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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保金網上申報流程【精品多篇】

殘保金網上申報流程【精品多篇】

徵收標準 篇一

凡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用人單位,按其差額人數全額徵收保障金;差額不足一人的,按差額比例計算繳納。用人單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計算。

應繳納的保障金=(單位上年度在職職工總數×1.5%(上海市為1.6%)-已安排殘疾職工人數)×本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在職職工總數,按用人單位年平均職工人數核定,也可參照人事、勞動、統計等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提供的人數核定。

安排殘疾人就業必須是單位正式職工或與單位依法簽定1年(含1年)以上勞動合同,按國家規定由所在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並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職工。已安排的殘疾軍人和因工緻殘人員,經鑑定符合國務院規定的殘疾標準,並辦理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方可計入安置比例。

北京地區殘疾人保障金的徵收標準: 應繳納的保障金=(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總數×1.7%-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假定您的公司在北京,貴公司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為80000元,單位上年度在職職工總數為200人,無殘疾人。

應繳納的保障金=200*80000*1.7%=272000元。

保障金繳納總額或增加 篇二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為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

保障金納入地方一般公共預算統籌安排,主要用於支援殘疾人就業和保障殘疾人生活。比如殘疾人職業培訓、職業教育和職業康復支出,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自主創業、靈活就業的經營場所租賃、啟動資金、設施裝置購置補貼和小額貸款貼息等。

用人單位只有將殘疾人錄用為在編人員或依法與就業年齡段內的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且實際支付的工資不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並足額繳納社會保險的,才能計入用人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用人單位還應當按照不少於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1.7%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如達不到上述規定比例,就應當繳納保障金。

保障金應該繳多少?新辦法規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繳納。具體計算公式為,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7%-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假如一企業上年有100名在職職工,企業也沒有安排殘疾人就業,上年該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為4萬元,那麼這家用人單位今年保障金繳納額就應該為(100×1.7%-0)×4萬,即6.8萬元。

殘保金如何計算 篇三

殘保金即殘疾人保障金,是指國家為促進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的開展,使各類用人單位依法履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義務,平等地承擔社會責任,關愛和扶助殘疾人,機關、團體、企業(福利企業除外)、事業單位均應按照一定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應當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年徵繳,經市、區(縣)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稽核後,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代徵。

1、應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不足1人

應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不足1人的單位應按實際差額比例計算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金額。

【例】某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為50人,未安排殘疾人,應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41712(元)×50(人)×1.7%

2、成立時間不滿1年且未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單位

成立時間不滿1年的單位,按單位成立後的足月計算,不滿1個月的不計算。

對於在徵繳年度成立不滿1年的用人單位,從其地稅登記日的下1個月開始計算時間,12月完成地稅登記的單位不需要申報稽核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

【例】某單位7月1日完成地稅登記,其在職職工總數為100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應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41712元×(100人×1.7%×5/12月)

3、安排殘疾人就業不滿一年

安排殘疾人就業不滿一年的,按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實際月份計算;不滿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

【例】某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為50人,其在8月31日安排1名殘疾人就業,應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41712元×(50人×1.7%-1×5/12月)

企業殘保金計算:

按國家殘疾人保障法要求,每個企業都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的殘疾人(有的地方為職工總人數的1.5%)沒有達到比例的就需要繳納殘疾人保障金。一般按未達到規定安置比例的人數*上年度本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總額的100%繳納(各地具體規定有差別)。建議:具體徵收標準向當地的徵收機關諮詢。

以北京為例:

殘保金繳納金額=(上年末單位在職職工總數X1.7%-在職殘疾人職工數)X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X60%。

一般企業提取殘保金時:

借:管理費用

貸:其他應交款-殘保金;

交納殘保金時:

借:其他應交款-殘保金

貸:銀行存款(現金)

殘保金計算方法和免徵辦法 篇四

一、殘保金計算方法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當地規定的比例-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以成都舉例,成都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為1.6%,故:

舉個例子:

某公司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為10萬元,在職職工人數200人,當地規定的比例為1.5%。

企業如果沒有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則需要繳納殘保金:200*1.5%*10=30(萬元)

徵收比例是由各地稅務機關設定的,具體詳詢需要詢問當地主管稅務機關。

二、免徵殘保金的企業

根據發改委等六部門印發《關於完善殘疾人就業保證金制度更好促進殘疾人就業的總體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對在職職工人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暫免徵收殘保金。

三、殘保金優惠政策

1、減免優惠

1)暫免徵收小微企業:

自工商登記註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30人以下(含30人)的企業,免徵保障金。

2)分檔減繳: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1%(含)以上但低於本省(區、市)規定比例的,三年內按應繳費額50%徵收;1%以下的,三年內按應繳費額90%徵收。

3)徵收標準上限: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標準上限,按照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執行。當地社會平均工資按照所在地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

