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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商驛站”管理規則

宿州埇橋萬達廣場“紅商驛站”管理規則

“紅商驛站”管理規則

宿州萬達廣場商業管理有限公司黨支部加強紅色引領,牢固樹立“圍繞發展抓黨建,抓好黨建促發展”的理念,通過不斷完善陣地建設,增強服務內容,提升服務功能,把市場黨建服務站建設成了團結黨員、聯絡群眾、凝聚人心的重要陣地,被廣大黨員和員工商戶們一致稱為市場裡的“紅商驛站”。

“紅商驛站”以服務市場、服務商戶、服務社會為根本導向。服務市場有作為,在市場實行“樓長包乾制”的常態化、制度化、規範化管理。服務商戶經營有活力,定期在市場開展“黨員先鋒行、共築商城夢、錘鍊好作風、展現新作為”為主題的系列實踐活動等。服務社會和諧有成效,重視開展結對共建,集聚站點進行學習、座談、工作交流、扶貧幫困、社會實踐活動等。

宿州萬達廣場商業管理有限公司黨支部加強紅色引領,牢固樹立“圍繞發展抓黨建,抓好黨建促發展”的理念,通過不斷完善陣地建設,增強服務內容,提升服務功能,把市場黨建服務站建設成了團結黨員、聯絡群眾、凝聚人心的重要陣地,被廣大黨員和員工商戶們一致稱為市場裡的“紅商驛站”。

“紅商驛站”以服務市場、服務商戶、服務社會為根本導向。服務市場有作為,在市場實行“樓長包乾制”的常態化、制度化、規範化管理。服務商戶經營有活力,定期在市場開展“黨員先鋒行、共築商城夢、錘鍊好作風、展現新作為”為主題的系列實踐活動等。服務社會和諧有成效,重視開展結對共建,集聚站點進行學習、座談、工作交流、扶貧幫困、社會實踐活動等。

按照“六個一”標準,設定“黨務公開欄”,“黨建宣傳牌”放置了多功能充電器、飲水器等裝置,提供飲水、充電、休息、老花鏡、針線包、失物招領等服務。站內還設有母嬰室,為母嬰遊客換紙尿褲和哺乳提供方便。廣場添置市場電子宣傳螢幕,活動有保障,市場及行政領導全力支援黨員活動,組織學習、考察活動等。

紅商驛站堅持加強基層、夯實基礎,以黨建服務凝聚民心的基層黨建專案。下一階段的紅商驛站運營工作,要抓好四個方面的工作。一是突出政治建設,體現黨味。紅商驛站的工作開展首先要講黨性,必須體現黨的政治、黨的思想、黨的惠民政策,實施以黨建工作為龍頭、以為民服務為支點的紅商驛站建設,營造黨建、群建發展齊頭並進的良好氛圍和形象。二是堅持圍繞中心,緊扣社群重點工作。紅商驛站要抓住重點,加強同各方進行緊密的交流合作。市區組織辦、社群運營團隊要密切配合,開展緊貼基層實際、緊貼社群需求的各項活動和工作。三是突出工作實效,促進文化、經濟、服務等各方面發展。立足工作實際,四是緊貼基層實際,著力多做好事實事。以基層群眾的真正需求出發,開展符合基層所需的工作,真正做到惠民生、促發展。

紅商驛站是萬達廣場致力加強基層黨建的一次有力實踐。驛站兼具“堡壘型+服務型”功能,既可發揮自身優勢,單獨進行組織生活、黨員服務、政策宣講等工作和活動,又可在紅商驛站之間按照區域化黨建的模式,圍繞網格化管理、開展駐點聯絡群眾等工作,實現“組織共建、活動共辦、發展共謀、思想共振、合作共贏”,共享各自資源,有效凝聚發展合力。

“紅商驛站”將始終秉持“紅色引領、遵法守規、創新提高、興市富民、用心管理、貼心服務”的工作理念,讓紅色為市場發展注入新鮮血液,融入市場發展的大格局。具體細則如下:

一章:總則

第一條:出於驛站管理需要,為建立積極、互助、向上的驛站團隊;凝聚志願者的戰鬥力,向社會各界人士提供更優質的志願服務;弘揚志願者精神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本管理規則的調整物件為宿州萬達廣場黨支部全體黨員及

