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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論文精品多篇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論文精品多篇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論文 篇一

摘要:我國法治建設的順利開展離不開農村法治建設的支援作用,需要在保證農村法治建設取得理想效果的基礎上,實現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主要圍繞我國社會主義新農村法治建設存在的不足、阻礙我國社會主義新農村法治建設程序的主要因素、促進我國社會主義新農村法治建設的相關措施等方面展開討論,在對農村法治建設面臨的困難及影響因素有所掌握的條件下,提出完善農村法律法規等解決對策。

關鍵詞:新農村;法律意識;法治建設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是我黨切實貫徹科學發展觀、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戰略手段。為了加快新農村建設程序,要從擴大基層民主、提高村民自治程度等方面出發,保證農民群眾自覺行使自己權利,並將強化民主法治建設當作新農村建設主要工作內容。實現新農村法治化,是新農村建設有效進行的重要保障,通過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將農村建設與農業發展結合起來,可在良好的法律環境下,為農村建設提供廣闊空間。

1我國社會主義新農村法治建設存在的不足

社會主義新農村法治建設存在的不足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1農村法律法規還不完善

法律制度是推動農村法治建設的重要前提,同樣是促使農村法治化的依據。但是目前我國農村執行的法律制度還存在立法不完善的缺陷,法律法規沒有涉及到農村建設各個領域,使得農村基層幹部在開展工作時無法可依。並且有的法律制度內容操作性較差,沒有做到與農村法治建設實際情況相結合,尤其是法律責任還沒有明確界定,會降低法律制度的規範功能和強制功能。除此之外,農村有的法律規章還沒有及時修正和完善,不能滿足農村法治建設需求,無法發揮法律制度在農村法治建設過程中的重要作用。

1.2農民法律意識薄弱

農民法律意識是指農民有關法律的知識理論、心理、思想及觀念的總和,能體現出他們的法律認知程度。改革開放以來,國民經濟實現了快速發展,為新農村建設提供了良好的發展平臺,但是還存在農民主體意識薄弱、對權力盲目崇拜等問題。農民法律意識對其法律行為有直接影響,是提升法治輿論導向作用的重要來源。目前廣大農民群眾自身權益受到損害時,極少藉助法律手段來保障其自身權益,在農民法律意識相對落後的情況下,會對農村法治建設帶來較大阻礙。

2阻礙我國社會主義新農村法治建設程序的主要因素

社會主義農村法治建設比較落後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基層政治體系執行問題。我國在基層政權管理方面,通常採取黨政兩套班子共同管理的方式,在農村法治建設中執行這一政治體制,還存在執行力度不夠的情況。相關制度規定中指出同級黨委領導只單純體現在關鍵決策制定上,不應由黨委直接辦理行政類工作。但實踐過程中,無法做到各部門職能明確,這種情況下不會影響管理工作開展,但會造成農民訴訟無門,對農村法治建設有不利影響。二是經濟發展落後會阻礙農村法治建設。長期以來,受到城鄉二元經濟管理體制的影響,導致農村經濟滯後於城市,農民收益增長緩慢,農業效益差。並且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不完全,在交通和水電建設等方面有所不足,是制約農村法治建設良好開展的經濟因素。

3促進我國社會主義新農村法治建設的相關措施

3.1健全農村法律法規

為了推動農村法治建設程序,需要從健全農村法律法規這一角度出發,為農村建設奠定基礎。需要將有關農村的法律制度作為法律體系重點內容,注重這些法律條例的完善和實施[1]。例如,我國加大了對《農業法》制定及實施的重視,圍繞農業發展建立了結構合理、可操作性較強及相互影響的法律體系。另外,為了有效落實農村法律法規,要堅持正確的指導思想及立法原則,以促進和保障農業發展作為法律法治制定的基本原則,儘可能做到法律法規的制定符合農村法治建設需求。另外,還應儘快制定有關農村經濟建設的法律規定,主要包括明確農村市場主體、保障農村市場正常執行、維護農民權益等方面的法律條例,為農村發展建設順利進行提供製度保障。

