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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多篇)

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多篇)

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1、裝置進場前實行檢驗制度:每臺裝置進場均需提供本臺裝置出廠合格證(在有效期內)或檢測、檢驗證明,各工區必須組織有經驗的管理人員對進場裝置進行檢查並認真填寫“進場機械裝置驗收記錄”,對不滿足使用、有安全隱患的裝置堅決給予清退出場。

2、實行裝置登記制度:對每臺進場裝置均登記並做好臺賬。調配裝置做好折舊記錄,租賃裝置做好租金支付記錄。

3、實行操作人員崗前培訓制度:裝置進場對其操作人員進行裝置安全施工的培訓工作,主要是安全操作,機械保養、故障識別、施工現場的互相協調、統一指揮、高壓線路周邊的機械操作等,培訓後頒發培訓合格上崗證,不合格的操作人員堅決給予清退。

4、特種裝置管理制度:如起重裝置、鍋爐等,須經過常州、無錫兩地特種裝置檢驗研究院安檢合格後方可使用。

5、制定裝置操作規程,完全按操作規程使用裝置。每臺裝置均在明顯位置設立此裝置的操作規程,挖機、剷車等可掛在駕駛室內,便於司機學習掌握。並定期對操作人員檢查對不熟悉操作規程的操作人員培訓。

6、實行執證上崗制度:所有大型裝置的操作人員均執證上崗,上崗證必須是國家權威部門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證件,同時操作證上的機械和實際的操作的機械應相符。

7、實行維修保養制度:每一臺裝置的操作人員詳細填寫《裝置維修保養記錄》和《司機交接班記錄》將裝置的管理責任到人,增強裝置管理的可追溯性,避免了由於相互推委造成的安全事故。

8、實行機械裝置施工前安全檢查制度:根據機械裝置隱含或表現出的異常磨損、裂痕、變形、斷裂等情況,聯絡機械裝置的結構、工作原理判斷出裝置的安全隱患,及時給予正確、有效的處理,使其更趨合理有效並可安全施工。

9、既有線施工裝置實行加固措施。加固方式採用¢16鋼絲繩做為纜風繩,纜風繩一端加固在裝置頂距離地面2/3處,一端加固在放置在地面的地錨上。地錨埋入地下1.5米深,地錨混凝土塊或方木等按標準尺寸加工,保證地錨可靠性。

10、既有線施工裝置移位實施方式:當裝置移動時鬆開固定在地錨上的纜風繩,鬆開纜風繩一米後固定,裝置可移動一米,如此類推(此項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而定,但不可無纜風繩固定而移動裝置)。裝置移動到指定位置後在重新進行加固纜風繩。裝置移位應有工區副職以上領導在場,並做好記錄。

11、每臺大型機械裝置工區必須和操作人員簽訂“裝置包保責任狀”。對裝置維修保養、安全使用等落實到個人。

12、每臺大型機械裝置均噴塗字樣及標識,並做好裝置編號,便於管理。

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制度是機械裝置安全生產的重要環節,必須嚴肅認真,一絲不苟。

2、接班人員應提前十五分鐘進入施工現場,瞭解工作內容及工作環境,並對裝置進行檢查,認真查閱執行日誌,詢問當班人員裝置的執行情況。

3、交班者應主動向接班者介紹裝置執行情況,必須實事求是,不得隱瞞,否則發生事故由交班者承擔。

4、接班者在檢查中發現異常情況,應由交班者處理,如接班者願意接受處理,可由接班者接班後繼續處理,一時處理不好的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作詳細說明並報告上級相關領導。

