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抵押物委託書
委託書
委託人:XX,女,一九四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 :XX,住址::XX。
受託人::XX,男,一九四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 :XX,住址::XX。
委託事項:
委託人XX,自願將坐落於內蒙古某小區作為向銀行借款的抵押物。現因委託人事務繁忙,特委託受託人為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下列事項:
一、去房產局和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上述不動產(房產)的抵押權確認業務。
二、到房產局和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上述不動產(房產)的抵押登記事宜。
三、領取不動產登記證明(他項權利證書)
四、代為辦理與上述委託事項相關的其他一切事宜。
代理人在委託許可權範圍內簽署的一切有關檔案,委託人均予承認,由此在法律上產生的權利、義務均由委託人享有和承擔。
代理期限:自本委託書簽訂之日起至辦理完上述委託事項止。
受託人無轉委託權。
委託人:
二O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委託人居民身份證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