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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保密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保密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條:在印刷過程中產生的出版物殘次品、廢品,不得隨意丟棄,由車間負責收集交給倉庫,由倉管員負責銷燬。

第二條:在印刷過程中產生的`包裝裝潢印刷產品的殘次品、廢品也不得隨意丟棄,由車間收集並交給倉庫。再交給委託印單位,或經委印單位同意後銷燬。

第三條:在印刷其他印刷品過程中產生的殘次品及廢品,也須按有關規定處理,不得隨意丟棄。

第四條:屬於國家祕密載體或特種印刷品,或者使用電子方法排版印製或列印國家祕密載體的,應當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規定辦理。

保密管理制度 篇二

1、總則

1.1為保守公司祕密,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祕密是關係公司權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式確定,在必須時間內只限必須範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包括但不限於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機密。技術祕密是指不為公眾知悉、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且企業採取保密措施的非專利技術和技術資訊。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等等。其他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

1.3公司全體職員都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接觸到企業商業祕密的高階員工,例如: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財務人員、銷售人員、祕書等對保守公司祕密負有個性的職責。

1.4公司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祕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2、保密範圍和密級確定

2、1公司祕密包括本制度第1、2項規定的範圍以及下列祕密事項: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專案及經營決策。

3)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資訊。

6)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人及資料。

7)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檔案不屬於保密範圍。

2.2公司祕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祕密”三級。

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祕密,洩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個性嚴重的損害;

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祕密,洩露會使公司權益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

祕密是一般的公司祕密,洩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損害。

2.3公司祕級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檔案、技術資料為絕密級;

2)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狀況為機密;

3)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性收人、尚未進人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資訊為祕密級。

2、4屬於公司祕密的檔案、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規定標明密級,並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分永久、長期、短期,一般與密級相對應,特殊狀況外標明。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3、公司保密措施

3.1屬於公司祕密的檔案、資料和其他物品的製作、收發、傳遞、使用、複製、摘抄、儲存和銷燬,由辦公室或主管副總經理委託專人執行;採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祕密由電腦部門負責保密。

3.2對於密級檔案、資料和其他物品,務必採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公司批准,不得複製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裝置完善的保險裝置中儲存。

3.3屬於公司祕密的裝置或者產品的研製、生產、運輸、使用、儲存、維修和銷燬,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並採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3.4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帶給公司祕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准。

3.5具有屬於公司祕密資料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採取下列保密措施:

1)選取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2)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範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裝置和管理會議檔案;

4)確定會議資料是否傳達及傳達範圍。

3.6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訊中洩露公司祕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祕密,不準透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祕密。

3.7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祕密已經洩露或者可能洩露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報告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接到報告,應立即作來源理。

3.8出現下列狀況之一者,予以辭退並酌情賠償經濟損失:

1)故意或過失洩露公司祕密,造成嚴重後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帶給公司祕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3.9公司與全體員工簽訂《員工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書》,《員工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書》以書面形式簽訂,協議附後。

3.10在保密合同有效期限內,員工應履行下列義務:

1)嚴格遵守本企業保密制度,防止洩漏企業技術祕密;

2)不得向他人洩漏企業技術祕密;

3)非經公司書面同意,不得利用該技術祕密進行生產與經營活動,不得利用技術祕密進行新的研究和開發:

3.11對高階員工實行“競業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財務人員、銷售人員、祕書等高階員工的以下行為:

1)自行設立與本公司競爭的公司;

2)就職於本公司的競爭對手;

3)在競爭企業中兼職;

4)引誘企業中的其他員工辭職;

5)引誘企業的客戶脫離企業;

6)在離職後,與企業進行競爭的其他行為。

3.12涉及公司商業祕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協議,均需設定“保密條款”,對合同對方增設保密義務。“保密條款”應當包含以下資料:

1)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業祕密範圍;

2)合同對方以及合同對方的任何員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條款的約束;

3)受約束的保密義務人在未經許可的狀況下,不可將商業祕密透露給任何第三方或用於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4)受約束的保密義務人不可將內含保密資訊的資料、檔案、實物等攜帶出保密區域;

5)保密義務人不可在對外理解訪間或者與任何第三方交流時涉及合同規定的商業祕密資料;

6)不相關的員工不可接觸或瞭解商業祕密;