5、接班者不得扳弄不屬於檢查範圍內的裝置。

6、在開、停機和處理事故以及倒閘操作時不得進行交接班,接班者應主動離開現場,如交班者邀請接班人員幫助處理事故和操作,在接班者願意下可以協助交班者處理。

7、交班者在交班前應對機械裝置進行維護,執行日誌、工具等物品擺放整齊以便接班人員的查驗。

8、交班者應在雙方簽字後離開作業現場。

9、機械動力裝置履歷書、機械裝置司機手冊、司機交接班記錄必須及時如實填寫。

定期檢查制度

1、工區日常檢查:工區現場旁站員、專職安全員、物資裝置部、工區總工程師、工區長根據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分工,對本專案施工過程中裝置實施日常檢查考核。

2、根據工區自身情況,組織定期檢查和重點抽查,並進行考核。幫助整改裝置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升工區裝置管理能力。

3、工區日常檢查:

(1)工區施工現場旁站人員每天跟班作業,對現場施工裝置實施24小時不間斷檢查,檢查及整改結果記入當班旁站員記錄。

(2)工區專職安全員、每天對本工區施工現場機械裝置進行不定時隨機檢查,檢查及整改情況記入安全質量檢查整改記錄本。

(3)物資裝置部每週至少全面檢查一次,檢查情況記入裝置檢查記錄。

(4)工區長每半月必須組織本工區各作業班裝置安全管理進行一次檢查考核評比,按檢查考核結果實施工區獎罰規定。

4、安全檢查整改的要求

(1)每次機械裝置檢查考核後要召開總結會議,會議上公佈檢查總結和檢查發現問題,參加人員要簽到。

(2)在機械裝置檢查中發現好的典型事例,要及時給予表揚獎勵,總結推廣,以點帶面。

(3)對查出的事故苗頭或隱患,要立即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要填發《裝置安全監察通知書》或《安全監察指令書》,做到邊查邊改,做好跟蹤驗證。

(4)如果各級安全監察人員在檢查中該說未說,該改未改,工作不細緻、不全面,今後凡發生事故,均要追究到個人。

5、專案部每週不少於三次,對施工現場裝置進行抽查,對抽查發現的問題,以檔案形式發到郵箱,並督促工區整改,並根據整改情況複檢。

6、專案部每晚夜間巡查,對裝置的安全效能進行抽查。

機械裝置維修保養制度

為了加強機械裝置的維修管理,有計劃地做好機械裝置的維護和保養工作,保證機械裝置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有效地延長機械裝置的使用壽命,確保裝置的安全性,本著“定期檢測、強制維護、視情修理”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執行裝置使用與維護相結合和裝置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

1、單人使用的裝置實行專責制。

2、主要裝置實行包機制(包運轉、包維護、包檢修)。

3、裝置使用實行定人、定機,憑證操作。

4、各種裝置司機,必須經過培訓,達到本裝置操作的技術等級“應知”、“應會”要求,經考試合格,領到合格證,方能上崗。

5、裝置司機都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會”,即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6、要嚴格執行日常保養(維護)和定期保養(維修)制度。

7、日常保養:操作者每班照例進行保養,包括班前10-15分鐘的巡迴檢查。

8、班中責任制,注意裝置運轉、油標油位、各部溫度、儀表壓力、指示訊號、保險裝置等是否正常。

9、班後、週末、節日前的大清掃、擦洗。發現隱患,及時排除。

10、機械裝置維修保養必須填寫維修保養記錄,交接班必須填寫交接班記錄。

二、操作員負責對機械裝置的日常維護工作。日常維護分為出車前、行車中和收車後三種情況。

(一)、出車前的日常維護工作:

1、檢查冷卻水、燃油、機油是否合乎規定數量,視需新增;

2、檢查轉向機,制動裝置各連線部位是否牢固可靠;

3、檢查輪胎氣壓是否合乎規定;

4、檢查和緊固輪胎、半軸、傳動軸、鋼板彈簧等部件的螺栓、螺母;

5、檢查燈光訊號、喇叭、雨刮器的工作狀況;

6、檢查手制動、腳制動及離合器的工作情況。

(二)、行車中的日常維護工作:

