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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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離點工作管理制度

為規範集中隔離點資訊化管理工作,使集中隔離點的服務更好更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隔離點工作管理制度

1、資料保密

根據資料的保密規定和用途,確定資料使用人員的存取許可權、存取方式和審批手續;禁止洩露、外借和轉移專業資料資訊;

所有集中隔離點的工作人員未經批准不得隨意更改已在區域網內公佈的業務資料;

集中隔離點所有與因特網連結的計算機不得錄入機密檔案和涉密資訊,不得私自在抖音等社交網路APP上釋出隔離點內任何資訊。

2、資料備份

集中隔離點對本區域內所有計算機的重要資料應制作備份並異地存放,確保系統發生故障時能夠快速恢復;資料備份不得更改;

資料備份必須指定專人負責保管,由計算機資訊科技人員按規定的方法同資料保管員進行資料的交接。交接後的備份資料應在指定的資料保管室或指定的場所保管;資料備份保管地點應有防火、防熱、防潮、防塵、防磁、防盜設施

3、操作規範

①計算機操作人員

必須愛護電腦裝置,經常保持辦公室和電腦裝置的清潔衛生;必須懂得正確操作和使用計算機資訊系統,自己部門登入系統的口令要注意保密;不得讓任何無關人員使用自己的計算機,不要擅自或讓其他非專業技術人員修改自己計算機系統的重要設定;嚴禁利用計算機系統上網、瀏覽、下載、傳送反動和暴力資訊;嚴禁利用計算機非法入侵他人或其他組織的計算機資訊系統。

②維護技術人員

維修計算機和軟體的部門或個人,在出門、銷售、出租以前和維修以後,必須保證計算機和軟體無病毒和其他有害資料。

隔離點所有工作人員不得從事下列活動:利用計算機資訊網路製作、傳播、複製有害資訊;非法侵入計算機資訊網路,非法竊取計算機資訊系統中資訊資源;未經授權查閱他人電子郵箱,冒用他人名義傳送電子郵件;故意干擾計算機資訊網路暢通,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資料危害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違反規定,對計算機資訊系統進行增加、刪除、修改、複製,影響計算機資訊系統執行;刊登、出版、發行、銷售、出租有關計算機病毒源程式的書刊資料和其他媒體;傳播、製造、銷售、運輸、攜帶、郵寄含有計算機病毒及危害學校及社會公共安全的有害資料;危害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的施工,從事其它危害計算機資訊系統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