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工廠規章制度精品多篇
小型工廠的規章制度 篇一
總則
(一)工廠為維護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員物品之損害特訂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稱安全管理,包括空襲、火災、竊盜、風災、地震、水災及身體傷害的預防及搶救之一切措施。
(三)工廠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制度辦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揮監督除身體傷害由平時業務上的主管人員指揮監督外,應組織統一安全衛生委員會及消防隊。工廠人員均有防止災變及搶救損害的職責。
(五)領班以上的幹部均應熟悉有關安全管理的制度,並監督訓練屬下人員確實遵守。
(六)工廠現場工作人員應視其智力體力調配適當的工作,俾危險發生時,能從容應付。
(七)代理人員務必熟悉被代理人有關安全管理方面的職責。
(八)危險發生時,除採取必要行動外並應立即向上級人員報告。
火災防護
(九)倉庫及工廠內應嚴禁吸菸及攜帶引火物品,但在規定時間及地點吸菸不在此限。
(十)工場門戶應向外開,工作時間不得下鎖。
(十一)易燃及爆炸等危險物品應放於安全地點,除必要之數量外,不得攜入工作場所。
(十二)倉庫應指派專人看守,並標明“嚴禁煙火”字樣,如系儲藏揮發性易燃物,並應注意溫度及通風。
(十三)滅火裝置應照規定設定,放在明顯容易取用之地點,並定期檢查,應持續隨時可用之狀態,同時要熟練使用方法。
(十四)電線不得接用過大保險絲,電力使用後,應確實關掉電源。
(十五)使用氧氣乙炔焊接時,應注意附近有無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員需經嚴格訓練,並應有監工人員在場。
(十六)電器裝置應經常檢查,颱風、地震後更應立刻檢查有無損害。
小型工廠管理規章制度 篇二
一、車間辦公室工作人員,應辦事公道,作風正派,說話和氣,待人禮貌。
二、因事到小組辦事,不得在生產區域閒逛,不得聊天,不給職工散佈消極的東西。
三、每週召開一次車間治理人員,班組長參加的車間生產會議:檢查生產進度、質量情況,排程是否得當,有無窩工現象(工序銜接是否合理)。發現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解決措施。
四、每月召開一次質量分析會,分析人員思想、裝置、技術狀況以及原輔材料等諸因素,找出影響質量的重要原因,及時提出辦法和措施。
五、堅持每月對原輔材料使用情況的檢查,分析超定額造成浪費的原因,提出解決措施和辦法,總結節約原輔材料的經驗,表彰好人好事。
六、堅持安全文明生產,做到每月定期檢查兩次內容:
(1)裝置安全與衛生情況。
(2)電器是否正常運轉。
(3)產品是否堆放整潔。
(4)環境是否清潔衛生。
七、搞好原始記錄和日報工作,準確及時地綜合反映車間每日完成任務的進度,按時報送職能科室。搞好原始記錄的收集整理,並利用資料分析生產活動的各種情況、指導生產,為總結提高打下良好基礎提供可靠資料。做好“五帳一卡”的完善和歸檔工作(“五帳”:產量、質量、考勤、用料、安全生產帳;“一卡”工具治理卡)。支援班組統計員工作,不斷提高他們的業務水平,協助他們妥善保管小組的各種原始記錄,以備存查。
小型工廠規章制度 篇三
一、總體目標
根據員工滿意度調查及績效考核總結岀來的本年度工作情況與存在不足,結合目前公司發展狀況和今後趨勢,行政部計劃從以下十二個方面開展20xx年度的工作
1、做好日常的行政和人事管理工作。
2、進一步完善公司的組織架構,確定和區分每個職能部門的權責,完成公司各部門各職位的工作分析,為人才招募與評定薪資、績效考核提供真實依據。
3、完成日常行政招聘與配置。
4、推行薪酬管理,實行公平合理的薪酬制度。
5、充分考慮員工福利,做好員工激勵工作,建立內部升遷制度,做好員工職業規劃培訓,培養員工主人翁精神,增強企業凝聚力和協調力。
6、在現有績效考核制度基礎上,參考其他先進企業的績效考評辦法,實現績效評價體系的完善與正常執行,並保證與薪資掛鉤,從而提高績效考核的權威性、有效性。
7、大力加強員工廠紀廠規、日常行為規範的培訓,協助各部門員工技能、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加大公司內部人才挖掘與開發。
8、培育和傳播企業文化。
9、建立內部縱向、橫向溝通機制,調動公司所有員工的主觀能動性,建立和諧√本站★√、融洽企業內部關係,集思廣益,為企業發展服務。
10、做好人員流動率的控制與勞資關係、糾分的預見與處理。既保障員工合法權益,也要維護公司的形象和根本利益。
11、員工體檢計劃實施。
12、員工旅遊計劃和軍訓計劃策劃、中秋節晚會、工作總結大會的`策劃與實施。
二、實施細則
(一)、做好日常的行政和人事管理工作
做好基礎的行政人事工作,所有行政部門員工將協同各部門做好基本服務,而涉及對公司的考勤、公司的規章制度的違反、公司獎懲制度的執行等方面的問題,對所有違者人員將按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嚴格執行。
行政工作整體上非常繁雜,每件事情所花費的時間不多,但累積下來就很容易有所疏漏,而具體行政工作將會涉及房租、房租水電費、工傷醫療、勞動糾紛、車輛管理、對外發文發涵聯絡等等一切事務。同時涉及員工日常辦公用品岀現問題時聯絡廠家維修,以填補等等事無不細,花費大量的時間與,精力。所以要求行政部門在日常的工作過程中能夠養成很好的材料整理習慣及具體事件的工作流程,這樣才能夠提高工作效率,最終才能夠擠岀的時間進行其它工作。
(二)、進一步完善公司的組織架構,確定和區分每個職能部門的權責,完成公司各職位的工作分析,為人才招募與評定薪資、績效考核提供事實依據。
也正因為在行政人事部門的工作,使得其更能夠認識到,其它部門的中層不應當被日常繁瑣牽引住手腳。公司應當規範的制定岀一個公司組織架構,確定和區分每個職能部門的權責,使每個部門、每個職位的職責清晰明朗,做到既無空白、也無重疊,爭取做到組織架構的適用,當明確了具體的工作內容,我們才能夠在進行招聘時找到最合適的員工進行工作。
公司的組織結構既不能夠過於簡單,避免因為人員緊張造成工作權責不清,也不應過於繁雜,避免上下級層層報告,降低工作效率。
(三)、完成日常行政招聘與配置
行政部要按既定組織結構和各部門各職位工作分析來招聘人才,滿足公司運營要求。也就是說,儘可能地節約人力成本,儘可能地使人盡其才,並保證組織高效運轉。
章處罰 篇四
第二十四條“違紀”分為輕微違紀、一般違紀、嚴重違紀三種。
