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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施裝置管理制度多篇

設施裝置管理制度多篇

裝置設施管理制度 篇一

檢修前準備

1、編制檢修計劃應做到內容詳細、責任明確,措施具體,應包括對安全裝臵、設施的檢修。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參與的檢修專案,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2、檢修部門負責人要對檢修中的安全負責,在對參加檢修人員交待好任務的同時,書面交待好安全措施。

3、檢修負責人在檢修前,要組織人員對檢修過程進行風險評價,做好檢修機具準備和周密檢查,做到機具齊備,確保安全可靠。

4、檢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物質的裝置時,必須進行清洗臵換和有效隔離,方可作業,作業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5、清洗臵換的裝置,必須進行分析檢驗,取樣要有代表性,確保清洗置換有效合格。

6、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物質和蒸汽裝置管道檢修,必須切斷物料(包括惰性氣體)出入口閥門,並由裝置所屬車間加設盲板。

7、檢查裝置管道與執行中裝置管道連線時,中間必須加隔盲板,在抽堵有毒氣體盲板時,應戴好防毒面具。

8、裝置檢維修負責人要對移交檢修的裝置臵換處理負責,移交前要查電氣、查物料處理,確認合格方可辦理移交。

9、檢修電氣裝置時,必須切斷電源並經兩次啟動複查證明無誤後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啟動牌或專人監控,方能檢修。

檢修安全規定

1、檢修人員要對檢修專案進行檢查,符合危險作業的專案辦理審批手續,檢修前準備工作符合檢修要求方可進行檢修。

2、一切檢修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技術規程和相關安全管理規定。

3、凡槽罐、裝置、管線檢修,要在已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上懸掛警告牌。

4、在受限空間、容器內及不通風處作業,應採取臨時通風措施,或使用空氣呼吸器等,並設專人監護確保作業安全。

5、凡檢修用的臨時照明,應使用36v或者12v電壓的安全行燈,絕緣要良好,電動工具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並有可靠的接地零線。

6、拆卸有危險的管道,應穿戴好規定的防護用品,鬆螺絲時應先鬆外面的,防止中毒和灼傷等傷害。

7、遇有易燃、易爆的裝置,要使用防爆器械,或採取其它防爆措施,嚴防產生火花。

8、裝置內檢修必須有專人監護,監護人應由有經驗的人擔任,必須認真負責,堅守崗位,並與檢修人員保持有效聯絡。

9、在檢修作業條件發生變化,並可能危害檢修人員時,必須立即撤出裝置。再次檢修時必須重新辦理《危險作業許可證》。

10、較大型裝置內檢修應根據裝置具體情況搭設安全梯及架臺,並配備救護繩索,確保應急撤離需要。

竣工驗收

1、檢修竣工後,檢修部門要細緻檢查,切勿將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機械裝置內,並將搭設的工作架臺、拉設的臨時電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

2、檢修移交驗收前,不得拆除懸掛的警示牌和開啟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經驗收後,對檢修前所堵設的盲板和切斷的管線等要責成專人檢查處理。

3、竣工驗收時,生產和檢修雙方負責人當場檢查質量是否全部符合檢修標準,安全裝臵是否恢復齊全。

4、生產單位自己檢修的,單位負責人要親自到現場檢查驗收。

5、檢維修裝置(設施)竣工驗收單,簽字驗收後,交由裝置(設施)管理人員存檔備案。

裝置設施管理制度 篇二

1、範圍

為了加強裝置設施的管理,提高裝置設施的完整性,制定本制度。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及所屬各單位。

2、術語和簡略語

本辦法採用GB/T28001-2001和Q/SY10021-2007標準規定的術語。

3、職責

3。1公司生產一部是本細則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本細則的制、修訂及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3。2各部門負責本細則的具體實施。

4、管理內容

4.1裝置設施安裝驗收

4.1.1裝置開箱驗收

a)根據合同和裝箱單檢查裝置本身是否完整、受損,配套工具、附件是否齊全;

b)隨機技術檔案是否缺損;

c)驗收時,應逐項登記,發現問題及時與有關單位聯絡解決;

d)隨機檔案、資料經裝置管理部門驗收後由使用單位及時歸檔。

4.1.2非安裝裝置按裝置使用說明書除錯驗收合格後,組織驗收單位填寫“裝置(安裝)驗收記錄”,驗收人員簽字,使用單位方可投入使用,同時使用單位做好有關資料的歸檔工作。

4.1.3裝置安裝驗收內容

a)裝置安裝嚴格按照裝置使用說明書進行;

b)裝置安裝驗收與除錯具體內容:

1)外觀檢查;

2)安裝質量檢查與調整;

3)裝置效能檢查與除錯;

4)運轉試驗。

c)安裝除錯合格的裝置,組織安裝驗收單位填寫“裝置(安裝)驗收記錄”,驗收人員簽字,將裝置及技術資料移交使用單位,同時使用單位做好技術資料歸檔工作;

d)對於安裝驗收不合格的裝置,組織驗收單位負責協調、處理,直至驗收合格;

e)裝置遷裝或修理後重新安裝要嚴格按照安裝驗收的內容和程式進行。

4.1.4裝置使用單位應建立裝置技術檔案。

4.2裝置設施使用管理

4.2.1各單位裝置設施管理部門負責本單位裝置設施的使用管理。生產執行處負責監督檢查各單位裝置操作規程的編制以及執行情況。

4.2.2裝置操作規程

a)裝置投入使用前,由各單位裝置設施管理部門組織制定裝置操作規程和保養規程,經主管領導審批後,方可下發執行;

b)操作者要熟悉所使用裝置的操作保養規程,並嚴格執行,嚴禁違章操作;

c)各級裝置管理人員有權對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進行監督、批評、制止、直至處罰。