1、注意觀察各儀表的工作情況,特別是氣壓表、機油壓力錶和水溫表,以及查聽汽車各部位有無異響。

2、注意檢查安全部件是否正常,並檢查輪轂、制動鼓、變速器、主傳動器的溫度和輪胎氣壓。剔除嵌入大車輪胎的石子及其他雜物。

(三)、收車後的日常維護工作:

1、清潔車內外衛生,保持車容整潔;

2、檢查轉向,傳動部件,制動系統等各部連線緊固情況;檢查緊固外露部分螺栓螺母;

3、檢查輪胎氣壓,清除胎面石子雜物;

4、檢查風扇皮帶及空壓機皮帶的鬆緊度,必要時進行調整;

5、檢查有無漏水、漏氣、漏油、漏電現象;

6、清潔、檢查蓄電池電液平面高度,以及調整油、電路。

7、做好全車必要的緊固和潤滑工作,排除行駛中所發現的問題。

三、機械裝置根據檢修的要求可分為以下二級保養:

(一)、一級保養

1、裝置一級保養的目的

(1)使操作者逐步熟悉裝置的結構和效能。

(2)減少裝置的磨損,延長使用壽命。

(3)消除裝置的事故隱患,排除一般故障,使裝置處於正常技術狀況。

(4)使裝置達到整潔、清潔、潤滑、安全的要求。

2、一級保養的主要內容

(1)保養前要做好日常的保養內容,進行部分零件的拆卸清洗。

(2)對裝置的部分配合間隙進行調整。

(3)除去裝置表面的油汙、汙垢。

(4)檢查調整潤滑油路,保持暢通不漏。

(二)、二級保養

1、裝置二級保養的目的

(1)使操作者進一步熟悉裝置的結構和效能。

(2)延長裝置大修期和使用年限。

(3)使裝置達到完好標準,提高及保持裝置完好率。

2、二級保養的主要內容

(1)根據裝置使用情況進行部分解體檢查或清洗。

(2)對各傳動、液壓、冷卻系統清洗換油。

(3)修復或更換易損件。

(4)檢查電器,修整線路,清潔電動機。

(5)檢修,調整精度,校正水平。

操作員應善於發現和及時排除車輛行駛中出現的一般故障。對於解決不了的技術故障,操作員應及時上報工區物資裝置部。

四、機械裝置維修由各保管及使用單位自修,指揮部車輛指定修理廠維修,進場起重機械必須有安檢證書,專案部會定期對施工機械等檢查,不符合施工要求的應及時整改。有安全隱患的應馬上停止施工。對小型機具及廠內車輛各保管及使用單位自行維修,有需要專案部配合應及時通知裝置部,並做記錄。

五、大修後機械應注意磨合期,不宜長時間使用機械。並指定專人看護。

六、各施工機械裝置每日開工前要檢查剎車、制動等,以保證運轉的安全性。

七、維修過程中更換配件必須是原廠配件,有合格證及檢驗證明,對每次維修做好記錄,有可追溯性。

特種裝置安全管理規定

目的

為規範特種裝置安全作業管理,杜絕裝置作業過程中容易發生的事故,保持公司生產的正常執行,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所有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及環節控制。

一、管理職責:

公司裝置科和安全科是公司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主管部門,(以裝置科為主)負責本單位特種裝置安全管理的具體工作。

二、管理內容與方法:

1、凡是在本公司承擔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裝置的製作、安裝、修理、改造、化學清洗等施工的單位,必須取得省級以上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資格證書,並經裝置科和安全科審查後方可開工。

2、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裝置投入使用前,由裝置科和安全科審查後,報市技術質量監督局進行驗收,頒發裝置使用證方可投入使用。

3、使用單位要加強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裝置管理,對其要有專人負責,建立裝置基礎臺帳,有關資料要齊全、存檔。

4、購置的特種產品、裝置,必須是勞動部門頒發有製造許可證廠家製造的質量合格產品。

5、特種裝置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培訓和考核,取得相應的操作合格證方可上崗操作。