該驛站的全體志願者,各志願者應自覺遵守本管理規則;明確自己的工作任務,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上級管理單位為三八街道辦事處及銀河社群。執行單位為宿州埇橋萬達廣場。

第三條:驛站的根本任務系以“為人民服務,精益求精”為宗旨,為服務物件提供優質的便民志願服務。

第四條:本管理規則由全體驛站成員共同參與修訂,擬2020年12月1起開始正式實施。

第二章:志願者日常事務的處理

第一節:驛站日常工作及處理

第五條:每天驛站在廣場開門營業後,當日上崗志願者應先檢查驛站的整潔情況(如發現驛站內務不整潔,應由當天組長登記;然後把內務工作完成),然後把應擺放到位的物品擺放到位後;才開始一天的工作,組長應在次日把上崗當天記錄的情況或工作報告遞交到執行及統計組處。.

第六條:每天各上崗志願者必須按時到崗,上崗前必須穿好志願者馬甲、佩戴好驛站工作證、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徽章徽;檢查好個人著裝(衣服穿好並拉好拉鍊、證件佩戴好正面朝外、頭髮整理好)方能上崗。.

第七條:凡是進入驛站的志願者應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不應因個人問題影響驛站形象和志願者形象。.

第八條:當天上崗的志願者應保持好驛站內務以及周邊環境衛生清潔;發現有垃圾的應當及時清理乾淨。.

第九條:一天工作結束後,當天上崗的志願者應把擺放在驛站外的物品收回驛站內擺放整齊,並完成好驛站內務工作。.

第十條:當天上崗的志願者在完成好驛站內務工作後把驛站的入口鎖好,再次再把志願者馬甲、證件取下並整理整齊擺放在原位(個人的志願者馬甲、驛站工作證除外),最後複查入口是否已鎖好。.

第十一條:驛站的內部和外部衛生應每上崗一次進行一次(當天有活動任務除外)。.

第十二條:驛站微信群資訊不得遮蔽,驛站的所有通知只在該群公佈;因遮蔽微信群訊息導致沒有收到工作安排以及通知的,後果由其個人獨自承擔。

第十三條:所有驛站成員可以通過微信群或其他方式向驛站總負責人發表自己對驛站、驛站管理層的意見或建議,但要注意文明用語;意見或建議應當健康、合理。

第十四條:因個人問題使得整個驛站活動或工作無法正常開展的,對該名志願者或其所在組別予以2小時義務志願服務令或扣減服務時數2小時處理;嚴重的交由總經辦處理。(如涉及對特別行動組的處罰的,由驛站最高管理層三八街道處理).

第十五條:上崗志願者服務期間精神飽滿,熱情大方、文明禮貌、微笑服務;不在站內追逐嬉戲,不在站內接聽手機,不在站內吃東西,不在站內吸菸(男性,不留鬍鬚、不穿短褲,不穿拖鞋;女性:不披頭散髮,不化濃妝,不戴閃光首飾,不穿短裙,不穿高跟鞋。)如有以上情況,予以2小時義務志願服務令。(組長應將情況登記上交執行及統計專項組登記,特別行動組調查、處理。).

第十六條:通過個人努力使得新的志願者加入驛站團隊中的,每次每人予以增加個人服務時數2小時的獎勵。.

第十七條:積極參與驛站工作、活動、積極提出建議或意見的志願者,由特別行動組對其每次予以加2小時服務時數的獎勵;享有優先請假、評獎和評優的優先福利。.

第十八條:在驛站工作中無故缺勤或拒不服從管理(原因由特別行動組調查後彙報驛站最高管理層)的,予以2小時義務志願服務令。由組長登記情況交由執行及統計專項組登記和特別行動組調查、處理。.

第十九條:對發放警告信3次以上(包含本數)的志願者個人,予以2小時義務志願服務令並取消其當月驛站評優、評獎的資格。

第二十條:對每月個人加分最多或服務時數最多的前5名志願者進行評優、評獎,並在志願時系統上增加個人服務時數5小時和個人分5分。.

第二十一條:對假期間積極參與驛站工作的志願者個人予以每次增加個人服務時數4小時和加個人分4分,並優先予以參加各項評優、評獎。

第二十二條:所有的工作報告、檢討書等,應在規定時間內、按規定要求上交;不按時上交的由特別行動組催交,提醒後仍不改正的對其發放警告信;屢教不改的直接剔除,並上報銀河社群。.

