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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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工作調研報告

2024年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工作調研報告

2024年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工作調研報告

根據市委組織部下發的相關通知和指導精神,我區組織部門高度重視,積極開展了以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為基層減負為核心內容的調查研究工作。通過深入瞭解和綜合分析,我們深感區委組織部在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方面,措施得力、工作紮實,不斷推動形式主義問題的解決,切實為基層工作減輕了負擔。這種務實高效的工作作風,使上級檔案精神得到了有效落實,基層減負成果顯著,廣大幹部的工作熱情和幹事創業的積極性得到了充分激發和釋放。

一、主要做法與成效

區委組織部以問題為導向,積極迴應基層需求,以實際成效為衡量標準,強化了源頭治理,引領作風轉變,切實為基層解綁減負。一是大力實施“精簡”策略。每年年初,我們開出“瘦身處方”,針對文山會海現象進行治理。在幹部、黨建、人才等各個方面的工作中,能夠合併發文的,不再單獨發文,減少不必要的普發性檔案,堅決做到可發可不發的檔案一律不發。對於內容相似、時間接近或參會人員交叉的會議,我們提倡合併召開或套開,避免不必要的會議開支,可開可不開的會議一律不開。我們倡導蹲點調研和深入實際的工作方式,堅決防止形式主義傾向,即“痕跡主義”。在進行綜合性督查檢查時,我們注重合併同類事項,可查可不查的檢查專案一律削減。同時,我們積極探索運用新技術新手段推動工作,進一步強化“先鋒e坊”平臺的運用,利用大資料來管理和排程基層黨建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倡導簡約務實的工作作風。部領導下鄉調研時,我們強調輕車簡從,不踩點、不打招呼、不陪同,以減少基層的負擔。在資料管理上,我們適度留“痕”,既不過度留“痕”,也不特意留“痕”,切實將基層幹部從繁瑣的“痕跡管理”中解放出來,讓他們能夠集中精力做好各項工作,為基層幹部騰出時間和精力幹事創業。對於組織部門負責的考核專案,我們簡化考核指標,改進考核方式,強化實地檢視、滿意度調查等,以察實情、看實績、比實效為標準,避免簡單以資料多少論高下、留痕與否定優劣。

三是用心加強幹部關愛。我們建立完善組織部門聯絡服務基層機制,對生活困難、兩地分居等有實際困難的基層幹部,給予多方面的支援和關愛。同時,我們認真落實好關心關愛幹部激勵保障措施,將基層打造成培養鍛鍊幹部的重要平臺和主陣地,激勵廣大基層幹部保持積極的工作狀態並敢於擔當。我們還注重加強專業化培訓,推動鄉(鎮)、村幹部學習掌握新技術新手段,引導他們善於通過“指尖”“雲端”廣泛收集分析各方面情況,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這些措施的實施,為基層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提升了基層幹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當前面臨的主要問題

在調研過程中,我們深刻感受到,儘管減負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但距離基層幹部群眾的期望仍有差距,仍存在若干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是“痕跡主義”現象仍未得到有效遏制。基層反映,當前的督查檢查工作過於注重“問題”和“問責”導向,導致“重痕不重績”的傾向愈發明顯。檢查組過於依賴“顯微鏡”和“放大鏡”來開展工作,主要側重於發現問題,而在協調幫助和指導服務方面則顯得力不從心。督查檢查過度關注資料,每一項工作都要求拍照、做筆記、建立臺賬,這種重留痕輕實績的檢查考核方式已成為常態。部分鄉鎮為更好地迎接檢查,甚至在一個多議題的會議中頻繁更換會標,僅僅為了拍照留存作為佐證。

二是文山會海問題尚未得到根治。會議數量依然較多,從中央到基層的“層層貫徹落實”往往演變成“層層開會專題研究”,導致鄉鎮、村等基層單位頻繁參加相同主題的會議,佔用了大量時間,增加了行政成本。同時,檔案數量也較多,與上級檔案雷同的內容較多,結合工作實際和下級情況不夠緊密,存在以檔案落實檔案的傾向。據統計,2019年、2020年、2021年區委組織部共發文XX件、XX件和XX件,發文數量並未實現逐年遞減。此外,一些工作在檢查考核、指標設定、時限要求等方面存在“層層加碼”的現象,未能充分考慮基層實際情況,導致“今天喊明天要”“剛佈置馬上要”等現象頻繁發生。