7)保密資訊應當在合同終止後交還;

8)保密期限在合同終止後仍然持續有效;

9)違反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明確的違約職責。

4、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權屬於綜合管理部。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保密管理制度 篇三

為加強計算機資訊保密管理工作,杜絕洩密隱患,確保國家祕密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各單位資訊中心負責計算機網路的統一建設和管理,維護網路正常運轉。

第二條 國家祕密資訊不得在與國際網際網路聯網的計算機中儲存、處理、傳遞。涉密的網路必須與國際網際網路物理隔離。各單位接涉密網路的計算機不得上國際網際網路。

第三條 凡是上國際網際網路的資訊要經單位分管領導審批。做到涉密的資訊不上網、上網的資訊不涉密。堅持“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加強上網人員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網人員的保密觀念,增強防範意識,自覺執行有關規定。

第四條 使用電子郵件進行網上資訊交流,應當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不得利用電子郵件傳遞、轉發或抄送國家祕密資訊。

第五條 凡涉及國家祕密資訊的計算機裝置的維修,應保證儲存的國家祕密資訊不被洩露,到保密工作部門指定的維修點進行維修,並派技術人員在現場負責監督。

第六條 如果發現計算機系統洩密後,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按規定在24小時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第七條 涉密的計算機資訊在列印輸出時,打印出的檔案應當按照相應密級檔案管理,列印過程中產生的殘、次、廢頁應當及時銷燬。

第八條工作人員不按規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計算機造成洩密事件的,將依照法規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保密管理制度 篇四

一、目的:

為實現薪資規範化管理,保守公司經營祕密,維護公司穩定的工作氛圍,持續良好的激勵環境,人資部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1、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2、本制度適用於薪資洩密行為的`舉報、處理等過程。

三、保密規定:

1、嚴禁公司任何員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詢問他人的薪資狀況;

2、所有個人因薪資問題查詢薪資表的,人力資源部只能帶給其個人的薪酬表,與其無關的薪資狀況一律不得顯示給查詢人員。

四、獎懲措施

公司所有員工不得隨意透露自己的薪資狀況,一經發現,情節輕微未造成不良影響的,每發現一次處以100元罰款,連續三次者,屬於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五、本制度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保密管理制度 篇五

一、總則

第一條:為保守公司祕密,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保證公司正常經營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祕密是關係公司權利和權益,依照特定程式確定,在必須時間內只限必須範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公司所屬組織和分支機構以及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

第四條:公司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祕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第五條:對保守,保護公司祕密以及改善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部門或職員實行獎勵。

二、保密範圍和密級確定

第六條:公司祕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條規定的下列祕密事項:

1、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專案及經營決策;

3、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4、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資訊;

5、公司員工人事檔案,薪資待遇,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6、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重要會議記錄;

7、其他經公司確定為應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策,通告,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檔案不屬於保密範圍。

第七條:公司機密分為絕密,機密,祕密三個等級。

1、絕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祕密,一旦洩露會對公司的權益造成個性嚴重的損害。

2、機密的主要的公司祕密,一旦洩露會對公司的權益造成嚴懲嚴重的損害。

3、祕密是一般的公司祕密,洩露會對公司的權益造成損害。

第八條:公司祕級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的重要決策檔案資料為絕祕級:

2、公司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狀況為機密級:

3、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資訊為祕密級。

4、屬公司祕密事項但不能標明密級的,透過口頭通知,傳達接觸範圍的人員。

第九條:屬於公司祕密的檔案,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第七條,第八條之規定標明密級,並確定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三、保密措施

第十條:屬於公司祕密的檔案,資料和其他物品的製作,收發,傳遞,使用,複製,摘抄,儲存和銷燬,由公司行政部或主管副總經理委託專人執行;採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祕密由電腦使用者負責保密。第十一條:對於密級的檔案,資料和其他物品,務必採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及個性授權人員批准,不得複製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負責,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裝置完善的保險裝置中儲存。

第十二條:屬於公司祕密的裝置或商業機密,由公司指定的專門部門負責,並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第十三條: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帶給公司祕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准。

第十四條:具有屬於公司祕密資料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方應採取下列保密措施:

1、選取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2、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裝置,管理會議檔案;

3、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範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4、確定會議資料是否傳達及傳達範圍。

