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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招生活動方案【精品多篇】

學校招生活動方案【精品多篇】

工作時序 篇一

(一)驗核準備過程:

1、成立驗核小組並召開小組會議:6月18日

2、發放驗核預備通知:6月19日—6月23日(龍川、雙語、鎮中心、實小、建樂、花園)。

3、驗核房產證、戶口簿、國小生素質報告書等材料後即時發放 “確認卡”:

6月24日驗核龍川國小;

6月25日上午驗核建樂、雙語國小;下午鎮中心、附小、實小、花園;

6月27日上午驗核本施教區戶籍在區外就讀、因戶籍住址變更而要求進入實驗國中就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和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讀的且已領取“派位卡”應屆國小畢業生;

外來本施教區創業、務工人員子女須帶新區有效居住證(公安部門或社群出具)、戶口簿、單位營業執照或用工合同、當地鄉鎮計生辦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子女的國小畢業證、素質報告書。

4、根據“派位卡”整理編序登記,編制施教區內報名學生及待確認生源花名冊(6月28日——29日)。

5、準備錄取通知書(6月29日—6月30日)。

努力提高招生工作的服務質量 篇二

招生工作是社會關注的熱點,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我校將牢固樹立全域性意識、責任意識和紀律意識,從構建和諧社會、辦人民滿意教育的高度做好這項工作;成立招生工作小組,做好服務工作,熱情接待、耐心解釋;實行首問負責制,積極主動幫助家長釋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務質量,提高家長、社會對我校招生工作的滿意度。

嚴格執行國中招生工作的規範和紀律 篇三

按照《關於進一步嚴肅招生紀律規範招生秩序的通知》(揚教發(〔20XX〕44號)的要求,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嚴格按照程式和規定招生,確保招生方案順利實施和招生工作有序進行。做好招生諮詢工作和資訊公開工作,增強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學生及其家長對各類學校招生的知情權,提高招生工作的公信力。嚴禁侵害學生合法權益,不組織教職工通過各種方式強拉生源、違規招生。嚴格執行招生序時進度,不在規定時間前招生,也不拖延招生時間。進一步嚴格規範學籍管理,新生在我校辦理註冊、登記後即已取得我校正式學籍,學生不得無故退學,其他學校也不得錄取。堅持學生學籍與就讀學校一致原則。

學校招生活動方案 篇四

一、工作目標

(一)職業學校招生目標:市教育局下達區區屬職業學校招生目標1100人,全區國中畢業生升入市、區屬職業學校20__人。

(二)各國中學校送培目標:根據市教育局下達我局目標及各國中學校實際分解送培目標(具體見附件2)。

二、招生學校

(一)招生學校

1、區屬職業學校。市第一職業技術學校(下稱第一職校)與市職業高階中學校(以下簡稱市職高)開展聯合招生、合作辦學。第一職校保留藝術類專業,所招學生在第一職校校區就讀,其餘專業與市職高聯合辦學,所招學生在市職高校區就讀。兩校聯合招生所招學生計區區屬職業學校招生指標。

2、市屬職業學校。市轄區內20_年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稽核公佈的具有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所有公、民辦中等職業學校。

(二):20_年應(往)屆國中畢業學生,高中應(往)屆畢業生,退役士兵、農村青年、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等其他群體。

三、招生工作階段安排

20_年中職招生工作,分為三個階段實施。

(一)宣傳階段(20_年3月至4月)

3月:各中職學校按國家有關規定製作招生宣傳資料(招生簡章),合法真實準確向社會公佈招生學校、辦學地址、招生專業、學制年限、實習時間、資助政策、收費專案、收費標準等關鍵資訊。其招生和宣傳必須與公佈資訊一致。中職學校招生宣傳資料(招生簡章)須報區教育局審查(市屬其它職業學校須報市教育局審查),市教育局備案,並在招生宣傳資料(招生簡章)上註明“已經市教育局審查備案”後才能向社會公佈。凡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備案的學校和招生資料一律不得宣傳、公佈。

3月—4月:各中職學校、各國中學校要大力宣傳國家發展職業教育的方針政策和職業教育發展的前景,廣泛宣傳國家職業教育惠民政策,加強辦學特色、招生和就業優惠政策等宣傳,吸引廣大學生和適齡青年報考中等職業學校,積極引導鼓勵國中畢業生選擇填報中職學校。

