園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經常化,要將安全教育滲透到教育活動中去。

⒊認真貫徹有關食品衛生規定,嚴防食物中毒。

⒋藥物必須妥善保管,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吃藥時必須認真核對,劇毒藥品要專人管理,並放置在幼兒不易接觸的地方。藥物一定要專箱專人負責。 ⒌開水要放在安全的地方進行降溫處理後方能給幼兒飲用。

⒍幼兒廁所地面保持清潔乾燥,洗手水用前先放冷水,再放熱水,防止出現燙傷。

⒎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並且要放在成人知道的地方。滅火器要定期檢查、更換。

⒏淨園後應有專人檢查門窗、水管、電燈、錄音機,拉電閘。要滅爐火、鎖門,防止意外事故。

⒐取暖裝置要定期進行檢查,確保煙筒、爐子的正常使用,避免煤氣中毒。爐子周圍不可放置易燃物,下班要滅火。

⒑不準私自帶幼兒去鍋爐房,伙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⒒要建立健全幼兒接送制度。門衛人員、帶班教師要把好大門,工作時間不能脫崗或幹其它事務,有值班記錄。

⒓外人不得隨意來園,有事可在傳達室等候接待。

⒔對園內出現的事故,要進行分析研究,做好記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根據情節大小進行相應處罰。

⒕工作人員要保證幼兒的行為安全,出現情況應及時彙報,不得延誤。

幼兒園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九

一、幼兒園安全檢查,由園主要領導總負責,具體檢查工作由主管安全人員和各班老師、保健醫生負責。

二、幼兒園安全檢查工作內容包括園舍、水電設施、煤氣、各類電器、大型玩具、旗杆、教室內各類用具、周邊環境、門前交通、消防設施和通道、幼兒接送安全,門衛工作、值班情況,食堂衛生安全等。

三、安全檢查應由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相結合。做到一月一大查,每週一小查和每天巡查。節假日前必須進行全面排查。

四、對進入幼兒園的食品必須由專(兼)職食品衛生檢查人員進行檢查,並要做到隨到隨查。

五、應定期檢查消防器械的使用情況。

六、應對值班工作進行抽查和電話檢查。

七、發現有安全隱患應立即彙報,並做到隨查隨除。因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解決的,應採取相應的措施進行預防。

八、檢查中忽視安全隱患的存在或發現安全隱患而隱報的將追究其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