第十五條:不準在私人書信和通訊中洩露公司祕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祕密,不準透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祕密。

第十六條: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祕密已經洩露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報告總經理或相關領導,由其及時作來源理。

四、職責與處罰

第十七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給予警告並予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1、洩露公司祕密,尚未造成嚴重後果或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規定的:

3、已洩露公司祕密但採取補救措施的;

第十八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並罰款五千元並酌情賠償公司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直至追究其刑事職責:

1、違反本制度規定,為他人窮取,出賣公司祕密的;

2、故意或過去洩露公司祕密,造成嚴重後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五、附則

第十九條:本制度規定的洩露是指下列行為之一;

1、使公司祕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祕密超出限定的接觸範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3.檔案管理人員和利用者均應樹立保密觀念,貫徹執行《檔案法》和《保密法》,共同保守檔案機密。

4.對各類檔案均應按規定的範圍進行查、借閱,並嚴格履行手續。查、借閱機密檔案要經主管領導批准。

5.對機密檔案要嚴格管理,不得將機密檔案私自帶出檔案室或外傳,對機密檔案資料不得自行摘抄、拍照、翻印或複製。

6.凡涉及檔案機密的人員一律不準在家庭、子女及無關人員面前談論有關檔案機密資料,不得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和私人通訊中暴露檔案機密。

7.利用者對所借檔案檔案、技術圖紙等務必妥善保管,及時歸還,不得轉借他人,不準攜帶公出、探親訪友、出入公共場所。

8.對保管期滿、失去儲存價值的檔案檔案要按規定銷燬,不得以廢紙出售。

9.發生失密、洩密和檔案被盜事件時,要立即報告主管領導、保密或保衛部門,當事者要寫出書面報告。對違反保密規定、造成失洩密和被盜密者,應按其性質及情節給予嚴肅處理。

9.1檔案庫房是檔案資料保護和貯存的重要基地,是帶給利用檔案的中心,除領導批准外,非本室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9.2保管檔案務必有專用庫房,並設專人負責管理。庫房內應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證檔案安全。

9.3檔案進出庫房,要建立嚴格的登記制度,包括檔案收進入庫,庫存檔案調出室外及日常的調閱、歸還。

9.4檔案庫房應設有防盜、防火、防潮、防塵、防蟲、防鼠、防高溫、防強光的措施。

9.5對新接收入庫檔案要嚴格檢查,對有蟲蛀、發黴及其它問題的檔案須經科學處理後方可入庫。

9.6庫房內安置溫溼度計,每一天定時測記。庫房的溫度應控制在14-24℃之間,相對溼度應控制在45-60%之間。

9.7庫房內應持續清潔,不得堆放與檔案無關的物品。

9.8每學期結束前,要對案卷進行總清點,檢查帳、卡、物是否相符。

9.9每一天下班前,應關掉庫房門窗,切斷水、電源,確保檔案安全。

9.10定期打掃庫房衛生,持續庫房與檔案的清潔。

保密管理制度 篇六

一、檔案庫房是檔案資料保護和貯存的重要基地,是帶給利用檔案的中心,除領導批准外,非本室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二、保管檔案務必有專用庫房,並設專人負責管理。庫房內應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證檔案安全。