第二十三條:任何管理層和部門不得干擾紅商驛站正常開展工作。.

第二十四條:驛站的各個志願者、管理層、部門在特別行動組介入調查或工作時應積極配合,不得干擾其工作;如有不配合或對其工作造成干擾的,直接交由特別行動組最高管理層(總經辦)處理。.

第二十五條:各部門和管理層分工明確,各部門和管理層應在其工作和職權範圍內進行工作;不應超出其工作和職權範圍,如有發現上述情況;交由特別行動組調查或由管理層組成調查委員會介入調查並處理。.

第二十六條:任何管理層、部門、志願者都嚴禁洩露驛站內部資料(任何資料),如有發現直接將事件交總經辦處理。

第二節:請假要求及處理

第二十七條: 若當天上崗的志願者當天有事不能按時上崗的,應以電聯方式告知相關負責人(請假人員請假時應找好替換夥伴,並告知當天負責管理的組長。)並得到其批准方確認為請假;沒有得到批准的應按時上崗(無故遲到、早退、缺勤的,組長應予以登記,遞交執行及統計專項組;前2次遲到或早退者對其予以口頭警告,第3次予以2小時義務志願服務處罰)。.

第二十八條:所有請假的志願者應在批假人處領取批假條(由所屬負責人批假並提供批假條,批假條上要簽上批假人姓名。),志願者在請假後的2天內應將批假條遞交執行及統計專項組處(超過遞交期限不遞交列為無故缺勤,扣除服務時數1小時處理;由執行及統計專項組對其發放警告信).

第三節:會議要求及處理

第二十九條:每週三召開驛站成員會議,召開時間統一為下午十五點(特殊情況按通知時間為準);屆時儘量不要請假(每次會議只有3個請假名額,特殊情況應得到驛站最高管理層批假);召開地點按照通知為準。.

第三十條:對召開驛站成員會議無故缺勤(包括沒有批假條的無效請假)的志願者予以2小時義務志願服務令處理,連續犯的予以4小時義務志願服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會議請假的批假由執行及統計專項組獨自行使批假權利,其他部門和管理層不得干擾;如有干擾批假的,報請特別行動組處理。.

第三十二條:在會議進行時,各組成員可以依序提出自己對驛站、管理層的意見或建議。

第三十三條:參加會議的驛站成員必須攜帶筆和紙,以便做相關會議記錄。

第三十四條:所有參加驛站成員會議的志願者,在參加會議、活動時應佩戴驛站工作證;衣著要整潔,如發現沒有佩戴的;第1次予以提醒,第2次予以口頭警告;第3次予以扣減個人服務時數2小時的處理。

第三十五條:所有志願者在未徵得驛站最高管理層同意,在會議中途私自離開會場的;對其予以2小時志願服務時數扣除,並在兩天內上交檢討。

第三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各志願者應當認真完成管理層下發的工作,時刻牢記志願者精神。

第三十七條:提高自覺能動性,積極參與驛站工作、活動等,積極為驛站工作獻計獻策。

第三十八條:積極動員更多的社會各界人士投身志願者行列,使志願精神得以傳承;使得志願正能量得以永恆。

個一”標準,設定“黨務公開欄”,“黨建宣傳牌”放置了多功能充電器、飲水器等裝置,提供飲水、充電、休息、老花鏡、針線包、失物招領等服務。站內還設有母嬰室,為母嬰遊客換紙尿褲和哺乳提供方便。廣場添置市場電子宣傳螢幕,活動有保障,市場及行政領導全力支援黨員活動,組織學習、考察活動等。

紅商驛站堅持加強基層、夯實基礎,以黨建服務凝聚民心的基層黨建專案。下一階段的紅商驛站運營工作,要抓好四個方面的工作。一是突出政治建設,體現黨味。紅商驛站的工作開展首先要講黨性,必須體現黨的政治、黨的思想、黨的惠民政策,實施以黨建工作為龍頭、以為民服務為支點的紅商驛站建設,營造黨建、群建發展齊頭並進的良好氛圍和形象。二是堅持圍繞中心,緊扣社群重點工作。紅商驛站要抓住重點,加強同各方進行緊密的交流合作。市區組織辦、社群運營團隊要密切配合,開展緊貼基層實際、緊貼社群需求的各項活動和工作。三是突出工作實效,促進文化、經濟、服務等各方面發展。立足工作實際,四是緊貼基層實際,著力多做好事實事。以基層群眾的真正需求出發,開展符合基層所需的工作,真正做到惠民生、促發展。