第二十五條“違紀”處理方式分別為: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單位處分、公司處分四種。
(一)口頭警告:視情況給予口頭警告,違紀者如能認清錯誤,當場改正,不再進行任何書面處分。
(二)書面警告:查獲的輕微違紀者,如認錯態度不好,又不能誠心改正錯誤則以書面形式下到所屬單位,由單位負責人進行教育,不做任何罰款處理,單位須將處理意見返回相關單位備案。
(三)單位處分:一般違紀,相關單位查獲後,全權由違紀者所屬單位自行處理,視情況教育、罰款,並將處理意見返回相關單位備案。
(四)公司處分:嚴重違紀,公司須罰款處理。
(五)凡一個月內第二次違紀者,給予該違紀雙倍罰款。
章總則 篇五
第一條為增強公司員工主人翁責任感,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利益,避免發生事故,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作為公司基本準則,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三條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章紀律 篇六
第四條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物,團結協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五條凡各單位(職能部門、分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經分管副總簽字後到企管處稽核、備案,報經有關領導批准下發。
第六條勞動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班前班後點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須按時點名,不得早退、遲到。
第七條請假制度
(一)員工有事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二)請假須寫請假條,禁止以其它方式請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須持相關證明事後補假。
(三)員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指有直接血統關係或婚姻關係的父母、夫妻、子女)喪事,准假三天,工資予以編制。
(四)凡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育齡婦女,休產假期為十八個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縮短產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請長假休產假。
1、休產假時,須持有效診斷證明,到工會領取《產假申請表》,經所在單位、人力資源處簽章後,交工會備案。
2、凡已參加養老保險的休假人員,須及時按月度交納個人應交保險費,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3、休產假超過規定期限的人員,須提出書面申請(產假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年,即續假最長時間為半年),經工會研究決定後方可續假,否則按自動離職處理。
4、復工時,須到工會領取《產假復工申請表》,經工會簽章後,交人力資源處待工。
5、人力資源處組織已被接收的`復工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復工人員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五)請病假三天以上者須持醫生證明,請病假三個月以上者,復工須持醫生健康證明。
(六)批假許可權(停工許可權同請假,請假簽字須逐級批准)
1、員工請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門主管(車間主任)簽字批准;
2、員工請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內者,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簽字批准;
3、員工請假七天至三個月(含三個月)者,由分管副總簽字批准;
4、員工請假三個月以上者,由總經理簽字批准。
(七)凡請假時間較長,所得工資不足以扣除個人應交養老保險費者,須到人力資源處辦理保險費預交或補交手續,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第八條工作紀律
(一)上班時間,無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准的出門證不得出廠。
(二)因事晚來,須提前將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准的證明交門衛。
(三)車間主任、副處長級及以上人員出入廠區,須由本人到門崗簽字。
(四)工作時間須做到“五不準”。
1、不準睡崗、脫崗、串崗;2、不準吃零食;3、不準打鬧、閒聊;4、不準幹私活;5、不準自行組織文體活動。
第九條組織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無條件服從組織分配,上級對下級負責,下級對上級負責。
(二)員工享有“六項權利”:
1、有了解所從事工作中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權利;
2、有對危害生命安全的行為批評、檢舉、控告的權利;
3、有獲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勞動條件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的權利;
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時緊急避險的權利;
5、有對班前不講安全拒絕上崗的權利;
6、有違章指揮拒絕作業的權利。
第十條生產紀律
(一)須認真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二)須認真如實填寫原始記錄,不準弄虛作假、隨意塗改。
(三)須嚴格執行工藝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