3.2樹立正確的法治理念

要想保證農村法治建設朝著正確方向開展,則應堅持以人為本這一法治理念,這是新農村建設良好開展的關鍵。實際進行農村法治建設時,要根據建設過程中存在的難點問題,將涉農法律問題的解決放在突出位置,最大程度發揮法治力量在農村建設上的推動作用[2]。並且在法治理念有效樹立基礎上,能促使農民群眾利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身權益,有利於提高農村法治化程度,將相關法律制度落實到農村建設中。首先,要做到城鄉經濟協調發展,儘快構建以工促農的經濟增長機制,在城市發展帶動下,充分挖掘農村經濟發展潛力,為農村法治建設提供經濟基礎,是實現農村良好發展的重要保障機制。其次,應遵循民主管理要求,適當加大農民基層幹部的行政權力,為農村法治建設有序進行加以保障。具體來說,確定人民群眾主體地位、發揮農民群眾能動性,能有效加快農村的法治建設程序。

3.3提高農民群眾的法律意識

農民群眾法律行為對農村法治建設效果有一定影響,因此,有必要加大對農民法治意識的培養,以便確保農民行為規範。並且農民群眾是農村建設的主體,提高對其的法治素質是建設法治化農村的關鍵,只有在農民具備較高法律意識的基礎上,才可為農村建設提供較大推動力。相關部門要針對農民群眾組織相應的培訓教育活動,以法律知識作為主要培訓內容,並在教育實踐過程中,加強農民法治思想建設。要將有關農民利益的法律教育及宣傳作為重要工作任務,從建設和諧農村、維護農民利益等要求出發,加大對農民法律素質的培養,以便加強其自治能力。同時,還應加大對農村基層幹部的教育培訓,激發基層幹部學習的主動性,並實行考核機制,對農村基層幹部法律知識掌握情況、法律素質等進行評價,以便為其提供專門的法律知識指導,發揮他們在農村法治建設上的重要作用。

3.4加強農村法律服務

除了上述措施外,還應通過加強農村法律服務來確保農村法治建設。基層法律服務主要是農民學習法律知識、利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的途徑,是需要高質量完成的工作內容。為了實現這一目標,需要完善法律服務工作體系,提高基層法律服務人員的工作主動性,使得他們能做好法律顧問,提供法律諮詢等服務[3]。

4結束語

為了促進我國農村的良好發展,需要從農村法治建設角度出發,採取一系列建設措施,為農村發展奠定基礎。當前新農村法治建設還面臨農民法律意識薄弱和法治建設物質基礎落後等問題,不利於我國農村法治建設。因此,要儘快採取相應的措施,從基礎制度建設、法治意識培養等多個角度出發,為農村法治建設的順利進行提供保障。

參考文獻:

[1]王曉豔。社會主義新農村法治建設的困境及對策[J]。山西農經,20xx(4):1-2.

[2]王曉潔。社會主義新農村規劃建設體會[J]。中國科技投資,20xx(5):263.

[3]潘詩意。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法治建設現狀及提升方法[J]。管理觀察,20xx(20):78-80.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論文 篇二

一、我國農村法制建設面臨的主要困境

(一)涉農法律法規自身存在缺陷農村法律法規的不健全是阻礙農村法制建設的首要問題。這主要表現在:涉農法律法規體系不健全,許多農業工作領域出現無法可依現象;很多法律法規不能體現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不能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需要;農業基本法律(如《農業法》、《村委會組織法》)的配套法規、規章不健全,且可操作性差;農民的應有權益得不到法律保障,如勞動權益保護方面,勞動法第二條明確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顯然,佔中國勞動人口絕大多數的農村勞動者被排除在了《勞動法》之外,其勞動的基本權益也就無從保護了。

(二)法制宣傳教育力度不夠,基層幹部和廣大農民法律意識淡薄廣大農民的文化素質普遍較低,對普法宣傳教育構成了基礎性障礙。同時,對農村法制宣傳教育的力度和形式也是問題重重。一方面,各級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對農村法制宣傳教育重視不夠,不能做到一手抓經濟建設,一手抓法制宣傳,而是重視經濟發展,輕視法制建設;另一方面,相關職能部門在對農村進行法制宣傳時不能採取群眾喜聞樂見的、易被群眾接受的形式進行宣傳教育。部分鄉村幹部不懂法、不認真學法,對法律的認識只是停留在很膚淺的層面。農村基層治理基本處於“人治”狀態,基層幹部以言代法、以權代法的現象還很普遍。

(三)農村執法面臨諸多困境

在實際執法過程中,相當一部分執法人員素質低下,只是一味的追求結果,而不在乎執法程式,視農民為“刁民”,漠視農民利益,甚至粗暴踐踏農民的合法權益。知法犯法、以權代法、徇私枉法的現象在農村執法過程中時有發生。一些執法機構,特別是行政執法機構已經形成了特定的利益鏈條和利益集團,往往集多種權力於一體,自己既是執法者又是違法者,往往利用手中的權利,借執法之名,以違法的手段和形式巧立名目,亂處罰、亂收費,為本部門謀取非法利益。