6、認真執行特種裝置安全點檢制度,確保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裝置、靈敏、準確、可靠。

7、使用特種裝置要按規定實行定期技術培訓,檢驗要提前向裝置科和安全科報,監測、檢驗計劃由裝置科和安全科委託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技術質量監督管理局認可的單位進行監測。

8、特種裝置按規定需要報廢、改造、修理的,由使用單位向裝置科和安全科寫出申請報告。

附則

本制度由裝置科、安全科負責解釋。

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1、目的

為加強公司對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特種裝置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實現特種裝置的綜合管理,明確各有關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及人員職責範圍,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範圍內所有特種裝置的日常安全管理。

3、部門及人員相關

3.1特種裝置安全管理相關部門有安全環保部、生產部、工藝裝置部、電自儀部、行政管理部、財務部、採購部、人力資源部。

3.2工藝裝置部為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生產部為崗位培訓教育部門,行政管理部為特種裝置檔案安全管理部門,電自儀部、財務部、採購部、人力資源部為特種裝置安全管理輔助部門。

3.3與特種裝置相關之部門應安排專人負責特種裝置安全管理相關事宜。

4、部門及安全管理人員主要職責

4.1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主要職責

4.1.1遵守並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遵守特種裝置法律、法規、標準和規定以及上級關於職業安全健康指示的執行情況及員工安全學習培訓工作。

4.1.2審批職業安全健康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1.3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對特種裝置管理人員、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

4.1.4參加特種裝置安裝驗收及試車。

4.1.5組織特種裝置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4.1.6組織特種裝置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裝置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4.1.7組織特種裝置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4.1.8參加特種裝置事故的應急救援,按“四不放過”原則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4.2工藝裝置部及管理人員主要職責

4.2.1貫徹執行上級特種裝置管理制度和法規,落 實特種裝置安全管理方針和目標。

4.2.2負責特種裝置日常管理、更新方面的技術工作,對特種裝置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並辦理相關彙報事宜。

4.2.3建立健全特種裝置臺賬,並及時更新。

4.2.4起草特種裝置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上報批准並貫徹落實。

4.2.5制定特種裝置操作、維護、檢修等技術規程。

4.2.6負責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全閥等特種裝置及附件的定期檢查檢驗工作。

4.2.7編制特種裝置大修方案及材料計劃。

4.2.8檢查特種裝置操作情況,並提出合理化建議。

4.2.9配合行政管理部建立和健全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

4.2.10負責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裝取證和換證工作。

4.2.11編制特種裝置的年度定期檢驗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4.2.12負責特種裝置操作人員操作和維護人員的技術培訓。

4.2.13向當地安全監察機構報送特種裝置數量和變動情況的統計報表、定期檢驗計劃的實施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4.2.14組織特種裝置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

4.2.15按規範協助採購部訂購特種裝置、配合安裝單位安裝特種裝置、按特種裝置規範驗收特種裝置。

4.2.16參加特種裝置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裝置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4.2.17協同組織特種裝置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特種裝置定期檢驗

1、特種裝置安全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要熟練掌握分院特種裝置定期檢測情況,根據自身的特點制定定期檢驗檢測計劃,確保檢驗檢測工作如期實施。

2、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測要求在上次檢測有效期滿前1個月提出定期檢測要求。

3、檢測前應當備齊以幹特種裝置的相關資料

(1)裝置出廠資料:設計檔案、安裝使用說明、產品合格質量證明;

(2)裝置安裝資料:安裝告知書、安裝質量證明、安裝監督檢驗報告。

(3)使用登記檔案

(4)上次定期檢驗報告

(5)執行記錄、維護保養記錄、執行中出現異常情況的記錄等。

4、檢測時,要做到按計劃的時間停車檢驗,並向檢驗機構和檢驗人員提供檢驗所需的條件,配合他們作好檢驗檢測工作。

5、檢測後,對檢驗合格的特種裝置,或存在問題的裝置,已經採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並達到合手使用要求的,要及時辦理有關注冊、變更手續。