紅商驛站是萬達廣場致力加強基層黨建的一次有力實踐。驛站兼具“堡壘型+服務型”功能,既可發揮自身優勢,單獨進行組織生活、黨員服務、政策宣講等工作和活動,又可在紅商驛站之間按照區域化黨建的模式,圍繞網格化管理、開展駐點聯絡群眾等工作,實現“組織共建、活動共辦、發展共謀、思想共振、合作共贏”,共享各自資源,有效凝聚發展合力。

“紅商驛站”將始終秉持“紅色引領、遵法守規、創新提高、興市富民、用心管理、貼心服務”的工作理念,讓紅色為市場發展注入新鮮血液,融入市場發展的大格局。具體細則如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出於驛站管理需要,為建立積極、互助、向上的驛站團隊;凝聚志願者的戰鬥力,向社會各界人士提供更優質的志願服務;弘揚志願者精神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本管理規則的調整物件為宿州萬達廣場黨支部全體黨員及

該驛站的全體志願者,各志願者應自覺遵守本管理規則;明確自己的工作任務,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上級管理單位為三八街道辦事處及銀河社群。執行單位為宿州埇橋萬達廣場。

第三條:驛站的根本任務系以“為人民服務,精益求精”為宗旨,為服務物件提供優質的便民志願服務。

第四條:本管理規則由全體驛站成員共同參與修訂,擬2020年12月1起開始正式實施。

第二章:志願者日常事務的處理

第一節:驛站日常工作及處理

第五條:每天驛站在廣場開門營業後,當日上崗志願者應先檢查驛站的整潔情況(如發現驛站內務不整潔,應由當天組長登記;然後把內務工作完成),然後把應擺放到位的物品擺放到位後;才開始一天的工作,組長應在次日把上崗當天記錄的情況或工作報告遞交到執行及統計組處。.

第六條:每天各上崗志願者必須按時到崗,上崗前必須穿好志願者馬甲、佩戴好驛站工作證、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徽章徽;檢查好個人著裝(衣服穿好並拉好拉鍊、證件佩戴好正面朝外、頭髮整理好)方能上崗。.

第七條:凡是進入驛站的志願者應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不應因個人問題影響驛站形象和志願者形象。.

第八條:當天上崗的志願者應保持好驛站內務以及周邊環境衛生清潔;發現有垃圾的應當及時清理乾淨。.

第九條:一天工作結束後,當天上崗的志願者應把擺放在驛站外的物品收回驛站內擺放整齊,並完成好驛站內務工作。.

第十條:當天上崗的志願者在完成好驛站內務工作後把驛站的入口鎖好,再次再把志願者馬甲、證件取下並整理整齊擺放在原位(個人的志願者馬甲、驛站工作證除外),最後複查入口是否已鎖好。.

第十一條:驛站的內部和外部衛生應每上崗一次進行一次(當天有活動任務除外)。.

第十二條:驛站微信群資訊不得遮蔽,驛站的所有通知只在該群公佈;因遮蔽微信群訊息導致沒有收到工作安排以及通知的,後果由其個人獨自承擔。

第十三條:所有驛站成員可以通過微信群或其他方式向驛站總負責人發表自己對驛站、驛站管理層的意見或建議,但要注意文明用語;意見或建議應當健康、合理。

第十四條:因個人問題使得整個驛站活動或工作無法正常開展的,對該名志願者或其所在組別予以2小時義務志願服務令或扣減服務時數2小時處理;嚴重的交由總經辦處理。(如涉及對特別行動組的處罰的,由驛站最高管理層三八街道處理).

第十五條:上崗志願者服務期間精神飽滿,熱情大方、文明禮貌、微笑服務;不在站內追逐嬉戲,不在站內接聽手機,不在站內吃東西,不在站內吸菸(男性,不留鬍鬚、不穿短褲,不穿拖鞋;女性:不披頭散髮,不化濃妝,不戴閃光首飾,不穿短裙,不穿高跟鞋。)如有以上情況,予以2小時義務志願服務令。(組長應將情況登記上交執行及統計專項組登記,特別行動組調查、處理。).

第十六條:通過個人努力使得新的志願者加入驛站團隊中的,每次每人予以增加個人服務時數2小時的獎勵。.