二、要加強農村的法制建設

必須多管齊下,全方位、多角度地制定和實施有利於農村法制建設的實質性措施(一)加快和完善農村法制建設,建立完備的涉農法律法規體系西方國家法制化程度之所以比較高,首先要歸功於他們有較為完備的法律體系。以此為鑑,這就要求我們國家的立法部門必須大力加強涉農立法工作,儘快填補農村工作中的法律空白地帶,首先做到農村的各項工作和出現的問題有法可依。其次要更新立法觀念,立法工作緊跟時代的發展需要,以農村的改革發展現狀作為涉農立法的現實依據,制定既能適應農村發展需要,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又能符合中國農村傳統禮俗觀念,容易為廣大農民接受的涉農法律法規。另外,涉農立法要體現科學化,立法人員要經常到農村調研,瞭解農村的實際情況;要體現人性化,切實保障農民的基本權益和國民待遇。對於已有的農業法規應提高其可操作性,出臺相應的解釋性條文和配套法規,使這些法律法規發揮其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中應有的積極作用,而不是讓他們僅僅作為一紙空文存在。

(二)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提高農民法律意識在農村客觀現實條件下,採取有效措施,加強農村的法制宣傳教育,切實提高廣大農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養,是加強社會主義新農村法制建設必不可少的一個途徑。領導重視與否是農村法制建設能否得到加強的重要因素,各級黨委政府必須對農村法制教育的深遠意義有清醒認識,明確法制教育對於新農村建設的推動和保障作用。一方面,要明確責任、建立日常性的普法制度、注重實效,將農村普法宣傳教育工作真正的落到實處;另一方面,探索積極有效的法制宣傳形式,利用有效的宣傳教育載體、實用的教育內容和農民群眾能夠接受的、喜聞樂見的教育形式來提高法制宣傳教育的實效,讓農民群眾認為應該並積極主動學習法律知識。另外,農村法制宣傳教育還應該採取自上而下的教育方式,讓農村基層領導幹部,特別是村幹部帶頭學法,以起到良好的示範和帶動作用。

(三)進一步完善農村執法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農村執法體系,是改進農村執法狀況和效率的必需途徑。提高執法人員的素質是完善這一體系的基礎任務,要讓農村執法人員認識到他們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必須利用手中的權力為人民服務,而不是漠視人民群眾的合法訴求,更不能以“官老爺”自居,利用手中的職權濫施處罰,踐踏農民的合法權益。加強執法機構建設是完善農村執法體系的核心任務,目前在廣大農村地區,執法機構力量薄弱、政事不分等問題的存在,嚴重影響了執法力度和實際效果,必須從制度入手推進農村執法機構改革,這是農村執法機構建設的根本出路。地方人大有關部門和新聞媒體對農村執法行為的監督是進一步完善農村執法體系建設的重要外部調控因素,外部監督是減少和制止部分執法人員甚至執法機構的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執法犯法等現象的重要手段,有利於提高農村執法的公開度和公正性,提高國家法律和執法機關在廣大農民心目中的地位。

(四)大力完善基層法律援助體系,提高農村法律援助水平法律援助雖然在中國出現的時間很短,但是卻取得了不凡的成績。法律援助為廣大弱勢群體,特別是廣大農民解決了很多實際困難。儘管如此,還是要加強基層法律援助體系的建設。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予以大力支援,特別是資金上的支援,同時呼籲專門的法律援助人才進一步的向農村傾斜,共同為構建社會主義新農村發展需要的法律體系貢獻力量。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論文 篇三

摘 要:近幾年,農業工程科技不斷創新,使用整合技術並引進新技術,但仍有繼續創新的空間,所以,農業技術人員會在原有技術創新的基礎上,加入新技術,以增加農業工程技術應用的便捷性,把投入的科技轉化為實際生產力。我國農業的發展過程中,科技一直是其需要攻克的難題,由此,實現裝備與裝置的現代化,對農業工程的建設有重要影響,以構建社會主義新農村。