6、凡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不得繼續使用。

7、特種裝置發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安全隱患後,方可投入使用。

8、對確因需要延長檢驗週期的特種裝置,必須依法辦理延期檢驗手續。

特種裝置安全檢查

1、安全檢查要做到經常性,充分發動員工,堅持專職檢查與員工檢查相結合,日常檢查與定期檢查相結合,普遍檢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做到層層把關,堵塞漏洞。

2、定期安全檢查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每年安排一次年度安全檢查。主要檢查內容:查裝置、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處理情況等。

每月安排一次定期的安全檢查。對特種裝置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在“五一、十一、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前組織有關人員有針對性的進行節前安全檢查。

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要不定期的開展日常安全檢查,到生產現場監督檢查有無違章操作,防護用品穿戴是否齊全,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暢通,使用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發現問題應及時制止、糾正。

3、各部門除配合特種裝置管理部門組織的安全檢查外,還要每季度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裝置使用情況,各項安全制度執行情況重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並作好檢查記錄。

4、部門每週組織一次安全檢查。重點檢查作業現場是否整潔,各種裝置運轉是否正常,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執行情況等。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並作好檢查記錄。

5、在每次生產前要進行安全檢查。危險部位和要害設施要重點檢查,生產過程中要隨時檢查有無違章操作等不安全行為。

6、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倒班生產人員要嚴格執行交接班檢查制度並認真作好交接班記錄。在生產操作過程中要集中精力,隨時注意安全狀況,發現問題要立即報告代班長或單位領導。

7、檢查中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報告單位主管領導,隱患未排除,嚴禁進行生產。

特種裝置維護保養

1、認真執行裝置使用與維護相結合和裝置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堅持維護與檢修並重,以維護為主的原則。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裝置包機制,確保在用裝置每臺完好。

2、操作人員對所使用的裝置,通過崗位練兵和學習技術,做到“四懂、三會”,並享有“三項權利”,即:有權制止他人私自動用自己操作的裝置;未採取防範措施或未經主管部門審批超負荷使用裝置,有權停止使用;發現裝置運轉不正常,超期不檢修,安全裝置不符合規定應立即上報,如不立即處理和採取相應措施,有權停止使用。

3、要嚴格執行日常維護保養制度和定期保養制度。日常維護保養:操作者每班照例進行保養,包括班前10—15分鐘的巡迴檢查;班中責任制,注意裝置運轉、液標液位、各種溫度儀表、壓力指示訊號、保險裝置是否正常;班後、月未、節日前的大清掃、擦洗。定期維護保養: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的裝置檢查保養。

4、正確使用裝置,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啟動前認真準備,啟動中反覆檢查,停車後妥善處理,執行中搞好調整,認真執行操作規程,不準超溫、超壓、超速、超負荷執行。

5、精心維護、嚴格執行巡迴檢查制,定時按巡迴檢查路線,對裝置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排除隱患。搞好裝置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無缺。

6、掌握裝置故障的預防、判斷和緊急處理措施,保持安全防護裝置完整好用。

7、裝置檢修人員對所包修的裝置,應按時進行巡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配合操作人員搞好安全生產。

8、所有特種裝置維護工作,必須有明確分工,並及時做好防凍、防凝、保溫、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特種裝置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篇四

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特種裝置的安全監察,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員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依據國家《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車間特種裝置的管理,具體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壓力容器、壓力管道。

第三條車間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特種裝置的安全和節能全面負責。建立健全特種裝置安全、節能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節能責任制度。

第四條車間定期限接受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的特種裝置安全監察。

第二章特種裝置的使用

第五條使用特種裝置時,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條例和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裝置的安全使用

第六條車間應當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特種裝置。特種裝置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應當核對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設計檔案、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檔案

第七條特種裝置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及時向市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著於該特種裝置的顯著位置。

第八條車間應當建立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種裝置的設計檔案、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檔案以及安裝技術檔案和資料;