4月20日—26日:廣一職校及市職高集中開展進校宣傳,向學生髮放由市、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備案的中職學校印製的招生宣傳資料。

4月27日—30日:其它市屬中職學校開展進校宣傳。

各中職學校到國中學校進行集中宣傳時不得影響國中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到每個國中學校集中宣傳時間原則上不超過兩小時。

(二)志願填報階段(20_年4月至5月)

1、各國中學校要確保送培計劃落實,堅持學生和家長自願、普職不兼報、市區職業學校統籌安排的原則,指導學生填報志願,鼓勵支援學生就讀區屬職業學校和市直屬職業學校,努力確保全區國中畢業生升學就讀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的比例不低於45:55。

2、對於希望就讀職業學校較早開始職業教育的。九年級學生,在完成義務教育全部教學計劃和教學內容的前提下(原則上不得早於5月1日),可統一組織到中職學校學習和參加會考,也可由國中學校分層施教,提前滲透職業技術教育。提前到中職學校學習的,須由學生本人填寫好“中等職業學校志願填報表”(附件4),並由生源學校和招生學校共同簽章備案。各生源學校將彙總名單經生源學校和招生學校共同簽章後報區教育局備案,作為學生管理移交的依據。

3、中職學校在彙總名單簽章後即表示已接收學生,接收學生後要做好課程銜接、教師協作、資源共享等方面的組織協調工作,安排精幹教師授課,讓學生以良好的成績通過國中學業水平考試。

(三)錄取報到階段(20_年6月至10月)

1、根據學生志願填報情況,統一組織錄取。各生源學校要把引導推薦畢業生到中職學校就讀作為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主動配合和協助職業學校做好招生宣傳工作,引導學生就讀中職學校,督促學生到中職學校及時報到,防止會考後學生外流,千方百計完成送培任務。

2、各中職學校要主動及時與生源學校和學生家長聯絡溝通,做好迎接新生的準備工作,切實加強管理,選派工作負責的教師擔任班主任工作,對學生開展耐心細緻的教育工作,積極落實國家惠民政策,及時對困難家庭的學生給予幫助,確保新生“進得來,留得住,學得好”。

3、各中職學校在10月上旬前完成生源學校送培統計工作,及時溝通反饋資訊,銜接落實相關工作。

四、有關要求

(一)嚴格招生紀律。認真組織學習《市教育局關於建立職業學校招生考評獎懲機制促進兩類高中協調發展的實施意見》(廣教發〔20_〕4號)精神,嚴禁未經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學校或個人進校宣傳招生;嚴禁招生學校委託中介機構或他人招生;嚴禁向個人支付生源組織費。所有進入區內國中生源學校進行招生宣傳的學校,必須持有區教育局批准並加蓋公章的書面手續,否則視為私自買賣生源,從嚴追究校長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落實獎懲制度。根據《市教育局關於建立職業學校招生考評獎懲機制促進兩類高中協調發展的實施意見》(廣教發〔20_〕4號)精神,對完成目標較好的國中學校予以獎勵,所需資金由相應職業學校提供。完成較差的學校在目標考核中降低一個等級。

(三)堅持學生自願。在引導學生填報自願過程中,凡未堅持學生自願,採取強制手段藉機“砍尾巴”,造成信訪舉報或造成學生流失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同時在質量考核中加大鞏固率、參考率考核權重。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篇五

組 長:楊國斌

招生原則與實施方法 篇六

(一)招生原則

20XX年我校招生將嚴格執行上級檔案精神,依法規範進行。堅持免試、免費、按區就近入學的原則。學校不舉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或變相的選拔性測試,不以獲獎證書作為依據組織所謂的“擇優錄取”,不舉辦“實驗班”、“重點班”、“強化班”等名義進行招生,不以各種學科競賽成績、特長評級為依據錄取新生。

堅持關注教育民生,促進教育公平。落實《市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揚府發〔20XX〕85號),確保隨遷子女與本地居民子女平等享受教育的權利。依法保障我校施教區內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權利,優先安排具有一定學習能力的殘疾兒童少年就近接受義務教育。

招生時間 篇七

按照區政府和教育局統一安排,我校招生將在江都區國小畢業考試後進行。時間為7月1日——7月6日(如遇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高度重視新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 篇八

擬定招生方案,成立招生領導小組,充分利用家長會、校訊通、校園網、《告家長書》等渠道和方式加強招生宣傳,引導學生和家長理性、有序入學,減少盲目、非理性擇校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