三、檔案進出庫房,要建立嚴格的登記制度,包括檔案收進入庫,庫存檔案調出室外及日常的`調閱、歸還。

四、檔案庫房應設有防盜、防火、防潮、防塵、防蟲、防鼠、防高溫、防強光的措施。

五、對新接收入庫檔案要嚴格檢查,對有蟲蛀、發黴及其它問題的檔案須經科學處理後方可入庫。

六、庫房內安置溫溼度計,每一天定時測記。庫房的溫度應控制在14-24℃之間,相對溼度應控制在45-60%之間。

七、庫房內應持續清潔,不得堆放與檔案無關的物品。

八、每學期結束前,要對案卷進行總清點,檢查帳、卡、物是否相符。

九、每一天下班前,應關掉庫房門窗,切斷水、電源,確保檔案安全。

十、定期打掃庫房衛生,持續庫房與檔案的清潔。

保密管理制度 篇七

1、遵守黨和國家工作人員保密守則,嚴守國家機密。

2、檔案資料必需裝入檔案櫃,不得亂扔、亂放,以防失密。

3、加強檔案管理,檔案用完後準時入櫃上鎖,不得隨便丟放,離開檔案室時必需關窗鎖門。

4、查閱檔案時,不經許可,不得將案卷拿出室外,不得摘抄、複製有“三密”及黨務、政務、會議記錄內容的檔案。

5、不得任憑將機密檔案檔案資料帶回家中或公共場所,在特定狀況下借閱案卷時,必需留意案卷的。平安。

6、嚴格根據上級規定的鑑定檔案標準執行,不得擅自銷燬。

7、增加保密意識,加強保密教育,防止檔案丟失和洩密大事發生。

保密管理制度 篇八

第一條總則

公司按照《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三級保密資格標準》要求進行保密工作的管理,設立保密委員會為保密工作的管理機構,保密委員會設立辦公室作為日常辦事機構,保密委員會辦公室獨立行使保密管理職能。

“保密委員會辦公室”簡稱“保密辦”。

第二條保密委員會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保密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上級保密部門工作部署和要求;

(二)保密委員會實行例會制度,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研究、部署、解決、總結保密工作中的重要問題。需要時由委員會主任提議可以召開臨時會議;

(三)制定公司年度保密工作計劃,並組織、監督保密工作的實施,對公司全年保密工作進行具體研究、部署、總結和表彰;

(四)稽核保密工作制度、規定、措施、辦法和討論專項保密工作;

(五)審定年度保密工作管理經費和專項經費;

(六)審定公司要害部門、部位的界定,以及全公司涉密人員及其涉密等級的界定;

(七)組織開展保密宣傳工作、教育工作,不斷增強涉密人員的保密意識;

(八)經常組織開展保密管理研討工作,交流各成員履行職責情況,研究和解決保密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九)監督檢查保密事項的管理、組織查處、分析、上報洩密事件;

(十)組織調查研究保密工作新情況、新問題,提出加強和改進工作措施意見,表彰、獎勵保密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十一)對重大涉密事項保密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指導;

(十二)向上級主管保密工作部門請示報告工作。

第三條保密委員會主任由公司總經理擔任,其職責是:

(一)對公司保密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二)保證國家有關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在本公司的貫徹執行;

(三)保證《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三級保密資格標準》在本單位的貫徹實施,為保密工作提供組織及財力、物力等資源的保障;

(四)對本公司的保密工作進行決策和部署;

(五)保證本公司在保密工作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能夠切實履行職責。

(六)對重要保密工作事項提出明確要求並進行督促檢查。採取實際措施解決保密工作中的突出問題。

(七)按照規定對保密事項、活動進行審批。

第四條保密委員會副主任由公司副總經理擔任,其職責是:

(一)對公司保密工作組織領導負責任;

(二)貫徹執行保密工作法律、法規,對公司保密工作進行決策和部署;

(三)保證《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標準》在公司貫徹實施;

(四)組織例會,保證保密委員會對公司保密工作決策和部署在科研生產活動中的實施,及時解決保密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五)組織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工作,不斷增強員工的保密意識;

(六)組織、協調和部署年度保密工作和重點專案的保密防範措施;

(七)對保密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組織解決保密工作的重要問題;

(八)組織查處、分析上報洩密事件;

(九)及時向總經理通報保密工作重要情況。

第五條保密委員會委員由涉及公司祕密事項及保密管理的各部門主管領導擔任,其職責是:

(一)熟悉分管業務工作中的保密工作重點、國家祕密事項及涉密人員基本情況;

(二)組織員工學習國家有關保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檔案,開展對員工的保密教育,不斷增強員工的保密意識;

(三)組織落實保密辦公室佈置的保密工作計劃和工作要求。把保密工作與分管業務工作同計劃、同部署、同檢查、同總結、同表彰;

(四)制止、糾正和報告本部門的保密工作違規行為;

(五)負責完成本部門保密工作措施及相應的記錄;

(六)完成保密辦公室臨時交辦的其它有關保密的工作。

第六條其他領導保密工作職責:

(一)對所分管工作範圍內的保密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為保密管理與生產經營管理的結合提供保障;

(三)保證保密管理措施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實施;

(四)結合實際提出保密工作的具體要求和措施;

(五)對保密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六)及時與總經理溝通保密工作情況。

第七條各部門負責人保密工作職責:

(一)對本部門工作範圍內的保密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

(二)瞭解有關保密工作法規、規章制度;