(二)特種裝置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三)特種裝置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四)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五)特種裝置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六)高耗能特種裝置的能效測試報告、能耗狀況記錄以及節能改造技術資料。

第九條應當對在用特種裝置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並定期自行檢查。車間應對在用特種裝置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公司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並作出記錄。特種裝置使用單位在對在用特種裝置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

裝置管理部門應當對在用特種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並作出記錄。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不得繼續使用。

第十條特種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特種裝置不符合能效指標的,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應當採取相應措施進行整改。

第十一條特種裝置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應當及時予以報廢,並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出。特種裝置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裝置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裝置並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

第十二條公司對特種裝置作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特種裝置安全、節能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裝置安全、節能知識。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裝置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第十三條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有關負責人報告。

第三章特種裝置維護、保養管理

第十四條特種裝置的維護保養應符合國家法規、規範和技術要求。

第十五條特種裝置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由使用部門、操作人員負責,並做好記錄。

第十六條特種裝置維護、保養應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

第十七條特種裝置檢查實行班組日檢、車間周檢、公司特種裝置管理人員月檢的。三級檢查制度,並做好檢查記錄。有關部門必須對特種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和附屬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

第十八條對特種裝置進行科學管理,合理保養,計劃檢修,鞏固提高裝置完好率,保證指標的實現。

第十九條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並結合裝置檢修計劃予以消除。

第二十條定期檢查維護,並主動向操作工瞭解裝置執行情況

第二十一條裝置執行“定人定機“的專人負責制,認真填寫執行記錄。

第二十二條認真做好裝置重點部位的維護保養工作。

第二十三條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第二十四條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或報告主管領導處理。

特種裝置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篇五

一、裝置的正確、合理使用,是保持裝置效能,延長使用壽命,達到安全、高效、低耗和裝置週期費用最經濟的有效途經,為使用和管理好裝置特制定本制度。

二、裝置使用要嚴格按照出廠使用維護說明書和國家的有關裝置執行規程進行操作,堅持做到定人、定機、定崗、定職責,憑操作證上崗操作。各分公司(專案部)應有一名領導主管裝置工作,並指定一名裝置管理人員,並報生產部備案。

三、裝置使用人員,必須履行自己的責任和權利。各單位應按崗位人員設定及具體崗位的裝置效能、管理範圍,制定嚴格可行的崗位責任制度。

四、裝置操作人員的責任和權利

1.正確的使用裝置,完成各項定額指標,努力降低燃料、電力、配件等消耗。

2.嚴格按規程操作,認真按規定的檢查點、項對裝置進行檢查,保證裝置安全運轉。

3.認真填寫裝置運轉、保養和交接班記錄,做到齊全、準確、整潔。

4.不斷提高技術和操作水平,做到“四懂三會”(懂效能、懂原理、懂結構、懂用途;會操作、會保養、會排除故障)。

5.有權制止非本崗位人員操作本崗位的裝置,對需檢修或有故障的裝置,有權拒絕操作。

6.對違反崗位責任制、操作保養規程等不合理使用裝置的指令意見,可拒絕執行。

五、裝置操作人員應嚴格執行裝置操作規程或工藝規程,對裝置進行檢查。

檢查的一般方法內容:

1.採用聽、看、摸、聞的方法,檢查裝置運轉是否正常,發現異常異響,異味應及時採取措施報告班組長或值班幹部,並詳細記入運轉記錄以備交接考查。

2.檢查裝置是否過熱、鬆垮、連線部位是否牢固,震動是否超標,根據情況及時排除。

3.按規定檢查介質、溫度、容量、壓力、裝置溫升是否正常。

4.檢查監視儀表是否靈敏,機―電―儀、機―電―液等自自控系統及安全防護裝置是否可靠。檢查油、氣、水管線、閘門有無跑、冒、漏現象並及時清除。

5.檢查裝置零部件有無過度磨損及事故隱患,發現問題及時反映,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