關鍵詞:農業工程;科技創新;新農村

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需實現農業工程技術的創新,加快農業現代化發展。農業工程科技的創新,需與我國的社會生產力相符,以提高農業生產水平,而我國科技發展落後,與已開發國家相比有很大的差異,造成科學技術在農業工程中的應用率較低,有很多不足。

1 農業工程科技創新的必要性

我國推行的理論之一是“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而農村經濟一直是經濟發展中的弱勢,所以發展農村經濟成為新農村建設的方式之一,而建設新農村需要創新農業工程使用的技術,改變生產方式。即我國要加大農業工程科技的投入力度,引入新技術,以此增加農民的糧食產量,以及作物帶來的收入,並不斷提高農民的素質[1]。

2 農業工廠創新使用的技術

2.1 基礎設施整合技術

整個農業生產的過程中,需開墾土地,並在適當的時間澆水、播種、施肥,並採用相應的方式抑制病蟲害的出現,所以其使用的技術包括土地整理、水資源管理、節水、施肥技術等,有時也會用改造技術改造農田,或是把幾項技術整合使用。但所有技術的使用必須以本地農業實際種植情況為前提,與實際種植情況建立聯絡,根據市場對作物的需求,決定生產規模的大小,以及使用哪些技術,保證基礎農田設施的建設,實現收益的最大化,提高各項資源的利用率與農業的綜合生產力。

2.2 機械整合技術

實現農業技術的整合,可有效解決使用機械與技術不匹配的問題,提高農業生產的機械化水平,削弱農業生產對人工的過度依賴,提升生產的效益。對於機械整合技術,其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其一,研發並生產出糧食型機械,並形成產業,它主要用於水稻、玉米等生產,生產的全過程都由機械完成,消除其中的薄弱環節。其二,研發出帶有地方特色的機械化產品,每個機械裝置的研發,都是以某個種植作物的生產特點為依據,帶有地方特色,它使用的作物範圍包括棉花、花生等。其三,研發使用保護技術的耕作裝置,實現農業的增產增收,實現可持續發展。其四,研發用於擒牧產業與草牧產業的裝置,為農業發展提供裝置支援。其五,農業生產需使用節水灌溉技術,並採用其他技術以節約肥料、化肥的使用,為精準化裝置的應用提供理論支援,加快研發速度。

2.3 生產設施整合技術

設施農業是用設施種植、養殖,具有可控的的特點,實現高產,而農業生產中,高效益是其基本目標[2]。

現在,沼氣是農業生產使用的環保材料之一,而沼氣的生產必須由裝置完成,即農業種植人員會把人或動物日常產生的廢料作為原材料,放到裝置中,經過發酵後,把沼氣變為生活中的燃料,轉化為燃氣,並用於發電,也為農業生產提供有機肥料。用設定養殖並生產沼氣,可保證生產的安全性,併為各類農作物與家畜的生長營造一個良好的環境,家畜產生的廢物可為農作物提供養料,而沼氣又是燃氣或供電的材料,這三者互為影響,又相互制約。但需要解決的問題是,種植、養殖與沼氣生產,三者有不同的管理內容與管理範疇,各自獨自管理,互相併未建立聯絡,造成資源嚴重浪費,並帶來汙染問題,產生的經濟效益較少。所以,對該項內容的研究需要 ua 把三者聯絡起來,即回收廢物、進行生產、實際利用,找到三者均衡進行的措施,加以分析,瞭解廢物轉化的過程,使其達到動態平衡,科學佈局,調整農業工程的結構。

2.4 生物利用整合技術

生物是農業生產產生的物質之一,而其也可以從林業生產中發現,包括農作物收割後的秸稈、生產過程中的廢物、能源材料,以及木材生產後的廢料,這些都可以再次利用,不會對環境造成破壞。對於農業與林業生產產生的廢棄物,都可以運用生物利用整合技術處理,讓其變成再生資源,實現對資源的綜合利用,其主要包括的手段有生物處理、物力處理與化學處理,分解廢棄物,並把各個元素重組,變成一種新物質,實際應用後做到增產增收。

3 結語

總而言之,加快農業工程科技的創新,需正確認識創新的必要性,並大力發展基礎設施整合技術、機械整合技術、生產設施整合技術、生物利用整合技術,在農業工程中應用,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提高農業生產力,發展農業經濟。

參考文獻

[1]王昭。發展現代農業科技創新 實現遼寧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J]。吉林農業,20xx,08:36+47.

[2]王愛榮。大力推進農業工程科技創新 為新農村建設作貢獻[J]。農民致富之友,20xx,16: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