(三)結合部門實際提出保密工作具體要求和防範措施;

(四)監督檢查本部門保密工作落實情況;

(五)及時向主管領導和保密辦公室通報保密工作重要情況。

第八條保密員保密工作職責:

(一)認真學習黨和國家保密工作方針、政策,熟悉公司保密範圍及密級與內部事項,保證保密法規、上級保密組織的指示和公司保密制度的貫徹實施;

(二)組織實施保密宣傳教育,普及保密法律知識;

(三)具體承辦保密組織屬於保密職能管理方面的日常工作;

(四)指導公司經管國家祕密的工作人員和涉密人員做好保密工作,並予以檢查、臨督;

(五)檢查公司保密要害部門、部位、涉密計算機的保密防範措施,堵塞各種洩密漏洞;

(六)參與查處公司洩密事件,積極採取補救措施減少洩密損失;

(七)積極向保密委員會提出加強保密工作的建議;

(八)承辦保密委員會和保密室交辦的保密工作事宜。

第九條安全保密管理員保密工作職責:

(一)認真學習並嚴格執行保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保證資訊保安、穩定執行,保證涉密電腦保安;

(二)嚴格執行涉密電腦保安保密制度,禁止使用來歷不明、可能引發病毒傳染的軟體。開機密碼、使用者口令與密碼等重要資料必須嚴格保密,並定期更換。定期查毒、防毒,確保涉密計算機無毒執行;

(三)愛護保密室裝置、設施,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採取規範的技術保護措施;

(四)按照公司規定及時對系統軟體和應用軟體進行升級;

(五)認真做好裝置執行記錄,定期檢查日誌檔案,發現故障和異常情況,要及時排除,不能及時排除的,應迅速向負責人彙報後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協助解決。

第十條在公司保密委員會的領導下,各部門保密員主要職責是:

(一)協助本部門領導落實保密辦公室佈置的保密工作計劃和工作要求;

(二)有權制止、糾正和報告本部門的保密違規行為;

(三)負責完成本部門保密工作的相應記錄和保密臺帳的保管工作;

(四)完成保密辦公室臨時交辦的其它有關保密的工作。

第十一條保密委員會辦公室為日常辦事機構,保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由企業行政管理領導擔任。

第十二條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組織落實有關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規,對公司各部門保密工作進行管理、指導和監督;

(二)擬定保密管理制度、措施、辦法和專項保密工作方案,向保密委員會提出保密工作建議,具體落實保密委員會的工作決策和部署;

(三)對涉密人員的保密資格進行審查和界定,組織對涉密人員的保密教育和培訓;

(四)組織開展保密檢查,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並督促落實;

(五)組織擬定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及保密崗位、人員涉密等級,對涉密人員和網路安全進行保密工作組織管理;

(六)組織制定、實施保密技術防範措施,對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保密防護措施和設施裝置組織實施保密技術檢查;

(七)對涉密人員履行保密職責情況進行指導監督,對本單位各部門保密管理有關情況進行指導監督;

(八)對國家祕密事項及其載體的接觸和知悉範圍的確定進行指導和監督;

(九)組織協調保密審查,監督指導重要涉密活動的管理;

(十)組織對外交流和宣傳等方面的保密審查;

(十一)組織監督檢查保密規章制度的落實,監督指導保密防護措施實施;

(十二)負責保密管理經費和保密專項經費的申請和使用;

(十三)監督指導計算機和資訊系統、通訊及辦公自動化裝置的保密管理工作;

(十四)查處洩密事件,制止、糾正、查處有關保密違紀、違規行為,提出保密獎懲建議。

(十五)完成上級主管保密工作部門和公司領導交辦的保密工作任務,定期向保密委員會彙報工作情況。

第十三條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工作人員是兼職責從事保密管理工作的人員,兼職保密員應具備下列能力和條件:

(一)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熱愛國防科技工作建設事業;

(二)熟悉本公司業務工作和保密工作基本情況;

(三)掌握保密法規和保密技術基礎知識,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能力;

(四)通過國家保密工作部門組織的培訓和考核,獲得保密工作資格證書。

第十四條涉密人員應對本職崗位的保密工作負直接責任。

涉密人員應熟悉本職崗位的保密要求。涉密人員應按規定履行保密工作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