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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戶告知書

一、經營時間:2023年9月30日至2023年10月6日。每日早上7時至晚上21時。其餘時間不得違法佔道設定攤點。

商戶告知書

二、經營期間,各商戶嚴格按照“不影響市容環境、不影響道路交通、不影響居民生活”的“三不”原則文明經營。店內能夠滿足就餐條件的,不得在店外設定就餐桌椅;店外放置就餐桌椅的,至少保留1.5米寬人行通道。桌椅擺放期間,禁止佔用機動車道、停車泊位或盲道。規定時段外嚴禁店外擺放桌椅、烤具,門口不得堆放垃圾、紙箱、拖把等物品。

三、各商戶主動落實“門前四包”責任,嚴格按照規定經營地點和時間從事經營活動,每張桌子必須單獨配備垃圾收集容器,對經營區域的環境衛生做到及時清理清掃,做到環境衛生乾淨整潔,結束後及時恢復原狀。

四、各攤點、商鋪嚴禁發生噪音擾民、亂潑亂倒、亂扯亂掛、亂搭亂建、破壞綠化等不文明行為。經營期間嚴禁使用高噪音音響或者其他產生噪音裝置招攬顧客。餐飲經營者主動設定文明溫馨提示牌,引導顧客文明就餐,不得猜拳行令、高聲喧譁。

五、所有經營業主違反以上相關規定的,予以警告教育,並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取消商戶經營資格。

六、經營業主在從事臨時經營活動過程中,必須提高安全意識,強化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措施,對於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自行承擔。

七、請廣大人民群眾和沿街店主自覺遵守規定,積極配合工作,對違反上述規定行為進行勸導、制止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