2、緩繳優惠

用人單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可以申請減免或者緩繳保障金。

應在辦理年審時,向負責本單位年審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請減免或者緩繳保障金。用人單位申請時應提供書面申請報告、重大經濟損失的相關證明,以及本單位審計報告和會計年報等相關材料。

不過,需要注意:用人單位申請減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額不得超過1年的保障金應繳額,申請緩繳保障金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四、殘保金的徵期

以北京為例,用人單位應當在2021年的8月1日到9月30日申報繳納2020年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其他各地略有不同,以當地為準。

注:對按年一次性繳納保障金資金壓力較大的用人單位,可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保障金按季申報繳納申請。

五、殘保金四大變化

1、分檔徵收

將殘保金由單一標準徵收調整為分檔徵收,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1%(含)以上但低於本省(區、市)規定比例的,三年內按應繳費額50%徵收;1%以下的,三年內按應繳費額90%徵收。

2、暫免徵收小微企業殘保金

對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暫免徵收殘保金。

3、明確社會平均工資口徑

殘保金徵收標準上限仍按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2倍執行,社會平均工資的口徑為城鎮私營單位和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加權平均工資。

4、合理認定按比例安排就業形式

用工單位依法以勞務派遣方式接受殘疾人在本單位就業的,殘聯在稽核殘疾人就業人數時相應計入並加強動態監控。

六、懲罰制度

1、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納保障金的,按照《殘疾人就業條例》的規定,由保障金徵收機關提交財政部門,由財政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還應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滯納金。

2、逾期拒不繳納殘保金、滯納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徵繳,並可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處以1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3、納入全國信用資訊共享平臺,企業在徵信系統中曝光,未按比例安置不履行社會責任將嚴重影響公司聲譽。

注意:各地具體政策不同,有特殊規定的地區,按照當地規定處理。

辦理流程所需材料 篇五

以北京為例,辦理流程如下:

一、辦理流程

二、辦理所需材料:

1、《北京市用人(工)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表》。

2、申報的殘疾人為在編人員,還應提供主管人事部門出具的說明材料。

3、申報的殘疾人以勞務派遣方式就業的,還應提供《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派遣單位與殘疾人簽訂的《勞動合同》、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和《勞務派遣殘疾人就業認定表》,上述材料均為影印件。

4、申報的殘疾人為不同單位發放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的,還應提供能證明上下級隸屬關係的材料,或代發工資協議原件和工資發放明細表。

5、申報殘疾人為非本市戶籍,還應提供:

(1)該殘疾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影印件;

(2)該殘疾人2020年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

三、辦理條件

1、將殘疾人錄用為在編人員的;與勞動年齡內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以勞務派遣方式接受殘疾人在本單位就業的。

2、依法支付殘疾人工資。

3、依法為殘疾人在本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

四、申報稽核方式

方式一:網上申報

登陸“北京市用人(工)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及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網上申報系統”進行申報。

方式二:現場申請

到稅務登記地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或指定地點進行申報。

殘疾人用品及勞務相關免稅優惠政策

殘疾個人提供的應稅行為享受免稅優惠,具體為:

1、殘疾人用品及服務供殘疾人專用的假肢、輪椅、矯型器(包括上肢矯型器、下肢矯型器、脊椎側彎矯型器),免徵增值稅。

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免徵增值稅。

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免徵增值稅。

2、殘疾個人提供的勞務

對殘疾人個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免徵增值稅。

3、殘疾個人提供的服務

殘疾人員本人為社會提供的。服務免徵增值稅。

殘保金常見問題

一、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徵收物件有哪些?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徵收物件是未按規定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

二、殘疾人員工簽訂一年的勞動合同,一定要工作滿一年嗎?

可不滿一年。

僱傭月份可累計計算,總數滿足須僱傭月份即可。例:50人企業,須僱傭1.5%比例,50×1.5%×12=9月,則此企業需要累計僱傭1個殘疾人,累計9個月便可完全減免殘保金。

三、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是指哪些殘疾人?

《殘疾人就業條例》所稱殘疾人就業,是指符合法定就業年齡有就業要求的殘疾人從事有報酬的勞動。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稅〔2015〕72號)所稱殘疾人,是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上註明屬於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和多重殘疾的人員,或者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的人員。

就業年齡段指男16-60週歲、女工人16-50週歲,女幹部16-55週歲。

四、職工工資總額的組成包括哪些?

職工工資總額由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組成,是職工的應發工資。計算口徑以國家統計局指標解釋為準。

五、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如何確定?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

季節性用工應當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

以勞務派遣用工的,計入派遣單位在職職工人數。用人單位依法以勞務派遣方式接受殘疾人在本單位就業的,由派遣單位和接受單位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協商一致後,將殘疾人數計入其中一方的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和在職職工人數,不得重複計算。

計算公式如下:

月在職職工平均人數=(月初在職職工人數+月末在職職工人數)÷2;

年在職職工人數=月在職職工平均人數之和÷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