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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報告廳會議服務細則

圖書館報告廳會議服務細則

圖書館報告廳會議服務細則

為做好圖書館報告廳會議服務,切實提升安全意識和服務意識,保障各項會議、活動安全有序的進行,制定以下細則。

一、服務要求

1、做好會議的場地的使用接待記錄。

2、做好場地的服務協調工作。

3、做好場地的安全疏散工作。

4、做好場地裝置的安全使用工作。

二、服務責任

1、圖書館各項活動的主要負責人為館長,負責總體服務的組織協調工作。

2、圖書館休閒閱覽大廳值班工作人員負責做好場地接待記錄,活動期間的引導工作。

3、保安人員做好場地安全出口等應急疏散通道的暢通以及門窗的及時開關等工作。

4、藝術中心、圖書館值班工作人員負責好報告廳裝置的正常執行服務工作。

5、保潔人員做好會前、會後的衛生保潔服務。

三、實施流程

1、各單位使用報告廳前3天,先填寫《圖書館報告廳使用申請單》。

2、圖書館接到場地使用申請後,及時記錄,並告知申請單位場地使用注意事項。

3、圖書館提前通知場地使用單位進行會場佈置。

4、圖書館安排專人協調藝術中心工作人員與場地使用單位工作人員溝通做好會前裝置除錯。

5、會議期間,安排專人值守,提前半小時做好場地的進出口開放工作,做好人員引導。

6、會議期間,安排專人值守,做好應急疏散準備工作。

7、會議結束,值守人員做好參會人員迅速有序的疏散。

8、會議結束後,保潔人員做好會場衛生和儲存好參會人員遺落物品,各負責人員檢查裝置關閉以及門窗鎖閉。

本細則於9月19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