三是關愛激勵機制仍需進一步完善。當前,容錯糾錯機制的配套制度尚不健全,《容錯糾錯辦法(試行)》雖然明確規定了五種可容錯的行為,但缺乏具體的實施細則和相關配套政策作為指引,導致容錯邊界和尺度的把握存在較大的自由裁量空間。此外,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政策的落實也不夠到位,部分日常表現良好、工作能力突出的基層幹部因職級數不足而無法獲得晉升。

三、原因剖析

針對存在的問題,深入剖析其產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是工作指導存在偏差。這表現在過於強調工作的“安排部署”,而輕視了“指導服務”的重要性。在實際工作中,過度依賴會議傳達和檔案轉發,對於檔案的實際效用和會議的實際效果缺乏深入的思考和評估。這種做法導致了文山會海的問題沒有得到根本的解決。此外,一些“頂層設計”缺乏實際操作性和指導性,過於強調痕跡化管理,導致過度追求留痕,從而偏離了工作實績的核心。

二是服務意識有待加強。在實際工作中,對於下級部門提出的實際需求,有時在提供支援和幫助方面存在不足。特別是在需要上級部門提供配套政策、技術指導等方面的支援時,主動作為的意願不夠強烈。此外,一些檢查督查工作缺乏統一的標準,導致基層單位在應對檢查時無所適從。

三是“權責”匹配不夠合理。在縣區組織部門中,一個股室往往需要對應上級部門的多個股室,導致工作任務繁重,人員配備不足。在這種情況下,人員的定崗定責形同虛設,幹部身兼數職成為普遍現象。這種“倒金字塔式”的機構設定和隊伍配備加劇了基層人手的緊張程度,使得“責權利”層級不匹配的問題更加突出。同時,“人財物”的保障不到位也嚴重影響了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

針對以上問題,我們需要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以改進,以確保工作的順利推進和幹部隊伍的健康發展。

四、對策建議

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具有反覆性、長期性,必須堅持長效治理、久久為功。

一是要抓住“以上率下”這一關鍵環節。必須層層壓實責任,使基層減負成為持續性的工作。各級領導幹部需深入學習減負政策,主動履行主體責任,嚴格執行減負工作要求,確保減負成果得以持續鞏固。同時,領導幹部要發揮表率作用,以身作則、率先垂範,帶頭規範督查檢查考核事項,保持對精文簡會的剛性約束,堅持“四不兩直”開展調研,切實解決政策執行中的“一刀切”、層層加碼等問題。

二是要堅持“權責統一”的原則。必須強化部門履責,釐清機關與基層的職責邊界,督促部門單位切實履行工作責任,嚴格執行減負措施,防止以“屬地管理”之名推卸責任,確保權責統一、各負其責。同時,要引導基層擔責,堅持減負不減責、鬆綁不鬆懈,督促引導基層幹部履職盡責,樹立更加務實的工作作風,營造更加良好的履責氛圍,以保障基層各項工作提質增效,更好地服務發展、服務群眾。

三是要用好“正向激勵”這一措施。必須強化鼓勵激勵,加強對基層幹部政治上的激勵關懷,拓寬基層幹部晉升流動渠道。在選拔任用基層幹部時,應向肯吃苦、能幹事、有幹勁的優秀人才傾斜,形成鮮明的選人用人導向。同時,要規範壓力傳導,明確工作責任、履責壓力傳導的“紅線”,進一步增強考核工作的精準性和科學性,推動有關考核單位少用慎用“一票否決”。此外,要保障正當權利,嚴格執行黨員權利保障條例,用好容錯糾錯、澄清正名等政策措施,為“想幹事、肯擔當、能成事”的基層幹部撐腰鼓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