第十七條:積極參與驛站工作、活動、積極提出建議或意見的志願者,由特別行動組對其每次予以加2小時服務時數的獎勵;享有優先請假、評獎和評優的優先福利。.

第十八條:在驛站工作中無故缺勤或拒不服從管理(原因由特別行動組調查後彙報驛站最高管理層)的,予以2小時義務志願服務令。由組長登記情況交由執行及統計專項組登記和特別行動組調查、處理。.

第十九條:對發放警告信3次以上(包含本數)的志願者個人,予以2小時義務志願服務令並取消其當月驛站評優、評獎的資格。

第二十條:對每月個人加分最多或服務時數最多的前5名志願者進行評優、評獎,並在志願時系統上增加個人服務時數5小時和個人分5分。.

第二十一條:對假期間積極參與驛站工作的志願者個人予以每次增加個人服務時數4小時和加個人分4分,並優先予以參加各項評優、評獎。

第二十二條:所有的工作報告、檢討書等,應在規定時間內、按規定要求上交;不按時上交的由特別行動組催交,提醒後仍不改正的對其發放警告信;屢教不改的直接剔除,並上報銀河社群。.

第二十三條:任何管理層和部門不得干擾紅商驛站正常開展工作。.

第二十四條:驛站的各個志願者、管理層、部門在特別行動組介入調查或工作時應積極配合,不得干擾其工作;如有不配合或對其工作造成干擾的,直接交由特別行動組最高管理層(總經辦)處理。.

第二十五條:各部門和管理層分工明確,各部門和管理層應在其工作和職權範圍內進行工作;不應超出其工作和職權範圍,如有發現上述情況;交由特別行動組調查或由管理層組成調查委員會介入調查並處理。.

第二十六條:任何管理層、部門、志願者都嚴禁洩露驛站內部資料(任何資料),如有發現直接將事件交總經辦處理。

第二節:請假要求及處理

第二十七條: 若當天上崗的志願者當天有事不能按時上崗的,應以電聯方式告知相關負責人(請假人員請假時應找好替換夥伴,並告知當天負責管理的組長。)並得到其批准方確認為請假;沒有得到批准的應按時上崗(無故遲到、早退、缺勤的,組長應予以登記,遞交執行及統計專項組;前2次遲到或早退者對其予以口頭警告,第3次予以2小時義務志願服務處罰)。.

第二十八條:所有請假的志願者應在批假人處領取批假條(由所屬負責人批假並提供批假條,批假條上要簽上批假人姓名。),志願者在請假後的2天內應將批假條遞交執行及統計專項組處(超過遞交期限不遞交列為無故缺勤,扣除服務時數1小時處理;由執行及統計專項組對其發放警告信).

第三節:會議要求及處理

第二十九條:每週三召開驛站成員會議,召開時間統一為下午十五點(特殊情況按通知時間為準);屆時儘量不要請假(每次會議只有3個請假名額,特殊情況應得到驛站最高管理層批假);召開地點按照通知為準。.

第三十條:對召開驛站成員會議無故缺勤(包括沒有批假條的無效請假)的志願者予以2小時義務志願服務令處理,連續犯的予以4小時義務志願服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會議請假的批假由執行及統計專項組獨自行使批假權利,其他部門和管理層不得干擾;如有干擾批假的,報請特別行動組處理。.

第三十二條:在會議進行時,各組成員可以依序提出自己對驛站、管理層的意見或建議。

第三十三條:參加會議的驛站成員必須攜帶筆和紙,以便做相關會議記錄。

第三十四條:所有參加驛站成員會議的志願者,在參加會議、活動時應佩戴驛站工作證;衣著要整潔,如發現沒有佩戴的;第1次予以提醒,第2次予以口頭警告;第3次予以扣減個人服務時數2小時的處理。

第三十五條:所有志願者在未徵得驛站最高管理層同意,在會議中途私自離開會場的;對其予以2小時志願服務時數扣除,並在兩天內上交檢討。

第三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各志願者應當認真完成管理層下發的工作,時刻牢記志願者精神。

第三十七條:提高自覺能動性,積極參與驛站工作、活動等,積極為驛站工作獻計獻策。

第三十八條:積極動員更多的社會各界人士投身志願者行列,使志願精神得以傳承;使得志願正能量得以永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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