4.2.3裝置使用(操作)崗位責任制

a)裝置使用實行定人、定機(組)、定崗位的責任制,單人操作和單班作業的裝置實行專人、專機制,兩班以上或多人操作的裝置必須建立機長負責制,在機長的組織下,嚴格執行各項制度,管好用好裝置;

b)裝置操作者必須達到本崗位“四懂三會”的要求,逐步做到一專多能(四懂:懂效能、懂原理、懂結構、懂用途;三會:會操作、會保養、會排除故障)。裝置操作者必須經所在單位裝置主管部門或勞資、安全等部門組織培訓並經統一考試合格,發給操作證,憑證操作;

c)裝置操作者要嚴格執行技術標準和生產工藝規程。同時按照“十字(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作業”要求,及時進行裝置的維護保養,確保裝置處於完好狀態;

d)使用單位建立裝置操作定人定機臺帳,基層隊建立裝置設施管理活動記錄。

4.2.4裝置的交接班

a)裝置操作者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b)裝置操作者接班,必須按規定時間提前到崗,觀察、瞭解裝置和油、水、電、氣(汽)、工具 ww 、附件等情況;

c)交班人應提前做好清潔衛生,填寫“裝置運轉記錄”;

d)交接雙方按裝置巡迴檢查路線要求採用聽、看、查、問的方式,逐項或逐點進行交接。並且雙方均應在“裝置運轉記錄”上簽字。

4.2.5裝置巡迴檢查

a)裝置使用單位應制定裝置的巡迴點檢部位、路線及巡檢週期;

b)操作者應嚴格按規定時間、點、項或路線進行檢查,並填寫“裝置巡檢記錄”。

4.3裝置設施現場管理

4.3.1裝置現場嚴格按標準化建設,推行定置管理。

4.3.2各單位應加強裝置現場管理,制定裝置現場管理辦法,確保裝置的完

裝置設施管理制度 篇三

水電是影響人們生活最重要一次效能源,同時對自護能力較差的學生也能構成危害,為培養學生節約能源的意識,提高在使用水電時的安全意識,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經常檢查線路、插座、開關及電器裝置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確保用電安全。

二、加強用電管理,注意節約用電,每天下班前將空調、計算機、飲水機、照明燈關閉,杜絕長明燈。

三、檢查維修電路時,必須注意按照操作規程執行,確保操作安全。

四、加強教師、學生用電安全知識教育,使之掌握正確使用電器的方法。發現用電故障,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五、加強用水管理,經常檢查、維修水管、接頭、水龍頭等,杜絕跑、滴、滲等浪費現象。

六、對全體教師、學生加強節約用水教育,使之提高節水觀念,增強環保意識。

七、對經常用的水、電材料,應有適量儲存,以備隨時維修使用,保障學校正常用電、用水。

八、發現浪費水、電的班級和學生,學校進行批評教育。浪費嚴重的班級取消期末評選文明班級的資格

九、學校職工使用的石油化氣瓶必須安全可靠,要經常檢查開關以及氣管是否有漏氣的情況。

十、違反上述規定,根據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嚴重的停止供電;違反規定造成人身傷亡和裝置、財產損失的,將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給予罰款、賠償、行政處罰的處分,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裝置設施管理規章制度 篇四

1、設施、裝置的技術檔案管理

設施、裝置技術檔案是設施、裝置從接收到報廢全過程的歷史記錄,是設施、裝置安全技術管理的重要內容,各使用單位必須逐一建立車輛安全技術檔案。要認真填寫,妥善保管,記載及時,完整和準確,辦理車輛過戶和內部調撥時,檔案必須隨車移交。

2、投入使用時,必須按總公司規定的式樣,進行編號,並將自編號報總行政部處備案。

3、設施裝置技術使用

投入運輸之前,生產部應及時組織操作人員進行認真學習,掌握設施、裝置的技術性能和熟悉其使用維修中的技術資料及注意事項。

4、加強設施、裝置的技術管理,保證設施、裝置技術狀況良好,準確掌握其實際技術狀況,必須每年進行一次設施、裝置技術等級鑑定。

⑴設施裝置技術等級劃分為四級:

一級:完好;二級:基本完好;三級:需維修;四級:停用

⑵評定標準:按照各裝置具體由技術部匯同生產共同制定。

5、設施、裝置裝置封存、報廢

⑴設施、裝置封存:設施、裝置功能良好,確因生產需求不足、款式差異等原因,需要停用三月以上,由生產部提出申請,說明封存原因,期限,報總經辦批准,由行政部封存。

⑵暫停使用:凡因主要總成基礎件和零配件損壞,待件以及修理技術等原因,短期內不能參加生產,仍按封存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⑶封存管理:封存設施、裝置,要派專人負責管理,未經總經辦同意,一律不得啟封、臨時動用,不得拆卸或挪用任何零配件。如需啟封時,要進行必要的保養維護作業,經檢驗合格後,方能投入生產執行。